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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歷年大學聯考成績複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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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複核科目及範圍

湖北歷年大學聯考成績複核辦法

(一)複核科目: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各科目、技能大學聯考(精品課)文化綜合科目。

(二)複核範圍:

(1)核查考生資訊與答卷(卡)是否一致;

(2)掃描影象是否清晰、完整;

(3)是否存在漏評;

(4)非選擇題每題是否經過兩評或兩評以上,給分是否在規定差值閾限內;

(5)各小題得分合成後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

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考生答卷按照國家祕密級事項管理。以上內容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專人進行復核,不對考生查卷。

對複核發現的問題經相應學科專家仲裁組、省評卷領導小組認定後予以更正。

二、申請複核時間及程式

全省20XX年普通大學聯考成績複核工作時間為20XX年6月27-28日。對本人大學聯考成績有異議的考生,應於6月26日17:00點前(含)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准考證,到報名所在地的'教育考試機構填寫《湖北省20XX年普通大學聯考成績複核申請表》(此表由各地印製),提出複核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能申請一次成績複核,申請科目數不限(最多4科)。當地考試機構彙總後通過普通大學聯考考務平臺,將申請複核分的資料庫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成績複核工作場所實行封閉式管理。省教育考試院收到各地報送的普通大學聯考成績複核申請資料庫後,分科打印核查表,並於6月27-28日組織專人,在公證機關的監督下,對考生提出的成績複核各科目逐一進行復核,同時向各地教育考試機構反饋複核結果。

各地教育考試機構應制作20XX年湖北省普通大學聯考成績複核結果公告欄,併為有需要的考生單獨列印複核結果告知書。複核結果經各地教育考試機構在公告欄公佈後即視為考生已閱知。自20XX年6月29日起,考生可到複核申請地獲知複核結果。考生還可以登陸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查詢和列印本人複核結果。

考生對複核結果仍存異議的,由專家仲裁組再次進行復核,並做出最終認定結論。對此仍有異議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再次複核申請由考生直接在網上提出,網址為:,申請時間為7月1日。省教育考試院將在五個工作日內在網上給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