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自主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為1年自
二、合同期內乙方( )基本工資為 元,全勤獎為 元,每月一天帶薪公休,公休外請假一天扣50元。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管理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積極工作、努力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四、如有下列狀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乙方。
1、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因患有特殊疾病,不能從事相關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本賣場管理條例,達到辭退條件的。
4、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累計曠工5天,甲方予以無條件辭退。
五、工作時間內,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上班時間準時上班,有遲到、早退狀況發生請提前通知。根據甲方規定乙方必須做到工作熱情,著裝整齊,按照規定定期整理商場所轄區域衛生。
六、在合同期內如有預先與甲方打招呼不來上班者,按自動離職處理,甲方扣乙方半個月的工資及所得提成。
七、在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某種原因需要離職,必須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離職申請。否則按照自動離職處理。
八、本合同期滿時,乙方自願的基礎上並經甲方考核通過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九、在本店工作滿一年者基本工資調整到1000元,2年者基本工資調整到1000元,以此類推。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