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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今 》教案教學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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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察今 》教案教學設計

教學要求:

《察今 》教案教學設計

一、瞭解課文的基本觀點——“世易時移,變法宜矣”,理解其在現實生活中的意義。

二、瞭解課文采用精闢的比喻和形象生動的寓言、故事,從正面和反面兩個不同的角度反覆證明自己觀點的寫法。

教學重點:

一、瞭解課文的基本觀點——“世易時移,變法宜矣”

二、瞭解課文采用精闢的比喻和形象生動的寓言、故事,從正面和反面兩個不同的角度反覆證明自己觀點的寫法。

第一課時

教學要點:學習1、2小節

教學過程:

一、解題

察今,篇名,是《呂氏春秋·慎大覽》中的第八篇。《呂氏春秋》是秦相呂不韋的門客集體編撰的。

《呂氏春秋》是在呂不韋任秦國丞相期間編寫的。呂不韋開始任丞相是在秦莊襄王元年(前249),罷相在始皇十年(前237),正是秦統一全國的前夕。當時秦的變法已有百年歷史,但六國中反對變法的大有人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焚書”,就是由齊人淳于越提出“師古”引起的。這篇文章就是針對“師古”的主張寫的。

《呂氏春秋》是雜家代表著作,其編寫經過見於《史記·呂不韋列傳》:“呂不韋乃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二十餘萬言。以為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號曰《呂氏春秋》。布咸陽市門,懸千金其上,延諸侯遊士賓客有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內容以儒、道思想為主,兼及名、法、墨、農及陰陽家言。目的是為秦統一天下、治理國家提供思想武器。

二、學習第1小節

1、範讀

2、疏通文字、重點講解

法先王之法:效法、取法;法令制度。前一個是動詞,後一個是名詞。

人或益之:有的、有的人。代詞。人或益之,意思是說,人們有的益補它。

雖人弗損益:虛詞“雖”有雖然、即使兩種解釋,根據上下句關係選擇恰當的解釋。這裡的“雖”應講成即使,有假設存在某種情況的意思。

3、本段的主要意思是:“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

三、學習第二小節

1、範讀

2、疏通文字、重點講解

凡先王之法:凡是,表示概括。

先王之成法:已成的。成法,已成的法令制度。

察己、察今:明察。

古今一也:一致,一樣。

以近知遠:形容詞用作名詞,近處的、遠處的。

以所見知所不見:“所+動詞”的固定結構,相當於名詞,即見到的,沒有見到的。

堂下之陰:陰影,影子。指日月的影子。

日月之行:執行。

3、本段的主要意思是:“釋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為法”

四、總結:

此為文章的第一部分,開頭用設問句提出了先王之法不可效法的觀點。為什麼先王之法不可法呢?兩個原因。一是“先王之法,經乎上世而來”,在漫長的年代裡,“人或益之,人或損之”,已非本來面貌,所以不可效法。二是“先王之法,有要於時”,既“有要於時”,那麼,“時不與法俱在”,就要隨著時代的變化來制定適應現實的法令制度了,而不可效法先王之成法。分析了這兩個原因之後,作者提出了“釋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為法”的主張,以“先王之所以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為依據,提出了“察今”的中心論點,就是說,制定法令制度,要明察當今的實際。為了進一步說明這個觀點,文章列舉了日常生活中常見易懂的三個例子:“審堂下之陰,而知日月之行,陰陽之變;見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魚鱉之藏也。嘗一脟肉,而知一鑊之味,一鼎之調。”這幾個例子說明了“以近知遠,以今知古,以所見知所不見”的道理,從而論證了“察己則可以知人,察今則可以知古”的'觀點,治理國家不可效法先王之成法,而應當在“察今”上下功夫。

五、佈置作業,朗讀體會課文

第二課時

教學要點:學習課文3、4小節

教學過程:

一、複習

問:第一部分主要內容?略

二、學習第三小節

1、朗讀

2、疏通文字、重點講解

先表澭水:標誌,標準,名詞作動詞,設標誌。

循表而夜涉:標誌,標準,名詞。

千有餘人:相當於“又”。

益多矣:增加。益多,指河水漲了許多。和“益之”、“暴益”不同。

所以也:……原因。所以敗,失敗的原因。

有似於此:類似,像。似於此,像這種情況,或,和這種情況相類似。

3、分析:荊人襲宋夜渡澭故事,諷刺了不顧時間條件的不同而死守古法的人,旨在說明時間不同了,條件就應有所變化,做事就應從具體的時間條件出發,而不能因循守舊。

三、學習第四小節

1、朗讀

2、疏通文字、重點講解

守法而弗變:遵守、遵循,這裡有貶義,即墨守、保守。

向之壽民:先前;長壽者。即本來可以長壽的人。

因時而化:根據、依照;變化。即根據時代的變化而變化。

是故:因此。

非務相反:要求得到、追求。務相反,一定要有所不同。

時勢異也:時代,形勢。時勢異,時代和形勢不同了。

3、分析:在提出了“世易時移,變法宜矣”的觀點之後,以良醫治病為喻進行論證。由“病萬變,藥亦萬變。病變而藥不變,向之壽民,今為殤子矣”,講到治國的道理:“凡舉事必循法以動,變法者因時而化”,“因時而化”就是要察今、變法,從而論證中心論點。

四、朗讀課文,體會

第三課時

教學要點:學習5、6小節

教學過程:

一、複習

重點詞句翻譯

問:寓言和設喻闡述了什麼道理?

二、新授

(一)學習第5小節

1、朗讀

2、疏通文字、重點講解

以故法:用;舊。用舊有的法令制度。

為其國:治理。

時已徙:變遷。

“楚人有涉江者”的“者”,是作為定語後置的標誌。其結構是:“中心詞+定語+者”。翻譯時應將定語挪前而譯成:有涉江的楚人。

“是吾劍之所從墜”的“所”,附在介詞“從”的前面,和介詞連同介詞後面的動詞“墜”組成“所”字結構,指代介詞所介紹之處所。全句意思是:這裡(是)我的劍掉下去的地方。“之”,結構助詞,表示它前面的詞(片語)是定語。

“從其所契者入水求之”的“所”,連同附在它後面的動詞“契”組成“所”字結構,指代行為物件,“所契”即“刻記號的地方”,後加“者”構成“所……者”結構,這就更明確了這個“所”字結構的名詞性。“之”,代詞,代“劍”。

3、分析:“時已徙矣,而法不徙”,則難治。作者以“刻舟求劍”為喻,從反面論證了“世易時移,變法宜矣”的中心論點。如果時徙而法不徙,是糊塗迂闊的表現。譏諷了不顧“地”條件變化而機械法古的人。

(二)學習第六小節

1、朗讀課文

2、疏通文字、重點講解

人問其故:原因,緣故。

“有過於江上者”的“上”,按《辭海》解釋:指處所。按於在春說:“上”按古義為“側畔”。今暫從於說。“者”,用於動詞性片語後面,構成名詞性片語,表示……的(人)。

“人問其故。曰:‘此其父善遊。’”前一個“其”,是指示代詞,相當於“那”。後一個“其”,代詞,代嬰兒。

“荊國之為政,有似於此。”《呂覽纂》:“荊國”作“亂國”。“為”,動詞,這裡作“治理”講。“於”介詞,引進比較的物件。

3、分析:作者以“引嬰兒投江”的寓言故事為喻,說明不能因為先王之法令好就生搬硬套。嘲笑那些泥古者生搬硬套的幼稚荒唐。這是進一步從反面論證了中心論點。譏諷了不顧“人”的條件變化而機械法古的人。

3—6為文章的第二部分,以“世易時移,變法宜矣”為核心,從多方面論證中心論點。這一部分裡,作者講寓言故事、打比方,反覆強調先王之法與現實情況已經不適應了,墨守先王之成法是行不通的,要治理好國家,就要改變先王之成法;“世易時移,變法宜矣”。這就進一步證明,明察當今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宜的法令制度對治國是十分重要的。

三、總結

1、總的說文章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1~2段)提出“察今”的論點,即制定法令制度要明察當今的實際。第二部分(3~6段)進一步論證論點,提出“世易時移,變法宜矣”的主張。

3、寫作特色

A文中舉了什麼例子,論證了什麼問題?

分析:第2段提出了“察今”的觀點,列舉了日常生活中常見易懂的三個例子:“審堂下之陰,而知日月之行,陰陽之變;見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魚鱉之藏也。嘗一脟肉,而知一鑊之味,一鼎之調。”這幾個例子說明了“以近知遠,以今知古,以所見知所不見”的道理,從而論證了“察己則可以知人,察今則可以知古”的觀點,治理國家不可效法先王之成法,而應當在“察今”上下功夫。

第4段在提出了“世易時移,變法宜矣”的觀點之後,以良醫治病為喻進行論證。由“病萬變,藥亦萬變。病變而藥不變,向之壽民,今為殤子矣”,講到治國的道理:“凡舉事必循法以動,變法者因時而化”,“因時而化”就是要察今、變法,從而論證中心論點。

B本文講了哪幾個寓言?各說明了什麼道理?各包含怎樣的寓義?根據這三個故事可以推斷出怎樣的結論?

分析:本文講了三則寓言,各有不同的寓意。荊人襲宋夜渡澭故事,諷刺了不顧時間條件的不同而死守古法的人,旨在說明時間不同了,條件就應有所變化,做事就應從具體的時間條件出發,而不能因循守舊。楚人刻舟求劍的故事,諷刺了不顧地點條件的不同而死守古法的人,旨在說明地點不同了,條件就應有變化,做事就應當從具體的地點條件出發,而不能因循守舊。引嬰兒欲投江中的故事,諷刺了不顧人的條件不同而死守古法的人,旨在說明人不同了,條件就應有變化,做事就應當從具體的人的條件出發,而不能因循守舊。這三則寓言是從時、地、人三個不同的角度論證了“察今”的重要性,“世易時移,變法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