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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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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計劃

福建省福州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1.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為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以內(不超過100人),僅面向福建省招生。

2.招生專業包括:數學類、計算機類、軟體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金融學、應用物理學、電子資訊類、光電資訊科學與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法學、工商管理、應用心理學、漢語言文學。

3.以上各專業根據招生規模、參加考核人數及成績分佈確定具體自主招生計劃數。法學、工商管理、應用心理學、漢語言文學專業文理兼收,其他專業僅招收理工類考生。

二、報名條件

凡對我校某一自主招生專業有濃厚興趣,具有與該專業相關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誠實守信、遵紀守法,高中階段學業水平優秀,具備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資格,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我校自主招生(具有多項競賽獲獎或成果的.考生將予以優先考慮):

1.競賽類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由國家級學會頒證,或由福建省教育廳和福建省科學技術協會聯合頒證。對僅由省級學會頒發的各學科競賽獲獎證書和各類初賽、預賽獲獎證書,我校不予認可);

(2)高中階段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獲獎;

(3)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科技競賽獲得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4)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或全國創新作文大賽獲得總決賽(或複賽)二等獎及以上。

2.非競賽類

在我校某一自主招生專業領域具有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高中階段取得我校專家組稽核認定的標誌性成果,如:在科技創新、發明創造等實踐活動中獲得全國三等獎及以上,以第一完成人獲得授權發明專利,以第一作者發表(出版)具有一定學術水平的專業研究性論文專著等。

三、報名程式

1.統一採取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於2017年3月20日- 4月5日登入教育部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2.我校自主招生按學科進行分組報名,共設定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資訊、人文社科六個考核組別,考生在報名時需根據自身學科特長選擇一個具體的考核組別,並在考核組別範圍內最多填報3個專業志願(各考核組別所含專業詳見附表)。我校將按照考核組別進行材料初審和學科特長考核。

3.郵寄材料:考生須於2017年4月7日前將以下申請材料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往福州大學招生辦公室(以寄件日當地郵戳為準),並在封面上註明自主招生字樣,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用A4紙列印並按此順序裝訂以下材料:

(1)《福州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申請表》(所在中學簽署稽核意見並加蓋學校公章);

(2)含高中階段各學年學習成績及年級位次的學籍卡影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3)個人自薦信(綜合陳述個人成長經歷、個性特長、學科興趣及進入學校後的努力方向,1000字以內);

(4)相關獲獎證書或標誌性成果影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注:以上材料統一使用A4紙張,並依序裝訂,所寄材料概不退還,請備份自留。

四、選拔程式

1.初審:我校將結合考生的志願情況組織專家評審組,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於4月底前在我校招生辦網站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上公示初審合格名單,考生請自行查詢公示名單並按通知要求完成考試確認,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初審合格者於2017年大學聯考結束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到我校進行綜合素質測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及大學聯考准考證參加測試,測試期間的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3.我校將於報到時查驗考生獲獎證書和主要成果原件,對以創新活動、論文專利等材料作為主要成果報名的考生,將圍繞其成果進行深度考核。我校測試分為上機和麵試兩個部分,上機主要進行心理測試,面試主要從學科特長(佔40%)、創新思維(佔30%)、培養潛質(佔30%)三個方面對考生進行考察。具體測試細則另行通知。

4.對心理測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