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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年度評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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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激勵與肯定德仁天沐集團員工,針對2017年度經營管理與日常工作中的突出業績和傑出表現,特設立優秀部門和先進工作者獎項,進行隆重表彰及嘉獎,以形成“人人爭先我在前,我奉獻我快樂,我先進我光榮”的正能量風向標。

集團年度評優方案

一、評選目的

1.促進交流與溝通:通過評選活動,促進各部門之間的溝通與交流,活躍團隊氣氛,在公司內部宣傳正能量,引導員工的工作方向;

2.獎勵優秀員工:針對得獎的員工,公司給予現金、旅遊和禮品的獎勵,讓大家真正得到實惠;

3.樹立學習標杆:公司設定不同的獎項,不同獎項評選細則確定不同的比例,宣導公司價值觀和文化,同時在企業內部形成學先進、做先進的工作氛圍。

二、參選範圍

1.優秀部門獎:IT連鎖部、大客戶部、監控事業部、網路運營部、工程部、物流技術部、財務部、行政部、人力資源部、採購部、羽毛球館

2.先進工作獎項:德仁天沐集團入職6個月以上且總監崗位以下員工

三、評選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一切以事實為依據;

2.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先員工投票後稽核確定;

3.堅持代表性示範性原則,優秀團隊及個人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4.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原則,不得以數量不達標而降低評選標準。

四、評選領導小組

組 長:馬磊董事長

副組長:張友霞總經理

成 員:林永俊、殷豔、石鵬、賈寶玲、肖冰、蘇月振、王慧、王鋒

五、評選比例

1.本次共評出優秀團隊1個,先進工作者7名;

2.優秀團隊是從集團11個部門中評出1個優秀團隊,比例為11:1;

3.先進工作者是從總監以下所有員工中評選出7位先進工作者,比例為8:1;

4.先進工作者包括:模範幹部2名,模範標兵3名,未來之星1名;

5.模範幹部的參選人員為總監崗位以下的各部門或專案負責人;

6.未來之星的參選人員為已入職6個月以上且12個月以下的員工;

7.模範標兵的參選人員為:①已入職6個月以上且總監崗位以下;②除模範幹部參選人員和未來之星參選人員以外的人員。

六、評選標準

1、總體要求

① 遵紀守法、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無嚴重違紀行為,年內未受到通報批評、書面警告以上處分;

② 遵守考勤紀律,年內無曠工現象,遲到早退不超過10次,除規定假期外超休不超過8天; ③ 完全勝任本職工作,能保質保量或超額完成工作任務;

④ 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服從安排,能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較大的工作失誤; ⑤ 品德端正,愛崗敬業,樂於助人,與同事相處融洽。

2、銷售人員評選條件

① 年內所在店或部門任務完成量不低於年初訂立目標的80%;

② 未在店面抽查中受到罰款處分;

③ 年內無客戶投訴情況發生;

3、工程技術人員評選條件

① 沒有受到客戶投訴的記錄;

② 工作不怕苦不怕累,服從部門安排,不消極怠工;

③ 送貨或維修時能按標準填寫派工單,回公司後按要求登記外出記錄;

4、後勤人員評選條件

① 能保質保量或超額完成本職工作,為所在部門樹立榜樣;

② 全心全意服務一線部門,沒有受到一線部門投訴的記錄,工作井然有序;

③ 相關資料、物品、檔案儲存完整準確;

5、模範幹部評選條件

① 帶領部門人員積極落實各項工作指標,能保質保量或超額完成工作,為所在部門樹立榜樣;

② 其他部門遇到困難,能積極主動給予幫助;

③ 能出色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為公司發展出謀獻策;

6.優秀部門評選條件

① 部門員工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高效率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完成或超過本年工作計劃目標;

② 積極反應發現的`問題,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

③ 員工隊伍穩定、團結一致、互幫互助、有團隊精神

④ 與其他部門關係融洽,其他部門對其滿意度高、意見最少;

七、評選程式

1.根據各部門人員情況進行分組(可根據部門實際人數相關部門進行合併),並擬定小組參選人;

2.根據評選條件和比例,全員對未來之星和模範標兵進行投票,分組進行唱票統票以確定模範標兵和未來之星候選人(每人兩張選票);

3.依據評選條件和比例,由評選領導小組,模範幹部參選人,模範標兵候選人和未來之星候選人共同投票產生模範幹部候選人和優秀團隊候選人(每人兩張選票);

4.先進工作者候選人及優秀團隊候選人、部門負責人認真填寫《年度評優自薦表》並積極準備精選演講,演講稿包含3個方面內容:①2017年工作中為平臺奉獻突出的2件事;②2017年工作中必須達成的2個目標;③競選的心情及做好榜樣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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