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體現各部門配合情況,加強資料化管理,管理責任到位,挖掘各部門人員潛力,特制訂此方案。
二、監督原則:
1、 以月為單位,時間必須體現一致性,即每月1日-10日評定上月部門工作完成情況。
三、範圍:
公司職能部門:管理部、業務部、工程部、品保部、製造部。
四、評定要素:
1.目標計劃達成的關鍵指標必須有據可查。
2.計劃工作完成時間內須提交資料。
五、評價程式:
1、配合度評價,由各部門主管、分項工作責任人、總經理辦公室共同參與。
2、各部門主管須及時將完整的、真實的部門工作報告資料,如期提交至總經理辦公室。
3、總經理辦公室依照部門分別統計填寫,評定後將結果通知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負責宣導本月工作完成情況,完成欠佳的,須填寫未達成原因,開立《改善通知單》。
六、各部門管理工作如下:
每週一提交會議記錄至總經理辦公室。
2、 周總結報告
2.1每週五的“跨部門會議”各部門提交周總結時間
3、 月總結報告:每月第一週提交上個月度的《月度總結報告》
4、部門表單
依照各個部門常用ISO控制表單,分類整理,次月5日之前分類整理送至二樓倉庫的資料室(總務辦公室隔壁),各部門有劃分區域,表單按月製作封面,依次擺放。(製造部、品保部過程記錄表單放資料室,其他部門資料暫儲存各部門)
表單月度封面格式由文控發出,須籤核至總經理辦公室。
5、 部門培訓
各部門培訓按照《**年度教育訓練行程表》進行管控,每月初5日前將上月教育訓練考核結果提交。
6.部門5S
各部門工作區域,合理規劃和使用,做到整齊、整潔有效使用辦公區域每週五檢查一次,累計評
分。部門間交叉迴圈檢查
七、考核結果:
1、 每月積分達標且積分最高的部門,將為自己部門贏得聚餐的基金.
2、每次達標且積分最高部門,將以RMB30/人數累積 部門聚餐基金.
3、此基金只可做為聚餐.聚會用途,經部門商榷使用時間後,填申請單經最高主管籤核,便可提出使用.
4、評定最後一名與低於60分的部門,開立《改善通知單》一週內回覆。
5. 該部門連續三次最後一名,需進行懲處
計劃部監督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17—2020年)》,進一步加強國家科技計劃和專項經費(以下簡稱科技經費)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經費管理與監督制度體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科技部關於改進和加強中央財政科技經費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7]56號)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科技經費監督是指科技部對管理的各類科技計劃、科技專項經費使用情況組織開展監督檢查,並對違規違紀行為追究責任的工作。目的是規範科技經費管理和使用行為,幫助單位建立健全內部制度,實現關口前移、預防為主,更好地為科技計劃和專項的順利實施服務。
第三條科技經費監督的主要服務物件是承擔科技部管理的各類科技計劃、科技專項的單位及其合作單位(以下簡稱承擔單位)、專案(或課題,以下統一簡稱專案)負責人和專案組成員等。
第四條科技經費監督工作,在財政部、審計署等相關部門的指導下,根據有關計劃和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按照依法、客觀、公正、透明的原則組織開展,建立職責明確、措施有力、程式規範的監督管理機制。
第五條承擔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在科技經費監督過程中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對所屬單位(屬地單位)承擔專案的預算申報、預算執行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全面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六條科技經費的使用遵循承擔單位法人負責制的原則。承擔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構,完善內部控制制度,負責科技經費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承擔單位財務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經費使用的財務稽核和會計核算,保障專項經費規範、合理、有效使用,並自覺接受科技部或其委託的部門和單位組織的監督工作。
第二章監督內容和方法
第七條科技經費監督貫穿科技經費管理的全過程,必須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一)承擔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包括對財經法規及各項科技經費管理制度、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針對本單位財務工作特點制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情況,以及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等。
(二)承擔單位對科技經費會計核算情況。包括單獨核算情況,會計科目設定規範性,核算內容和財務報告資訊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性,經費開支審批程式和手續的完備性,以及相關財務檔案資料儲存管理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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