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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廣東肇慶會考錄取時間及政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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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會考招生錄取政策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是根據考生的真實情況去變動的,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7年廣東省肇慶市會考招生錄取政策,希望能幫到你。

2017年廣東肇慶會考錄取時間及政策公佈

  2017年廣東肇慶會考錄取時間及政策公佈

錄取

(一)錄取組織管理

我市2017年所有高中階段學校統一使用省中招平臺進行網上招生錄取。省屬中職學校(含高職院校五年制高職班、跨市招生中職學校)的錄取工作由省招生委員會組織,市屬中職學校的錄取工作由市招生委員會組織,市招生辦具體負責投檔、錄取和稽核工作。肇慶中學的新生錄取工作在我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市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由學校自行負責組織錄取工作。各縣(市、區)普通高中新生錄取工作由縣(市、區)教育局組織,縣(市、區)會考部門負責投檔、錄取。

為了鞏固我市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成果,確保我市今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任務的完成,各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在省中招平臺統一投檔錄取的基礎上,應抓緊做好招(送)生的組織、補錄工作。中職學校可根據各自的辦學特點,採取憑國中畢業證書註冊入學、多次錄取等形式進行招生。

(二)錄取時間安排

1.肇慶中學、各縣(市、區)普通高中新生錄取工作要在2017年7月15日前完成,已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中職學校錄取。

2.中職學校秋季招生錄取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2017年7月16日—8月5日,統一在省中招平臺進行錄取,新生錄取名冊列印及備案時間為9月6—10日;第二階段為2017年8月20日—11月25日,未完成招生任務的學校自主組織生源,並於12月10日前通過省中招平臺辦理錄取手續,及時到市招生辦列印新生名冊,辦理錄取稽核手續。

3.高職院校五年制高職班招生錄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提前單獨統一考試、單獨招生,有關工作暫按《關於做好2017年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高職單獨招生考試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招〔2017〕2號)。

(三)錄取照顧政策

1.退役士兵、殘疾軍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的優待辦法按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民政部教育部總政治部關於印發優撫物件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的通知》(粵民優〔2004〕46號)執行。

2.對父母雙方均屬農業戶口並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或父母雙方均屬農業戶口的純二女結紮戶的女孩,在國中畢業報考肇慶中學、市屬中職學校、各縣(市、區)所屬高中階段學校時,實行增加5分投檔錄取。

六、切實加強會考工作領導,嚴肅招生工作紀律

各縣(市、區)必須切實加強對會考工作的領導,深化改革,科學管理,依法、依規治考。要制訂嚴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規範,確保招生考試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招生任務順利完成,進一步鞏固我市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成果。

各縣(市、區)必須按照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中有關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要求,組織全體國中畢業生參加學業考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國中畢業生參加學業考試。要嚴格按照我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200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肇教〔2008〕8號)要求,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科學制定普通高中錄取標準,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依據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的評價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生志願進行錄取。普通高中不得錄取不符合錄取條件或者沒有參加學業考試的學生。

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要嚴格執行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及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肇教聯〔2008〕34號)的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嚴禁亂髮、濫發錄取通知書,嚴禁委託中介招生,嚴禁發放和收取各種與招生工作掛鉤的費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的工作人員和中學教師不得私自提供學生資料給學校錄取,不得以錄取為名收取考生任何費用,不得向招生學校索取介紹費或檔案費。凡經查實違反規定者,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各縣(市、區)、各高中階段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省中招平臺資訊採集和錄取資料錄入工作,確保資料全面、準確。對不按要求報送考生資料,造成國中畢業生不能按成績、按志願錄取的,由有關責任人承擔其法律後果,並追究相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為加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紀律監督,我局設立錄取工作舉報電話:0758-2824936(基礎教育科)、0758-2851931(職業與成人教育科)、0758-2829602(市招生辦)。

  2017年廣東肇慶中招考試方案公佈

根據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招生委員會有關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檔案精神,現就做好我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以下簡稱“會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考(報讀)我市各類高中階段學校: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國中畢業或結業,或具有國中畢業同等學力。

(3)本省常住戶口。外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必須符合《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關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肇慶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肇府辦〔2013〕9號)規定。市內跨縣(市、區)的畢業生,原則上應回戶口所在地縣(市、區)報考。

(4)未婚,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年齡一般不超過18週歲。

(5)往屆初、高中畢業(結業)生、在職人員及其他社會人員可憑初、高中畢業(結業)證書報讀各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各類高中階段學校(含各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在校生;

(2)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的人員。

3.各個報名點必須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認真的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名時間

我市會考考生報名採取網上預報名加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安排在2017年3月21—4月9日,其中:考生網上預報名時間為3月21日—4月1日,現場確認時間為3月30日—4月9日。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持身份證或戶口簿到所在中學或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考生簽名確認前應認真校對個人報名資訊,核對無誤後在正式報名表上簽名確認,並進行電子攝像、繳交考試費。

各縣(市、區)、中學必須於2017年4月9日前完成考生報名確認工作,4月15日全市資料匯入廣東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中招平臺”)後,不再增補或更改報名資料。考生資訊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因考生本人錄入的資訊錯誤而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負責。

報考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高職班單獨招生的考生需於2017年3月20—24日登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高職院校五年制高職班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www.ecogd.edu.cn/zkpt/)進行預報名,現場確認報名時間為:3月25-26日(或27-28日,具體時間由院校確定)。考生可報考2所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可報考3個專業志願。五年制高職班單獨招生其他工作暫按《關於做好2017年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高職單獨招生考試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招〔2017〕2號)要求執行。

(三)報名辦法

今年會考繼續採用我市會考網上報名考務系統(以下簡稱“市會考系統”,網址:http://121.10.234.31:2222/iExamWeb//或http://121.10.234.31:3333/iExamWeb/)採集考生的基本資訊,然後匯入省中招平臺。

已經參加我市2016年八年級地理、生物科考試的考生,從2017年3月21日開始,使用原來的考生號直接登入市會考系統進行預報名,填寫個人基本資訊,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未參加我市2016年八年級地理、生物科考試或從外地轉入的考生,各縣(市、區)應為考生重新編排學籍號(或流水號、報名號,要求32位字元以內),在市會考系統匯入考生資料,由市會考系統自動生成考生號,然後將考生號、初始密碼發給考生,供考生進行網上報名和參加綜合素質相關科目考試。

一個縣(市、區)或一所中學所編排的學籍號(或流水號、報名號)位數應保持一致。錄入資訊時,如考生姓名中無法輸入的生僻字使用支援國標大字符集(GBK)的輸入法輸入,確實找不到的生僻字需用大寫拼音字母代替,並在報名確認時向報名點申請備案正確姓名。報名結束後,報名點應將姓名中有生僻字而無法錄入系統的考生姓名、考生號造冊連同考生身份證影印件上報,由縣(市、區)招生辦公室統一上報市招生辦。

考生號、試室號、座位號由市招生辦在市會考系統進行隨機編排,編排的結果返回給各縣(市、區),並據此組織考試。考生號由14位數字構成:第1、2位為年度程式碼,第3、4位為市程式碼,第5、6位為縣(市、區)程式碼,第7—10位為中學程式碼,第11—14位為流水順序號。

報名確認階段,各縣(市、區)、報名點仍然可以匯入考生學籍基本資料,派發考生號給考生進行預報名。

(四)考試費收費標準

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科10元(按粵價函〔2001〕213號文執行),按11科收取(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英語口語、科學實驗操作、資訊科技)。

二、建立考生電子檔案

全市所有應屆國中畢業生均要建立電子檔案,資料與省中招平臺對接。考生電子檔案內容包括考生基本資訊、考生相片、報考志願、學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考生電子檔案資訊通過市會考系統進行採集,要求如下:

(一)考生電子照片採集要求

考生電子檔案電子照片可採取以下3種方式進行採集:

1.在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在現場攝像。

2.與辦理第二代身份證攝像的`同時進行電子照片採集,“一次攝像、多次使用”。由各縣(市、區)自行聯絡當地符合公安部門身份證攝像要求的攝像點採集考生照片。操作辦法:各地採集考生報名基本資訊後,提供考生報名資訊給攝像點,攝像點製作攝像平臺,組織攝像,收取有關費用(一次性收取身份證電子攝像費用,不另行收費)。攝像完畢後,攝像點提供所有考生電子照片給當地招生考試部門,由招生考試部門匯入市會考系統。

3.使用其他本地攝像系統,組織考生攝像,照片存放在指定位置,然後匯入市會考系統。

考生照片影象解析度大小要符合以下3種格式中的1種:①168×240(寬×高)、②180×240(寬×高)、③150×200(寬×高),格式為jpg檔案,檔案大小為8k左右。考生相片統一採用考生號進行命名,不得采用其他方式進行命名。

(二)考生基本資訊採集要求

考生基本資訊由考生預報名時錄入,並在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進行校對確認。其會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家庭地址等必須準確無誤,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等資訊不應只填寫考生所在中學的地址和電話,而要儘量填寫能直接聯絡到考生本人的地址和電話。符合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由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負責收集相關材料初審,在5月1日前送我局稽核確定,由市招生辦錄入。

(三)志願資訊採集要求

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志願填報工作安排在5月中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和填報辦法另行通知。考生志願應由考生本人憑考生號和密碼在市會考系統填報,並由考生本人簽名確認。不具備上網條件的考生,可以填好書面志願表,交所在縣(市、區)招生辦或中學集中網上錄入,並在正式列印的志願填報表上簽名確認。

填報肇慶中學志願的考生,可以通過市會考系統或登入肇慶中學網站進行填報,兩種方式同樣有效。但已在市會考系統填報了肇慶中學志願的,無需再在肇慶中學網站填報。

(四)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成績採集

素質評價專案中的道德品質、科學實驗操作兩項等級成績由各中學直接在市會考系統錄入,英語口語、資訊科技、生物和地理的等級成績由市統一匯入,各縣(市、區)在市會考系統打印核對,發現錯漏要及時報市招生辦複查。各項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錄入及修改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15日,逾期不受理。

三、統一考試

(一)綜合素質評價

2017年我市會考繼續設道德品質、英語口語、科學實驗操作、資訊科技、生物和地理5項素質評價,其中英語口語、科學實驗操作、資訊科技、生物和地理以國中畢業生統一考試的等級成績為準;道德品質由學校採取學生自評、互評以及教師評審等多種形式進行評定。考試的具體要求按照我局《肇慶市2009年國中畢業生學業成績評價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方案》的有關要求和相關科目考試實施辦法執行。

(二)學業考試

1.2017年我市會考學業考試繼續採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命制的試題進行考試,考試科目設定、考試時間安排和考務工作要求按照省的有關要求執行。

(三)學業考試組織實施要求

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工作由縣(市、區)具體組織實施。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成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做好考前各項準備工作。加強考點軟硬體建設,按照不少於2個報名點(中學)組成1個考點的原則合理設定考點,要根據中學所處的地理位置分片設定,不宜太過分散。

各縣(市、區)、考點要切實加強考試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市招生辦編定的結果安排考生考試的考場、座位。要採取切實有效的辦法,認真組織好考試工作人員隊伍和監考員隊伍,簽訂崗位責任書,落實崗位責任制,落實考試紀律監督工作和試卷保密保管工作。要加強對考生的考風考紀教育,嚴肅考風考紀,確保會考平穩有序進行。

學業考試具體考務工作要求按照《肇慶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考務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四)體育考試工作要求

會考體育考試按我局《關於印發〈肇慶市2017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辦法〉的通知》(肇教體〔2017〕6號)要求進行,會考體育成績按文化總分8%計入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總分,會考文化總分680分,折算體育成績滿分為55分。

從2017年4月10日起,各縣(市、區)、中學可登入市會考系統列印考生體育考試《准考證》和《體育考試成績登記表》,並將《准考證》及時發給考生。體育考試結束後,各縣(市、區)要及時組織人力在6月15日前登入市會考系統錄入體育考試原始成績,逾期不再開放系統。成績錄入完畢後,要列印體育考試成績總表認真進行校對,校對無誤後列印原始成績單發給考生。要杜絕錯錄、漏錄考生成績現象的發生,造成漏錄、錯錄考生體育成績的,責任由各縣(市、區)會考工作主管單位承擔。

會考體育考試成績在學業考試成績公佈時一併向考生公佈。

四、成績公佈

評卷結束並經校對核實無誤後,由市招生辦統一計算考生各科目學業考試原始分成績和總分。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物理、化學各100分,思想品德、歷史各6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別按60%折算後計入會考總分),文化總分680分;體育55分。會考總分前50名不公佈具體成績,統一以“高分段考生”公佈。

成績生成後,市招生辦列印成績冊和成績條下發至縣(市、區),由縣(市、區)通知考生。考生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成績統一於2017年7月4日前公佈。

縣(市、區)會考主管部門應於2017年7月8日前,受理對成績有疑問考生的成績複查申請,也可由考生所在學校統一組織辦理。考生憑本人准考證和成績通知單辦理成績複查申請。複查範圍只限於答題有無漏評、漏記分等專案,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把握。成績複查不收費,超過成績複查申請期限的不予受理。

經複查發現成績有誤的,由市招生辦負責更正,重新列印成績通知單,並由縣(市、區)會考部門負責通知考生本人。

五、錄取

(一)錄取組織管理

我市2017年所有高中階段學校統一使用省中招平臺進行網上招生錄取。省屬中職學校(含高職院校五年制高職班、跨市招生中職學校)的錄取工作由省招生委員會組織,市屬中職學校的錄取工作由市招生委員會組織,市招生辦具體負責投檔、錄取和稽核工作。肇慶中學的新生錄取工作在我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市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由學校自行負責組織錄取工作。各縣(市、區)普通高中新生錄取工作由縣(市、區)教育局組織,縣(市、區)會考部門負責投檔、錄取。

為了鞏固我市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成果,確保我市今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任務的完成,各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在省中招平臺統一投檔錄取的基礎上,應抓緊做好招(送)生的組織、補錄工作。中職學校可根據各自的辦學特點,採取憑國中畢業證書註冊入學、多次錄取等形式進行招生。

(二)錄取時間安排

1.肇慶中學、各縣(市、區)普通高中新生錄取工作要在2017年7月15日前完成,已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中職學校錄取。

2.中職學校秋季招生錄取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2017年7月16日—8月5日,統一在省中招平臺進行錄取,新生錄取名冊列印及備案時間為9月6—10日;第二階段為2017年8月20日—11月25日,未完成招生任務的學校自主組織生源,並於12月10日前通過省中招平臺辦理錄取手續,及時到市招生辦列印新生名冊,辦理錄取稽核手續。

3.高職院校五年制高職班招生錄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提前單獨統一考試、單獨招生,有關工作暫按《關於做好2017年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高職單獨招生考試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招〔2017〕2號)。

(三)錄取照顧政策

1.退役士兵、殘疾軍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的優待辦法按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民政部教育部總政治部關於印發優撫物件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的通知》(粵民優〔2004〕46號)執行。

2.對父母雙方均屬農業戶口並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或父母雙方均屬農業戶口的純二女結紮戶的女孩,在國中畢業報考肇慶中學、市屬中職學校、各縣(市、區)所屬高中階段學校時,實行增加5分投檔錄取。

六、切實加強會考工作領導,嚴肅招生工作紀律

各縣(市、區)必須切實加強對會考工作的領導,深化改革,科學管理,依法、依規治考。要制訂嚴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規範,確保招生考試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招生任務順利完成,進一步鞏固我市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成果。

各縣(市、區)必須按照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中有關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要求,組織全體國中畢業生參加學業考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國中畢業生參加學業考試。要嚴格按照我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200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肇教〔2008〕8號)要求,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科學制定普通高中錄取標準,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依據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的評價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生志願進行錄取。普通高中不得錄取不符合錄取條件或者沒有參加學業考試的學生。

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要嚴格執行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及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肇教聯〔2008〕34號)的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嚴禁亂髮、濫發錄取通知書,嚴禁委託中介招生,嚴禁發放和收取各種與招生工作掛鉤的費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的工作人員和中學教師不得私自提供學生資料給學校錄取,不得以錄取為名收取考生任何費用,不得向招生學校索取介紹費或檔案費。凡經查實違反規定者,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各縣(市、區)、各高中階段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省中招平臺資訊採集和錄取資料錄入工作,確保資料全面、準確。對不按要求報送考生資料,造成國中畢業生不能按成績、按志願錄取的,由有關責任人承擔其法律後果,並追究相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為加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紀律監督,我局設立錄取工作舉報電話:0758-2824936(基礎教育科)、0758-2851931(職業與成人教育科)、0758-2829602(市招生辦)。

肇慶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7日

  2017年廣東肇慶會考志願填報時間公佈

填報志願時間安排

考生網上填報志願時間為2017年5月26—30日,志願確認時間為5月27—6月4日。考生憑考生號、個人密碼登入“肇慶市會考業務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會考系統”)填報、提交個人志願。

志願填報網址:

網際網路:http://或

教育專網:http://或

為了確保網上填報志願工作順利進行,我辦從2017年5月24日起開始開放“會考系統”志願填報功能,供學校、考生試行填報,5月25日下午5:00截止試行填報,並將試行填報的志願資料刪除。5月26日開始正式填報個人志願。考生志願以正式填報志願資料為準,試行填報的志願資料不作為正式志願資料。

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志願確認手續。考生志願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因本人錄入的資訊錯誤而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