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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票據年審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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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甘肅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之規定,根據隴南市發改委、市財政局《關於對2017年度收費執行情況進行年審換證工作的通知》的安排,自2011年5月4日開始,利用一個月時間,市非稅局會同市發改委對市直執收執罰單位2017年度《收費許可證》、《票據準購證》使用及非稅收入收繳、使用、管理情況開展了年度審檢工作。這項工作得到市發改委、市非稅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得到市直各審檢單位的支援配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這項工作已於2011年6月3日全面結束,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2017年票據年審工作總結

一、基本情況

這次納入2017年年審範圍內的市直單位共156個,實際審檢單位149個,審檢率96%。審檢中我們立足財政本職,在積極配合物價部門對所有審檢單位的《收費許可證》的有效使用、收費專案、收費標準進行稽核的基礎上,重點對被審單位的收入收繳及收費票據、往來票據進行稽核,先後共稽核檢查《隴南市非稅收入專用繳款書》165本、《甘肅省社團、基金、集資、募捐統一收據》收據19 1

本,《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收據2本,《甘肅省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286本,《甘肅省事業性統一收費票據》1182本,門診手工票據105本,住院手工票據8本,門診微機票據28萬份,住院微機票據1.4萬份,《人民法院訴訟費專用票據(預收)》5本,罰沒不定額票據1本,《甘肅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專用票據》4本,涉及非稅收入28815萬元,其中,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4029萬元,政府性基金4753萬元、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9173萬元,變更登出《票據準購證》17本。

二、所做的工作

在這次年審中,我們按照分工、有序的原則對納入年審範圍被審單位的收費許可、票據使用、收入上繳及支出 使用進行了認真稽核,以票據使用和收入收繳為主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對參與年審的單位分性質分批次進行審檢安排,確保審檢工作均衡有序開展。這次年審雖然安排了近一個月的時間,但扣除雙休日和法定假期,實際有效工作時間只有18天,為了確保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150多個被審單位的年審工作,我們對所有單位按收費專案多少、業務量大小進行了分類排序,每天按業務量大小搭配按排一定 2

數量單位進行稽核,確保每天工作均衡開展,在計劃時限內完成稽核任務。

2、重點清理收費專案,對《票據準購證》使用、更改、核銷進行稽核。在年審中我們嚴格把握政策依據,對國家已明令禁止或政策不允許的收費專案,以及由於單位撤併而涉及合併的專案,重點進行清核,看是否進行了變更登記及《票據準購證》、收費票據的核銷,尚未及時辦理的變更及登出的,在年審中予以糾正辦理,此次年審共辦理變更9宗,登出《票據準購證》17本。

3、對票據使用的合規性進行稽核。財政票據的使用是年審的重點,在審檢中,我們除對經營性收費單位採取抽查方式審檢外,對不同單位所涉及的各類票據進行了全面稽核,對其審檢年度內收費票面金額與實際收費情況進行核對,看有無隨意更改票面金額,存根、收費、對賬聯是否一至。對往來結算票據的使用進行稽核,看是否有不按使用規定,對預收、暫收以外的收費使用往來結算票據的行為,進一步規範票據使用行為。

4、對收入收繳及使用管理進行稽核。審查各單位是否按“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及時組織收入並上繳財政,對單位的票面收費情況與賬面數進行核對,收費與實際入

庫數相核,看是否票款同行,是否存在執收單位對非稅收入不及時入庫或繳入指定匯繳專戶,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收費的現象。這次年審共對148個單位的 萬元非稅收入進行了核定。

三、主要做法

這次年審工作在局領導的重視支援和被審單位的積極配合下,取得了審檢率高,找問題客觀準確,糾正處理錯誤及時到位的良好效果,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精心準備,確保年審工作順利開展。局領導對年審工作高度重視,親自安排部署,並就做好年審工作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和意見,在年審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對2017年度收費執行情況進行年審換證的工作通知》,對年審的程式、內容、職責都做了詳細的`規定,規範工作人員的年審行為。年審工作人員重新設計了2017年年審表,為年審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第二,嚴格要求,確保年審工作質量。在年審前,我們認真熟悉年審工作流程,學習有關收費政策、法規,梳理各項收費專案、標準,分析年審中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檢視收費單位檔案,做到在進單位年審前對被審

單位的票據情況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心中有數,並且,我們還結合自已的日常管理和過去年審中存在的問題,確定重點年審單位,以便更好地提高年審工作質量

第三,認真審查,確保年審工作取得實效。根據年審工作要求認真核對各項需要年審的內容,要求用票單位提供相關的資料,與年審通知的要求一一對照,如非稅收入收繳情況、票據準購證更改、登出的情況、票據規範使用的情況等。要求票據使用規範、正確、填寫詳細。對有違規使用票據的單位及時進行登記、立案、落實、查處,維護了票據年審工作的嚴肅性,確保年審工作取得實效。

四、存在的問題

儘管我們在年審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實效,非稅收繳和票據的使用管理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和改進,但通過年檢,我們仍發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部分單位對於年檢的必要性認識不夠。大部分單位在接到年檢通知後,能夠先行進行認真地自查,在規定期內前來參加年審,但仍有部分單位由於對“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認識不到位,不能自願、積極、按時參加年審,本次年審中,市慈善協會、白龍江業餘藝術團、福彩中心、駐蘭辦、駐京辦、物資局等6個單位,雖經多方督促,但

仍沒有參加年審。

2、變更及票據核銷不及時。部分領票單位撤銷、改制後,未及時到發改及非稅部門辦理單位變更或登出手續,對已使用或尚未使用完的非稅票據,也沒有主動到市非稅局票管科核銷。

3、個別單位票據使用不規範。在審檢中,我們發現個別單位手工票據存在票面金額與實際繳納金額不符,收據金額大小寫不符,票據使用超出規定範圍的情況。如 民政局在使用《甘肅省社團、基金、集資、募捐統一收據》時出現票實不符及大小寫不符的情況。文聯將《甘肅省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用來收取捐贈收入。

4、個別單位未按時足額上繳非稅收入。經查,市農機局收取培訓費2.1萬元,市殘聯精神病康復中心自2017年實行收費許可以來,共收取各類醫療費用59.25萬元,但至今沒有繳入財政專戶,違背“收支兩條線”管理政策規定。

五、意見和建議

1、嚴格處罰機制。對不按規定參加年審的單位除責令限期補審外,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及《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

處分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加大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管理規定》第六章“罰則”的執行力度;對於違反非稅票據管理規定的單位,進行警告或罰款,對一些情節嚴重的登出《票據準購證》,停止供給非稅票據。

2、加大政府非稅票據管理工作的宣傳力度。注重於執收執罰單位的聯絡與溝通,執收執罰單位進一步明確“以票管收”的政府非稅收入的方針政策,使用非稅票據管理的非稅收入,必須全額納入非稅管理。

3、完善收繳措施。對個別單位非稅收入資金未全額納入非稅收入管理的問題,我們將盡快制定具體措施和辦法,將這部分非稅收入納入財政管理範圍,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