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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消協上半年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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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半年,XX縣消費者協會在縣委、縣政府、市消協的領導下,在縣工商局指導下,緊緊圍繞中消協“消費與責任”年主題,開展了消費教育、投訴受理、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加大投訴調解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消費維權工作水平,淨化了市場秩序,維護了社會穩定,構建了和諧的消費氛圍。現將上半年工作開展情況總結

縣消協上半年工作總結

一、採取各種形式,開展消費教育工作

(一)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向消費者傳播消費知識,上半年,共在各級媒體上刊播消費資訊101篇,其中,國家級報紙2篇,國家級網站14篇;區級網站2篇;市級廣播電臺75篇,市電視臺1篇,市級報紙4篇;縣級電臺3篇。

(二)做好消協簡報的傳送工作,消協簡報作為社會各方面瞭解消協工作的視窗,在聯絡消協與各有關部門工作方面,發揮了橋樑和紐帶作用。20xx年上半年,共傳送消協簡報6期,1800份,主要形式有3·15工作動態、投訴聚焦、誠信風彩展示等,既宣傳了消協工作,也宣傳了誠信企業,使消協工作進一步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可。

(三)5月12日,市消協、縣消協開展了送《消法》進廟會宣傳諮詢服務活動。在此次活動中,共設消費示圖板13塊,發放《消法》小冊子2萬份,接待消費者諮詢257人次,受理投訴25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6萬餘元。

二、積極做好受理消費者投訴工作,提高調解率,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1、XX縣消費者協會20xx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9件,成功調解19件,解決率為100%,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2,163.00元,接待來訪諮詢124人次。投訴主要是:家用電子電器類1件,佔投訴總數的5%,與去年同期相等,主要商品是MP4;家用機械類4件,佔投訴總數的21%,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4倍,主要商品是助力車;百貨類3件,佔投訴總數的15.8%,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50%,主要商品是日用雜品和服裝鞋帽;農用生產資料類5件,佔投訴總數的26%,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44.4%,主要商品是農機具;服務類6件,佔投訴總數的32%,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80%,主要有對公用事業、房屋裝修、其他服務的投訴。

2、20xx年上半年,消費者投訴與2007年相比呈下降趨勢,主要原因是消協“三站”的建立和消協開展的誠信體系建設工作,使大多數企業能自覺承擔起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責任,使投訴在企業內部消化解決。

消協在處理消費者投訴過程中,針對消費者投訴的熱點、難點問題與有關部門積極配合,認真調查取證,使調解工作做到客觀、公開、公平、公正。

王家老太太過80歲生日,全村人都來祝賀,喜慶的氛圍因在燃放煙花中把孫子炸傷了給全家人蒙上了陰影怎麼也高興不起來,4月9日,一肯中王某向XX消協投訴稱,自已為給老母親過生日,在天義某門市購買鞭炮煙花在晚上燃放,因煙花有質量問題將自已侄子炸傷,要求經銷商賠償,經銷商認為是人為導致推託責任。消協調查發現,王某購買的煙花共7個品種,價值1930多元,於9日晚燃放時其中一個大禮花爆炸導致王某侄子左胳膊炸傷,椐據《消法》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另外經銷商不能提供無過錯證據,因此應當承擔責任。最終經銷商承擔了王某侄子的醫藥費,王某表示滿意。

天義鎮某小區284?戶居民群體投訴開發商違反合同規定收取有線電視入網費、合同工本費的投訴案件,自4月28日以來,XX消協陸續收到小區居民投訴,稱他們在該小區購買的商品房,開發商收取了300元的.有線電視入網費和250元的合同工本費,如果不交這兩項費用就不給住房鑰匙和合同文本,居民為了早日入住,大多數都交納了這兩項費用,但事後拿到購房合同才發現合同上規定電視入網費由開發商承擔,並且合同不應收取工本費,認為這兩項收費違反了購房合同的規定,要求退回所交費用,但開發商百般推諉,用種種理由搪塞,不予退款。經消協組織雙方多次調解,對開發商講明他們的行為違反了《合同法》,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最後,開發商為284戶居民退了所收費用合計156,200.00元。

三、確保食品市場消費安全

3月,縣工商局、縣消協嚴查食品安全,確保消費者食品消費安全,消協根據消費者投訴食品主要是過期、“三無”產品的實際情況,及時在有關媒體上釋出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食品過程中要看包裝上有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合格證。在購買到過期食品時要及時找商家退貨或向消協等有關部門投訴,對食用過期食品造成危害的要及時入院治療,並保留票據等相關證據。工商局、消協檢查了全縣45家超市、商店,查獲超期變質食品5大類,30個品種,價值5萬餘元,並進行集中銷燬。

四、實行農資“四項制度”,護農保豐收

3月底,消協配合縣工商局對流通領域重點商品種子、化肥、農膜、農藥實行“四項制度”,即:“進銷臺帳制?”就是種子、化肥、農藥、農膜經營企業要建四本帳對農資的進貨單位以及銷售情況進行登記;“封樣制”對企業經營的種子、化肥進行封樣,企業、有關部門各執一份,如發現農資質量問題及時進行化驗確定責任;“預先賠付制”根據企業信譽度拿出5000—10000元資金劃入消協指定帳戶,對農資侵權行為在最短時間內進行賠償;“回訪制”消協和企業對農民田間進行不定期回訪。通過開展“四項制度”護農保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