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到客戶的訂金或訂金,做的會計分錄是不一樣的,這點要清楚。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收訂金的會計分錄做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收訂金的會計分錄做法1收的定金分兩種情況:一、如果定金不退還;二訂金要退還。
1、如果是定金,可直接做預收 :
借: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定金
2、如果要退還,把定金轉營業外收入 :
借:預收賬款—定金
貸:營業外收入
3、如果繼續交易應收賬款是在企業已經發貨並確認收入時,購買方暫不付款才使用的會計科目。
收訂金的會計分錄做法2定金和訂金是兩個概念。定金如果反悔不退還;訂金要退還。
如果是定金,可直接做預收
借: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定金
如果反悔,把定金轉營業外收入
借:預收賬款—定金
貸:營業外收入
如果繼續交易,轉收入
借:預收賬款—定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但是訂金應做其他應付款,收到時
借: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訂金
交易繼續轉收入,交易反悔退還
借:其他應付款—訂金
貸: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收定金的會計分錄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用來保證雙方執行合同的,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滅,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於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並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擔保法》第 89 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務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就是說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實務中,接受定金企業收到定金,一般財務上作為預收款項入賬,待合同執行時計入合同價款中。
借: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待合同履行時,接受定金方提供勞務或發出貨物並收到餘款時再做以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
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如果因支付定金方原因,造成最終未履行合同,定金作為違約金由接受定金方沒收時:
借:預收賬款
貸:營業外收入
如果因接受定金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接受定金方要雙倍返還定金,實質上的是退回定金並支付同樣金額的違約金:
借:預收賬款
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預付定金的會計分錄預付定金可以根據企業的做賬習慣,可有以下科目進行核算:
1、通過預付賬款核算:
借:預付賬款:XX單位預付定金
貸:銀行存款/現金
2、通過其他應收款核算:
借:其他應收款:XX單位預付定金
貸:銀行存款/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