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職物價員崗位職責
一、對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藥品價格進行管理及對醫療服務專案成本進行測算;
二、參與醫療裝置、醫用耗材採購前以及新技術、新療法在進入醫療機構前的收費許可稽核;
三、指導臨床、醫技科室正確執行醫藥價格政策,並監督、檢查各科室執行情況;
四、嚴格貫徹執行醫藥價格政策法規,稽核醫療服務專案價格、藥品價格及醫用耗材價格,並依據政府醫藥價格政策的變動,及時調整價格管理系統的價格標準;
五、定期對門(急)診、住院患者費用等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反饋科室,對不規範收費行為及時糾正;
六、對醫療機構新增醫療服務價格專案進行申報及備案;
七、對醫療服務專案價格、藥品及醫用耗材價格進行價格公示,在醫藥價格變動時要及時進行調整公示;
八、接待醫藥價格諮詢,處理醫藥價格投訴;
九、對兼職價格管理人員進行價格政策(業務)指導、培訓;
十、協助、配合上級部門開展醫藥價格檢查;
十一、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各種醫療服務專案成本調查和統計工作,為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
2企業物價員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和價格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負責本單位價格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建立和健全單位內部定價、調價、促銷、明碼標價等價格管理制度。
2、負責制定本單位職工關於價格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宣傳、培訓計劃,並具體組織實施。
3、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掌握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有關價格政策規定;採集市場價格資訊,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為本單位價格決策提供基礎資料及建議,積極發揮在價格決策中的參謀和助手作用。
4、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單位的明碼標價工作,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利用虛構原價等標價方式或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禁止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和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按照明碼標價要價籤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準確、字跡清楚、貨籤對位、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的要求,定期檢視本單位明碼標價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積極配合、協助價格主管部門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5、主動協助、配合單位領導及有關部門做好價格誠信工作,加強價格誠信建設,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和商譽。
6、積極參加價格主管部門組織的物價業務培訓和物價工作經驗交流,不斷提高價格管理的業務素質和政策水平;保持與價格主管部門的溝通和聯絡,及時反饋價格管理的意見和要求。
7、聽取遊客意見,負責接待、處理遊客有關價格和收費方面的投訴,以及有關價格或收費方面的諮詢,積極維護遊客的合法權益。
8、抵制和糾正經營活動中違反國家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行為;對越權定價、各種亂攤派和增加企業負擔的亂收費,以及侵犯本單位合法權益的'現象向價格主管進行舉報。
9、履行明碼標價義務,標價內容真實、準確、規範,禁止利用標價和其他價格手段進行欺詐,努力爭創“價格誠信先進單位”。
10、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供價格執行情況的資訊,反饋價格管理的意見和要求。
3物價管理員崗位職責
1、負責向商場各部門傳達上級的物價方針政策和有關檔案,並監督檢査執行情況。
2、指導商場各部門根據市場行情變化,正確運用價格槓桿,制定和調整商品價格。
3、負責對商場各部門調價、削價、處理商品的審批工作,凡調整價格超過規定許可權的,需向商場主管領導報批。
4、每月兩次組織商場物價員外出調查價格動態,根據價格動態進行物價分析,開展價格資訊服務工作。
5、堅持看貨定價的原則,對招商廠家所經營的商品實行統一管理,對三無產品、假冒偽劣和質次價高的產品一律不予定價。
6、設定商場重點商品的物價臺賬。
7、及時向有關領導提供情況,為經營決策服務。做好物價統計工作,每月按時彙總處理商品統計表、商品調價統計表及各種物價統計資料。
8、每週組織一次全場物價檢查工作,開展“雙信”教育,爭創物價計量信得過單位。
9、做好基層物價員的選用、考核、培訓工作,提高專業素質和管理水平。
10、負責協調與對門上級部門的關係,配合上級物價部門對商場進行指導和檢査工作,如實反映情況和提供有關資料。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公司物價員崗位職責
1、貫徹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價格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2、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可信的原則,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為企事業單位價格決策提出建議。
3、開展價格調研,採集價格資訊,監督實施價格決策,配合價格檢查,接受社會監督。
4、真實、準確記錄並核實生產經營成本。運用現代市場營銷觀念,研究科學的、有利於增強市場價格競爭能力和企事業單位經濟效益的價格策略。
5、履行明碼標價義務。標價內容真實、準確、規範,禁止利用標價和其他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努力創爭"價格、計算信得過"單位。
6、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協助解決本單位與消費者的價格紛爭。
7、抵制和糾正市場經營活動中違反國家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行為,對越權定價、各種亂攤派和增加企事業單位負擔的亂收費以及侵犯其價格權益的行為,要向價格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8、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供價格執行動態和價格管理資訊,反饋價格管理的意見和要求。參加價格主管部門組織的物價員培訓、物價工作經驗交流、考察以及其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