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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學學習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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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了權利與義務,權利義務相對來說就是自由與限制,絕大多人都是嚮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個人都各有其個性、慾望,只有對那些超出某個限度的約束起來,社會整體才能得以正常運轉。因此法律成了我們社會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接下來由小編給大家介紹了法理學學習心得,喜歡對大家會有幫助。

法理學學習心得

  法理學學習心得(一)

時間無情的在我們年輕的臉上留下歲月的痕跡,不知不覺間,學習法理學已經半個學期了。在這段時間裡面,伴隨著生活環境和學習環境的變化,使我對自己的人生道路充滿了迷茫,顯現出一種無所適從的狀態。

就在我處在迷茫時,它走入了我的心間。它就是法理學。它就像朋友一樣幫助我,像我的父母一樣疼愛我,像老師一樣關心我。在這盞明燈的指引下,我走出了迷茫期,大步邁向充滿陽光的大道。

在正式上課之前,我預習了法理學這本書,竟然有些看不懂,裡面大都是一些理論的內容。後來聽了張老師的課逐漸明白了法理學是“法學”研究中的一門科學。對國家制定“法律”進行“理”的研究,即法律規範的合理合法性,也就是說國家在制定出臺具體的法律規範時,應當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則和精神,這些原則和精神同公民認知、社會現狀息息相關,當今社會主要體現法治和民主的精神。學習法理學應當要與實踐相結合。

法學的研究的學科都研究法或法律現象,法理學的研究物件與其他法學學科的不同之處在於,法理學研究的是法或法律現象的一般性問題,而不是法或法律現象某一個方面的具體問題。在我國法理學的研究範圍概括為:法的本體論、法的歷史論、法的執行論、法的關係論、法的價值論等五論。法理學的功能有1、法理學是法學的入門與嚮導。法理學是法學的一般理論、基礎理論和方法論,屬於理論法學,它提供的不是具體的、實用的知識,而是抽象的、基礎的理論,如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規律等,這些基礎理論不僅為法學的其他學科提供了入門的知識和理論,也為法學的其他學科提供了理論的指導。2、法理學能啟蒙和傳承法律精神。在法學的所有學科中,法理學是最具思想性的一門,它是以啟蒙和傳承法的精神與理念為核心的。3、學習法理學可以培養與訓練法律思維方式。法律思維是法律職業者所特有的思維方式,是法律職業者必須具有的職業技能,而法理學中承載著培養與訓練人們法律思維方式的功能。因此,學習法理學的意義非常重大。

我認為學習法理學時應該注意切忌死記硬背,儘量多思考,用書上所舉例子、其他課程中相應的知識或已掌握的現有知識來理解法理學,使抽象的內容變成具體問題,不要單純地把法理學看成是獨立的部分,而應該將法理學與其他部門法有機地結合起來。不然容易步入學習法理學的誤區。

上法理學的課程時,老師講得生動形象,通俗易懂。並在講課期間插入一些例子,使我在課前預習不懂的問題在老師授課時迎刃而解,對法理學的學習信心更大了。我相信在老師的悉心教導和同學們認真聽課下會在法理學這方面有更深的造詣。

我為能掌握這種實用的思維工具而驕傲,我應該好好學習法理學知識。

  法理學學習心得(二)

《法理學》是很多大學生一年級第一學期開設的課程,很多學生都感覺難學、難懂。其實,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明確以下的認識,然後再採取適當的方法:

第一,理論大多來自人們的實踐總結所得。由於學生大多沒有實踐經歷或沒有從法律角度觀察現實的習慣,所以,對法的理論理解有難度屬於在所難免!但是,為了學習具體法律必須首先解決對法的認識論問題。而法理學恰恰是能夠提供法的基本理論的學科,不開該課是法學專業知識的缺失。因此,在對學習該課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位過高。我們老師一般開玩笑說,大一學法理就是灌灌耳音。對於學生來說,掌握基本的理論要點就可以了。其它的時間就是在課堂聽聽老師介紹各家的學說、課下看看經典的法學著作、翻翻法律類雜誌。比如我在大一的時候,就看完了毛選、馬恩選、《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羅素尼采等西方學者的代表作。

第二,學習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初學法理的人,總想弄明白每句話的內涵,總想對法律有個總體的認識。其心情可以理解,但這個願望不大可能在大學第一學期實現的。任何學科的知識體系是由很多內容甚至領域構成的,法理學也是如此。大學第一學期所講授到的內容只是法理學的一部分,特別是很多時候,也是極個別學者的一部分思想。能把課堂上所講授的主要知識點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穫,對法理的理解還要靠以後的學習和實踐來體會加深。很多學生畢業實習回來,要求學校再開專題講座,講授法理。就是因為他們在實踐中發現了一些問題,不是法律條文能解決的問題,需要在理論上加以解釋。為此,有的大學在最後一學期課堂教學中,再開有關法理的課,如《法學進階》。就是一個知識理論再回爐的過程,是一個加深認識的過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於應用是學習的動力。法理學的知識是理論性很強的體系,對理論最好的學習,就是不斷將所學到的理論與現實結合起來去驗證,得到驗證的快樂就是學習的快樂。比如在看電影《秋菊打官司》後,想到國家制定的法和老百姓心目中的法之間的差別;看十七大報告,看到法治思想在其中的體現;等等。老師們在課堂講授相關理論時,一般都會舉例項說明。而學生,也可以將現實中的法律現象與理論相聯絡去思考。知識只有在應用中,才會發揮其價值。價值的體現,才會促使學生去主動學習、探索。

週末的陽光下,尤其是深秋的暖陽,忽然就催發了以上的文字。

  法理學學習心得(三)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麼出現的呢?當今社會的主流觀點是:法律是人類在人類社會生活、工作等活動中相互定立契約而產生的。

法律規定了權利與義務,權利義務相對來說就是自由與限制,絕大多人都是嚮往安定的生活,但是每個人都各有其個性、慾望,只有對那些超出某個限度的約束起來,社會整體才能得以正常運轉。因此法律成了我們社會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始終將所有人限制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這之中給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權利,也同樣限制個人的行動以維護整個國家的穩定。

為了達到安定的目的,我們就得完善我們的法律,但是法律畢竟是人來制定的,人無完人,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因此,為了維護法的公正性,我們就得有一個原則或是中心,讓法律圍繞著它,當法律出現不合理的時候就按照它來判別,這就是法的價值。

而法的價值主要有三個基本價值:第一,安定性的價值;第二,正義性的價值;第三,合目的性的價值,其又分為符合社會發展的目的與符合國家發展的目的價值。任何法律制度的確立和實施都離不開這三種價值之間的平衡,三項價值之間的衝突與博弈的結果就是讓法律具有合理性。

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實施法律的時候對社會或事實情況進行分析,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決。

但法律存的目的是什麼呢?

在當今的法治社會,法律可以說是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它規範了所有公民的義務和權利。對於違反法律的人,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正是這種強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權利不受非法侵害。法律從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成是道德的底線。

所以法律永遠不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種手段,通過法律我們構建想要的理想社會,所有人在規則下行事,而終極目的就在於最大限度地降低社會傷害成本。如果單純為了執法而執法,這將是法治路上一個最大的誤區。信仰法律,並不意味著要愚忠於法律。輕判案例在國外並不罕見,法律背後有許多當事人自身無法承受的現實之重,但為何在我國卻引起連番呼聲 原因在於,在我國司法狀況並不理想的今天,民眾時常難以辨別什麼是法律合理的妥協,哪些又是法律不合理的讓步,既然難辨真偽,還不如一網打盡來得乾脆。

法律是調整社會關係的,我們在傳統觀念中認為法律是限制人的、束縛人的,其實不然。英國啟蒙思想家洛克是這樣說的:“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維護和擴大自由。這是因為在所有能夠接受法律支配的人類狀態中,哪裡沒有法律,哪裡就沒有自由。這是因為自由意味著不受他人的束縛和強暴;而這種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們所被告知的那樣,這自由並不是每個人為所欲為的自由。(因為當其他人的意志支配某人的時候,該人又怎能自由呢?)但是,一種處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舉的那些包括對他的人身、他的行動、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財產的處分,乃是法律所允許的自由;因此,在這樣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專斷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夠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在400前的英國說出這樣精闢的話是多麼的偉大啊,我們認真的理解這句話,我們可以得到新的認識。法律事實上是保護和擴大我們的自由的。沒有法律的'情況下,社會上的每一個人的權利在受到侵害的情況下,是沒有辦法得到公力救濟的,而私力救濟往往是非常危險的。法律的存在為我們得到公力救濟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圖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懷忌憚,使我們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法律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我們需要法律。沒有法律,我們的社會就會陷入混亂,我們的財產、安全沒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

為什麼會有人認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這和我們國家的傳統有關,我們國家在傳統上的法律,是以刑為主,法律調整的方式是懲罰,刑罰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關係是由道德來調整的。中國的法律傳統是這樣的,因此我們中國人討厭和法律有關係。與法律有關係一般就是監獄、刑罰、斬首,總是沒有溫情的東西。

而在清朝末年,我們引進了西方的法律,我們的傳統的法律體系改變了,但是我們的傳統還是根深蒂固的。許多執法者也沒有現代的法律意識,我們現在學習法律基礎。法律知識是學習的一個重點,同時我們明白法律的意義更是重要的。所以我們瞭解到了法律的意義是為了保證公民的自由和權利,這個是至重要的。有了對法律的目的的正確的認識,我們才能更好的學習法律,更好的知道學習法律的意義。學習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這學期的法理學課程我明白了很多,學習法律不僅僅意味著學習法律的規定,而且要法律意識的轉變。我們為什麼要維權,不僅僅因為經濟利益。而且正義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我們不但但生活在經濟利益的世界裡,我們的追求很多,有真理、效率和正義,大量的“一元錢官司”表明了我們不應當只追求金錢利益,還有更加值得我們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