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職場>

聘用保育教師合同書

職場 閱讀(1.99W)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聘用保育教師合同書

聘用職位及期限

職位:保育員

期限為一年:自 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 7月30日

教師職責:

1、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活動計劃,並認真執行,定期向學校做工作彙報;

2、服從學校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本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班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隨時維護幼兒健康與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4、嚴格執行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並用,確保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及遊戲時間;

5、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6、做好家訪工作,保持經常與家長聯絡,落實與家長雙向溝通,瞭解幼兒與家長的需求,指導家長科學育兒。每週向家長公佈本週及下週教育內容,使“優質教育、愉快教學、健康成長”等得到充分體現;

7、堅持正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8、作好交接-班工作,對家長要求、物品要登記交接;

9.其他上級安排的任務。

薪金及崗位津貼

甲方審定乙方每月勞務費為1500 元,

聘用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經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2、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本校工作時間有衝突的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為,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內,如果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在家長中反響不良,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解聘乙方,並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按相應規定給予補償;

4、(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一月提出。

其他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意見不能達成一致時,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請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訴諸法律;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保育教師合同書 [篇2]

甲方(聘用單位): 法人代表(負責人):

乙方(受聘人員): 身份證號:

為了依法維護雙方權益,明確義務,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商議,特訂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二、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業務培訓及輔導;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3.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範乙方;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元人民幣 ,寒暑假無工資;

5.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政治素養;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3.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熱愛保育工作,刻苦鑽研業務,積極投入保育事業,提高為兒童服務的能力;

5.乙方發現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權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聘用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按程式變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技術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四、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聘用保育教師合同書》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餘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