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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請假工資發放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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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請假一般會牽扯到工資的發放,不過這是有相應的規定的。下面就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教師請假工資發放規定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教師請假工資發放規定有哪些

  教師請假工資發放規定文章

第一條為規範工資支付行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本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政府根據本市社會經濟發展和勞動力供求狀況,及時制定和釋出本市工資水平巨集觀指導政策。

用人單位根據政府巨集觀指導政策和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在與勞動者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和調整工資支付水平。

第四條市和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資支付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市和區、縣人事部門按照職責,依法對本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工資支付進行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各級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有關工資支付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有權對用人單位違法支付工資行為提出意見或者向有關部門反映,並支援和幫助勞動者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六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制定本單位的工資支付制度;制定工資支付制度應當徵求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並向本單位的全體勞動者公佈。

工資支付制度應當主要規定下列事項:

(一)工資支付的專案、標準和形式;

(二)工資支付的週期和日期;

(三)工資扣除事項。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標準;工資標準可以根據勞動者所在崗位或者所從事的工作確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有關工資標準調整、變更的事項。

用人單位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可以在集體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事項。

第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有價證券等代替貨幣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工資直接支付給勞動者本人。本市鼓勵和逐步推行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銀行開立個人賬戶,通過銀行按月支付給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應當向其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資支付清單。

第九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計算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小時、日、周、月為週期支付工資。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計發工資的',應當在工作任務完成後即時支付勞動者工資。但用人單位應當至少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一次工資。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應當按照規定日期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的,應當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遵守本市最低工資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除勞動者工資。

  教師請假範文一

尊重的學校領導

因本人有孕在身,預產期11月份,現須要回家休息,調養身材。特向領導申請辦理請假手續,春節後回來上班,請假時間為4個月。另在此無比感謝學校領導對我的關心和照顧,真正體現了人文明主義。

特此申請,望領導審批。

請假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教師請假範文二

尊敬的老師:

您好!我是工商管理學院 級 專業 班的學生,現

因 緣故,特向您請假。請假時間為,累計 節,請假人數共 人。敬請老師稽核批准!

此致

敬禮 !

請假人:

年 月 日

輔導員老師稽核簽字:

任課老師審定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