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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夏季運動會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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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運會賽會志願者是指由深圳第26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組委會執行局(以下簡稱“執行局”)直接或者委託招募、接受執行局管理、以大運會名義從事賽會志願服務、制發身份註冊卡、賽會期間承擔相應崗位職責、在執行局規定的時間和崗位工作、義務為深圳大運會服務的人員。本政策是面向深圳大運會賽會志願者制定的通用政策。

大學生夏季運動會常識

一、賽會志願者的基本條件

1、自願參加深圳大運會志願服務;

2、1993年4月30日(含)前出生,身體健康;

3、能夠參加賽前的培訓及相關活動;

4、能夠在賽會期間承擔相應崗位職責,在執行局安排的時間和崗位全程服務;

5、母語為漢語的申請人應具備基本的外語交流能力,母語不是漢語的申請人應具備基本的漢語交流能力及外語交流能力;

6、具備志願服務崗位必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二、賽會志願者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瞭解賽會志願者相關政策;

2、根據志願服務專案,接受有關的通用培訓和其它各類培訓;

3、在崗位確定之前表達工作崗位的意願;

4、參與大運會組委會官方組織或授權組織開展的志願服務活動;

5、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

6、在志願服務期間獲得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保障;

7、對大運會籌辦期間的志願者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8、參加志願者評比表彰;

9、申請退出志願服務。

(二)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深圳大運會的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及其他需要遵守的深圳大運會要求;

2、保證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有效;

3、履行經本人簽署的志願服務承諾書,遵守崗位紀律,接受大運會組委會和志願服務組織機構方領導和管理,服從組委會和志願服務組織機構的工作安排,認真完成志願服務工作任務,自覺維護大運會志願者(義工)的形象;

4、服從執行局工作安排和崗位安排;

5、完成相應崗位的培訓和考核;

6、在執行局同意退出志願服務之前,仍應履行志願服務義務。

三、賽會志願者的招募

(一)來源

深圳大運會賽會志願者主要在深圳地區招募,以深圳高校學生為主要來源,同時面向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居民、港澳同胞、臺灣同胞、海外華人華僑和國際友人招募一定數量的賽會志願者。

(二)報名途徑

符合基本條件的申請人,可自願通過執行局官方網站的賽會志願者報名系統 )或深圳大運會組委會指定的招募機構進行報名。

(三)報名時間

賽會志願者的報名時間為2010年1月至2015年3月。

(四)招募流程

1.賽會志願者的招募流程主要包括申請人報名、材料稽核、筆試、面試、培訓及考核、崗位面試、背景稽核、崗位確認、簽署協議和發出錄用通知等。

2.執行局根據工作安排,按照招募流程分批次在申請人中錄用賽會志願者。賽會志願者錄用工作於2015年6月完成。

四、賽會志願者的培訓

(一)培訓內容

1、通用培訓。內容包括中國歷史及文化、深圳歷史及文化、世界各國文化與習俗簡介、大運會歷史和知識、禮儀知識、法律常識、安全風險與防範、心理調適、志願服務基礎技能、志願服務理念與規範、體能訓練等內容;

2、專業崗位培訓。內容包括各組別志願者必備知識、技能的培訓、城市及社會志願者在服務站服務時必須掌握的知識、技能等;

3、外語培訓。主要針對志願者開展不同層次的外語培訓。

4、場館崗位細則培訓。主要指各場館建成後,場館功能、競賽規則、崗位職責、業務流程等的培訓。

(二)培訓形式利用多種生動豐富的培訓形式,達到最佳培訓效果。

1、面授:主要指課堂講授、專家講座等形式的培訓。

2、實踐培訓:主要指採取戶外拓展、參與國內各項賽事及大運會各項測試賽、各類社會公益活動等培訓形式。

3、遠端教育:主要指通過網際網路進行(如線上課堂、互動學習)的培訓形式。

4、新媒體:主要指採用與時下年輕人比較流行的新媒體相結合,通過QQ、網路虛擬社群、手機簡訊平臺等方式進行的培訓形式。

五、賽會志願者的領域和班次安排

(一)服務領域

1、賽會志願者主要在場館(含競賽場館、訓練場館和非競賽場館)進行志願服務。根據深圳大運會執行的實際需要,部分賽會志願者的工作崗位具有流動性,不在固定場館進行志願服務。

2、賽會志願者的服務領域主要包括禮賓接待、語言翻譯、交通服務、安全保衛、醫療衛生、溝通聯絡、競賽組織支援、場館執行支援、新聞執行支援和文化活動組織支援,及執行局指定的其他領域。

(二)班次安排

賽會志願者原則上每天工作一個班次。特殊崗位將視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班次。

六、賽會志願者的保障、激勵和管理

(一)工作保障

1、制發身份註冊卡;

2、提供工作制服裝備;

3、提供工作期間的餐飲;

4、提供工作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賽事期間,提供市內特定區間的免費公共交通服務。

(二)表彰激勵

1、頒發大運會志願服務證書;

2、評選優秀賽會志願者個人、優秀工作團隊和機構,授予榮譽稱號;

3、根據服務時間和服務效果,賽會志願者可以獲得大運會紀念品;

4、推薦參加深圳市義工服務相關獎項的評眩

(三)管理

1、賽事舉辦地以外的賽會志願者,自行承擔從居住地到賽事舉辦地的往返交通費用,在賽事舉辦地的住宿費用;

2、自行承擔工作期間以外的餐飲費用;

3、對於不履行義務的賽會志願者,執行局將根據相關規定,取消其深圳大運會賽會志願者資格;

4、對於不遵守法律法規,出現違法行為的志願者,深圳大運會組委會保留依法起訴、追究責任的權利。

七、其他

1、本通用政策由深圳第26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組委會執行局負責解釋。

2、本通用政策自2010年 1月9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