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中醫藥大學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省屬普通本科院校。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甘肅中醫藥大學招生簡章,希望對你有幫助。
甘肅中醫藥大學招生簡章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甘肅中醫藥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等有關大學聯考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名稱:甘肅中醫藥大學
英文名稱:Gans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第三條 學校程式碼:10735;主管部門:甘肅省教育廳
第四條 辦學型別: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六條 辦學層次:博士、碩士研究生、本科和專科
第七條 學校地址:
校本部: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定西東路35號;
和平校區:甘肅省蘭州市和平鎮S710路1號;
定西校區:甘肅省定西市安定區定臨路4號;
甘南校區:甘肅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東街52號(甘肅中醫藥大學藏醫學院)
第八條 學校特色:甘肅中醫藥大學成立於1978年,前身為甘肅中醫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甘肅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經教育部批准、甘肅省政府同意,更名為甘肅中醫藥大學。2016年,成為甘肅省政府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高校。學校以醫學教育為主,涵蓋醫、理、工、經、管、教6個學科門類,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和培養留學生資格,是西北地區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中醫藥大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甘肅中醫藥大學設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招生工作決議,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條 甘肅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負責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委會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定招生章程,組織實施招生諮詢、宣傳、錄取、資訊公開等工作。
第十一條 甘肅中醫藥大學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並接受廣大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
(一)學校按照甘肅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學校辦學實際,科學、合理地編制來源計劃。
(二)學校年度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佈。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終公佈的為準。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一)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及招生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採取“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二)學校招生實行遠端網上錄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投檔規則調閱學生電子檔案。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以不超過公佈計劃的120%提檔;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以不超過公佈計劃的105%提檔,如生源質量好,儘可能不退檔。也可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及生源情況的不同作適當調整。
(三)錄取考生必須填報有我校志願,按照考生投檔成績(排序分或出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對於實行順序志願的省份或批次,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可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或批次,第一次投檔後計劃未完成的,可參加所在省份徵集志願。若志願投檔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計劃調整將按照教育部和相關省級招生部門的招生計劃管理規定執行。
(四)進檔考生專業分配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文史類考生按文綜、語文、外語;理工類考生按理綜、數學、外語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藏語類考生按民考民(漢)出檔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取,如考生民考民(漢)出檔分相同,則民考漢考生按綜合、語文、數學成績依次排序確定;民考民考生按照藏綜合、藏語文、藏數學成績依次排序確定。
(五)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額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六)所有專業外語語種均要求為英語,建議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
(七)所有專業錄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助產專科專業只招女生)。
(八)在錄取時應屆考生、往屆考生同等對待。
(九)學校同意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後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分配。
(十)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十一)藏醫學、藏藥學專業只招收甘肅省甘南州、武威市藏漢雙語考生。
(十二)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計劃、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藏區專項本科計劃、其他少數民族專項本科計劃、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新疆內地高中班、新疆雙語班協作計劃等型別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肅省教育廳和各省有關招生政策執行。
(十三)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原則上主要招收農村生源。在新生入學報到後,學生本人須與學校簽訂免費教育協議、與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不按要求籤訂免費教育和就業協議的考生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新生入學資格複查不合格、體檢不合格將按退學處理,相應培養關係和就業關係解除。
(十四)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生錄取後預科學習一年,預科結束考核合格後取得正式學籍,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培養。
(十五)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形式公佈,考生也可登入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根據屬地原則,執行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 學費標準:按學分制學費折算為學年學費的`標準收取,學生於每學年報到註冊時繳納。
(一)本科專業學費:醫學類(中醫學、鍼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中藥學、藥物製劑、中草藥栽培與鑑定、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預防醫學、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學、護理學、藏醫學、藏藥學、中藥資源與開發、藥學、中藥製藥、衛生檢驗與檢疫、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學費4600元/生·學年;醫學資訊工程專業學費為4500元/生·學年;運動康復專業學費4300元/生·學年;公共事業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4200元/生·學年。
(二)少數民族本科預科學費:省內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生預科期間學費15000元/生·學年;新疆雙語班協作計劃招收的新疆籍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學生,預科期間學費、住宿費按照寧夏大學民族預科教育學院收費標準執行,預科結束後按就讀專業繳學費。
(三)專科專業學費:鍼灸推拿、老年服務與管理、護理、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藥品生產技術、藥品經營與管理、藥品質量與安全、中醫學、中醫骨傷、助產、公共衛生管理專業學費4500元/生·學年。
(四)免費醫學定向生在校學習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
第十六條 住宿費標準:800元/生·學年(7-8人間);900元/生·學年(5-6人間);1100元/生·學年(3-4人間);1200元/生·學年(2人間)。
第十七條 學生因故休學、退學等,學校根據學生在校實際學習和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餘學費和住宿費(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
第十八條 入學前如遇收費標準調整,學校將按調整後的新標準執行。
第六章 獎助貸措施
第十九條 學校設有學生資助中心,為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發放困難補助和爭取社會資助。
第二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到生源地教育局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協助辦理貸款所需相關證明材料。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各級各類獎助學金十餘項,每學年評定一次,受獎受助學生面達70%以上。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校內獎學金按2000元、1500元、800元三個等次評定,國家助學金按3000、2000、1500三個等次資助。另外,還設有一些企業和社會獎助學金,用於獎助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 新生按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須知》要求到校報到。
(一)本科專業學生、省內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學生報到地點以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須知》為準。
(二)新疆雙語班協作計劃招收的新疆籍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學生,預科期間在寧夏大學民族預科教育學院報到就讀,預科結束後到甘肅中醫藥大學就讀。
(三)藏醫學、藏藥學本科專業學生在甘南校區報到就讀。
(四)專科專業學生在定西校區報到就讀。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註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資訊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入學後,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若發現學生個人資訊與錄取時所提供的大學聯考電子檔案不符(包含身心健康狀況不符合報考專業體檢要求,不能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等),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複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五條 為貫徹“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具體細則按照學校有關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對取得我校學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本科及專科畢業生,頒發相應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校名稱為甘肅中醫藥大學。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及宣傳工作,對以甘肅中醫藥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及宣傳等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聯絡方式
聯絡部門:甘肅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諮詢電話:0931-8765321、0931-8619911(傳真)
學校網址:
E-mail:
郵政編碼:730000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則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甘肅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甘肅中醫藥大學2017年全國排名甘肅中醫藥大學歷年排名表 | |||||
年度 | 全國排名 | 省內排名 | 分類 | 分類排名 | 總分 |
2017 | 414 | 8 | 醫藥 | 47 | 60.44 |
2016 | 421 | 7 | 醫科 | 44 | 60.62 |
甘肅中醫藥大學成立於1978年。建校36年來,經過幾代人辛勤耕耘,不懈奮鬥,在教學、科研、醫療等方面取得了長足發展。學校佔地面積878.5畝,建築面積27.5萬平米,共有教職工及醫護人員2847人,其中專任教師629人,有雙聘院士3人,博士研究生導師32人,碩士研究生導師2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