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聲現象及物態變化
(一) 聲現象
1. 聲音的發生:一切正在發聲的物體都在振動,振動停止,發聲也就停止。聲音是由物體的振動產生的,但並不是所有的振動都會發出聲音。
2. 聲音的傳播:聲音的傳播需要介質,真空不能傳聲
(1)聲音要靠一切氣體,液體、固體作媒介傳播出去,這些作為傳播媒介的物質稱為介質。登上月球的宇航員即使面對面交談,也需要靠無線電,那就是因為月球上沒有空氣,真空不能傳聲
(2)聲間在不同介質中傳播速度不同
3. 回聲:聲音在傳播過程中,遇到障礙物被反射回來人再次聽到的聲音叫回聲
(1) 區別回聲與原聲的條件:回聲到達人的耳朵比原聲晚0.1秒以上。
(2) 低於0.1秒時,則反射回來的聲間只能使原聲加強。
(3) 利用回聲可測海深或發聲體距障礙物有多運
4. 音調:聲音的高低叫音調,它是由發聲體振動頻率決定的`,頻率越大,音調越高。
5. 響度:聲音的大小叫響度,響度跟發聲體振動的振幅大小有關,還跟聲源到人耳的距離遠近有關
6. 音色:不同發聲體所發出的聲音的品質叫音色
7. 噪聲及來源
從物理角度看,噪聲是指發聲體做無規則地雜亂無章振動時發出的聲音。從環保角度看,凡是妨礙人們正常休息、學習和工作的聲音都屬於噪聲。
8. 聲音等級的劃分
人們用分貝來劃分聲音的等級,30dB—40dB是較理想的安靜環境,超過50dB就會影響睡眠,70dB以上會干擾談話,影響工作效率,長期生活在90dB以上的噪聲環境中,會影響聽力。
9. 噪聲減弱的途徑:可以在聲源處、傳播過程中和人耳處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