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乙方(受聘人)姓名:性別:民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工法》和《臨沂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範》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首次聘用的人員實行 月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內)。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合同期限內因工作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指派乙方從事其他臨時性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業務提成及各種津貼補貼。
二、乙方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工資支付標準為: 。
三、甲方確需乙方加班時,按國家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費;
四、甲、乙方約定的其它勞動報酬內容:
。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四、甲方依法對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保險費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月工資中扣除後代繳,記入個人帳戶,或由本人按規定自行繳納。(社會保險在乙方三個月試用期合格後繳納)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約定執行。
三、乙方醫療期滿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單位情況和有關人事政策法規,通過雙向選擇、擇優聘任、競爭上崗等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其崗位職責按簽訂的崗位聘任合同或崗位責任書執行。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製度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在合同期內及終止、解除合同後的兩年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八條 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一)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二、本合同經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能勝任指定工作的;
(二)連續兩年公司考核不合格的;
(三)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四)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本款(六)至(九)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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