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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與社會保障法試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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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試題,試題可以幫助主辦方瞭解考生某方面的知識或技能狀況。一份什麼樣的試題才能稱之為好試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與社會保障法試題及答案,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試題及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0小題,每小題1分,共20分)

1、按照訴的目的和內容的不同,訴的分類不包括( )

A、給付之訴 B、損害賠償之訴

C、確認之訴 D、變更之訴

2、《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的勞動保障監察的職責不包括( )

A、組織安排勞動保障監察員的考試

B、檢查用人單位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

C、受理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並予以糾正查處

D、宣傳勞動與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

3、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的基本原則不包括( )

A、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B、高效、便民原則

C、維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利益的原則

D、公開、公正原則

4、關於集體勞動爭議的處理,以下說法錯誤的是( )

A、因訂立集體合同發生的糾紛,可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B、因訂立集體合同發生的糾紛,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協調處理

C、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糾紛,可按照勞動爭議仲裁程式處理

D、因集體合同而發生的糾紛不得向法院提起訴訟

5、我國社會保險行政爭議的處理程式包括( )

A、複查、行政複議、勞動仲裁、行政訴訟

B、調解、勞動仲裁、行政訴訟

C、行政複議、調解、行政訴訟

D、複查、調解、勞動仲裁、行政訴訟

6、以下不屬於公民保障權內容的是( )

A、勞動者在退休後獲得養老保險待遇

B、勞動者在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而獲得失業保險待遇

C、勞動者遭受職業傷害而獲得工傷保險待遇

D、勞動者子女上學獲得某企業的捐助

7、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份額不低於原用人單位崗位空缺和經濟失密造成實際損失的( )

A、30% B、40%

C、60% D、70%

8、集體談判/協商的參與者是( )

A、僱員和僱主 B、僱員和僱主組織

C、僱員組織和僱主 D、政府和僱主組織

9、下列陳述中屬於廣義社會對話的特徵的是( )

A、參與對話的主體是不同社會群體

B、社會對話目標是在政府、僱主和僱員組織之間達成共識,並簽訂三方合作協議

C、社會對話是勞動關係領域的民主治理機制

D、對話主體是發生在勞動關係領域的,涉及政府、僱主和僱員三方利益的當前問題

10、下列關於我國集體協商代表職責的陳述中,錯誤的是( )

A、接受本方人員質詢,及時向本方人員公佈協商情況並徵求意見

B、收到對方進行集體協商的'要求,有權不給予任何迴應

C、代表本方參加集體協商爭議的處理

D、保守在集體協商過程中知悉的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

11、員工的下列薪酬中,屬於延期支付的是( )

A、加班工資 B、獎金

C、福利 D、津貼

12、用人單位在工作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的加班工資應當不低於工資的( )

A、150% B、200%

C、300% D、400%

13、根據《最低工資規定》計算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 )

A、計件工資 B、加班工資

C、計時工資 D、提成工資

14、下列社會保險專案中以賠償為基本特徵的是( )

A、養老保險 B、工傷保險

C、失業保險 D、醫療保險

15、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構成要素中,作為其核心部分的是( )

A、適用範圍 B、最低生活標準

C、待遇水平 D、資金來源

16、基本養老保險中,企業繳費不超過工資總額的( )

A、10% B、20%

C、30% D、40%

17、《醫改決定》所確定的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均工資的( )

A、2倍左右 B、3倍左右

C、4倍左右 D、5倍左右

18、用人單位發生合併、分立、轉讓後,承擔工傷保險的責任主體應當是( )

A、原用人單位 B、承繼單位

C、兩單位共擔 D、由被保人選擇其一

19、產婦王某難產生下一女,其依法可享有的產假為( )

A、90天 B、105天

C、120天 D、150天

20、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可享受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 )

A、3個月 B、6個月

C、9個月 D、12個月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五個備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程式碼填寫在題後的括號內。錯選、多選、少選或未選均無分。

2l、勞動爭議處理的自願自主原則的含義包括( )

A、自己決定是否提起勞動爭議處理

B、自主選擇是否申請調解

C、自主選擇是否接受仲裁決定

D、自主選擇是否申請仲裁

E、自己決定是否進行協商

22、違反勞動與社會保障的法律責任的構成必須同時具備的要素是( )

A、責任人 B、違法行為

C、損害後果 D、因果關係

E、主觀過錯

23、以就業方式為標準,可將勞動合同分為( )

A、口頭勞動合同 B、全日制勞動合同

C、書面勞動合同 D、部分時間勞動合同

E、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勞動合同

24、應當停止失業者享受失業救濟的情形有( )

A、移居境外 B、被判刑收監執行

C、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D、被勞動教養

E、應徵服兵役

25、我國醫療保險改革的基本原則包括( )

A、國家投資與社會捐助相結合 B、廣覆蓋和低水平的立法原則

C、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 D、建立多支柱的醫療保險體系

E、個人繳費與單位繳費相結合

三、判斷說明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4分,共20分)

判斷下列各題正誤,正確的在題後括號內打“√”,錯誤的打“×”,並說明其正確或錯誤的理由。

26、林某1996年起在甲單位工作,所訂勞動合同在2008年5月到期,甲單位終止與林某的勞動合同,林某不應當獲得經濟補償金。( )

27、某企業簽訂的集體合同在2008年1月生效,錢某在3月與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其約定的工資低於集體合同的標準,由於錢某還處於試用期,所以勞動合同的該約定是合法的。( )

28、某區一根自來水主水管發生爆炸,該區自來水廠廠長決定派王某等十人去維修。由於此時已到下班時間,因此王某等人認為,這屬於加班,依法應當由廠方與工會、王某等勞動者協商確定,廠方不能擅自決定。( )

29、住房公積金由單位和個人按規定比例繳納,屬雙方共有。( )

30、多支柱養老保險立法由國家、社會、家庭三個層次的養老保險立法組成。( )

四、簡答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5分,共20分)

31、簡述違反勞動法的法律責任型別。

32、根據《集體合同規定》,有哪些情形時可以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

33、勞動保護法具有哪些主要特徵?

34、簡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概念與法律特徵。

五、論述題(本大題12分)

35、論社會保障關係的產生、變更與消滅,並舉例說明。

六、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9分,共18分)

36、2008年,某印刷廠由於承接的訂單較多,決定對人員優化組合,充實生產第一線,因此決定將錢某從會計崗位調整到印刷車間。但錢某認為印刷車間工作太繁重,而且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就是會計,所以堅決不同意。2月,在該印刷廠工作了10年的趙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趙某提出要與印刷廠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印刷廠根本不同意。印刷廠認為趙某年齡偏大,他們連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都不願簽訂,更不用說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月,孫某嚴重違反了印刷廠的規章制度,印刷廠決定解除其勞動合同,但孫某認為,自己屬於孕期女職工,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並出具了該市婦幼保健院的證明。請回答以下問題:

(1)印刷廠調整錢某工作崗位的決定,錢某是否應該服從?為什麼?(3分)

(2)印刷廠是否應該與趙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為什麼?(3分)

(3)印刷廠能否解除與孫某的勞動合同?為什麼?(3分)

37、2005年7月,周某大學畢業後初次參加工作即與某企業簽訂了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該企業依法為其辦理了各類社會保險。10月初在與朋友外出郊遊時,周某不慎摔傷,經過三個月治療後基本康復,但右手指關節神經受損後嚴重影響了其手指的靈活性,使其無法再從事原來的精密儀器操作,而單位又無其他合適的工作,於是,雙方協商解除了勞動合同。2006年1月15日,周某持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在某市社會保險中心辦理了失業登記。但是卻沒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問:(1)周某是否應當領取失業保險金?為什麼?(5分)

(2)周某能否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為什麼?(4分)

【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項題

1、B 2、A 3、C 4、D 5、A 6、D 7、D 8、C 9、C 10、B

11、C 12、A 13、B 14、B 15、B 16、B 17、C 18、B 19、B 20、D

二、多項選擇題

21、ABCD

22、ABCDE

23、BD

24、ABCDE

25、BCD

三、判斷說明題

26、錯。《勞動法》第20條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7、錯。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的規定。

28、錯。《勞動法》第4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41條的限制: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9、錯。住房公積金即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30、錯。多支柱養老金保險立法通常由三個層次組成,即國家、企業、個人。

四、簡答題

31、違反勞動法律責任型別:

(1)賠償責任

(2)行政責任

(3)刑事責任

32、變更:雙方協商代表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

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

(1)用人單位因被兼併、解散、破產等原因,致使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無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體合同或專項合集體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3)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3、勞動保護法的主要特徵有:

(1)勞動保護法的主體是在工作地的勞動者;

(2)勞動保護法的內容是工作地的安全設施、衛生規則和管理制度;

(3)勞動保護法的客體是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以及良好的工作秩序。

34、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又稱最低生活保障線,是指由政府制定的,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居民基本生活標準。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法律特徵:

(1)堅持“公民有權分享社會進步成果”和“與物價掛鉤”的基本原則;

(2)是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而做出相應調整的變數;

(3)由政府依法制定的,並具有法律效力。

35、一、社會保障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概念

1、社會保障法律關係的產生是指依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的形式,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引起一個具體社會保障法律關係。例如,當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他將離開企業,同時開始領取養老金,他與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法律關係即產生。

2、社會保障法律關係的變更是指社會保障法律關係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內容的改變。社會保障法律關係變更不是主體的改變,如轉移個人賬戶。

3、社會保障法律關係的消滅是指現存社會保障法律關係的解除和終止,如參保人因出國定居而與社會保障經辦機構解除保障與被保障關係,通常的做法是提前支取、滯留財產或轉移財產。

二、社會保障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終止的法律依據

社會保障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終止的發生必須依據一定的事實。能夠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事實是法律事實。法律事實分為法律行為和法律事件。

1、法律行為是當事人有意識進行的各種活動,包括合法行為和違法行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申請領取養老金為合法行為;受益人死亡,他人冒領其養老金為違法行為。

2、法律事實是當事人意志之外發生的事情,如年老、患病和工傷。又如,受益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中的養老金儲蓄餘額可以由合法繼承人繼承。

六、案例分析題

36、(1)不應該。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7條的規定,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而且,會計和印刷屬於不同的工種,不能隨意進行調整。

(2)應當簽訂。根據《勞動法》第20條的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趙某已經在印刷廠連續工作滿10年,且提出了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印刷廠就應當簽訂。

(3)可以。根據《勞動法》第25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在這種情況下也不適用於《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禁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所以,孫某雖然處於孕期,但是她嚴重違反了印刷廠的規章制度,印刷廠也就可以解除與她的勞動合同。

37、(1)不應當。根據我國《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滿12個月;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而周某參加工作僅三個月,失業保險繳費也就只有三個月,不符合領取條件。

(2)能。周某在工作期間,已經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了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當享受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