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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辦理開出生證明的注意事項

證明 閱讀(3.22W)

開出生證明是為了寶寶著想,那這些的證明該怎麼開呢?開出生證明要注意什麼呢?下面就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的開出生證明要什麼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2017辦理開出生證明的注意事項

  出生證明怎麼開

當你辦理完出院手續,孩子採血以後,帶齊以下證件,就可以辦理出生證明了,新生兒採血是國家規定的,採集的血液將用於遺傳疾病篩查。

需要的證件

A、計劃內懷孕者需要提供如下證件

1、準生證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

2、孩子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B、計劃外生育者需要提供如下證件

1、孩子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2、孩子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當你拿到出生醫學證明記錄後,首先要仔細核對,如果所填內容有誤,請及時到產房或護士站修改並蓋章,不得私自修改,私自更改則證件無效。

正常情況當你出院時填寫好資訊資料,在7-14個工作日內,醫院出生證明辦公室會致電您領取出生證明,需要帶好雙方證件,前來簽字領取。

需要注意的幾點如下:

1、孩子的姓名及家庭住址一旦輸入出生證明系統後不予更改。孩子的`姓名需要提前想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2、出生證明需要當月辦理,如果逾期辦理,將不再受理。需要 提供親子鑑定以及醫院病例,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

3、單親辦理出生證,現停止辦理。

4、入院期間所提供的一切資訊需要真實有效,一旦提供虛假資訊則出生證無效,需要重新辦理,遵循第二點。

小編就日常常見的幾種情況做了簡要分析,如果您在辦理出生證明時遇到麻煩,就要及時和所在醫院住院部取得聯絡,需要處理辦法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規定開出生證明不得“講條件”

國家衛生計生委在京召開全國《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工作會議。會議要求,各省(區、市)要規範《出生醫學證明》發放工作,對於未婚生育、無生育證生育、超計劃生育的出生人口,不得要求額外提供其他有關證件,嚴禁在證件簽發過程中設立前置條件。

國家衛生計生委婦幼健康服務司司長秦耕在會上要求,儘快建立全國《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資訊系統。已經全省聯網的省份要探索與公安部門進行互聯共享,實現新生兒落戶前的資訊真偽查詢;其餘省份要儘早實現省內聯網,明年年底前實現全部列印簽發。

會議要求,確保全國上下流程統一,服務規範,同時增強證件管理人員法律意識,提高業務能力。各級衛生計生和公安部門要建立定期溝通和重大事項通報機制,共同研究解決證件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對於特殊情況的簽發,兩部門應充分調研,探索多種方式簽發,有條件的地區要試行以親子鑑定證明為條件的簽發,底線是保證孩子與父母的血緣關係,確保證件的可信度。

據介紹,我國《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1996年1月1日正式啟用,主要用於證明新生兒出生時的健康狀況和血親關係。目前,《出生醫學證明》逐漸在社會其他領域應用,成為申報戶籍、國籍,取得新生兒社會保障,接受醫療保健服務,入托入學,申請出國移民留學的依據和憑證之一。

  辦出生證明注意事項

新生兒開具出生證明,需要提供什麼?

一、新生兒的姓名

二、父母雙方身份證(只顯示母親資訊的,只需提供母親身份證)

三、圍產期保健手冊(影印:封皮、產前檢查、分娩記錄)

四、結婚證(出生後的父子(女)親子鑑定的證明)

所有證件均為原件或影印件

證件提交時間

要求入院時提交,最遲出院前提交。

名字沒起好,只填姓可以嗎?

一、姓和名必須同時填。

二、如果只顯示母親資訊,則需隨母姓。

三、按時提交結婚證或親子鑑定的,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未按時提交的,需隨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