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會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為保證產品在區域內取得預期的經濟效益和市場份額,經協商達成如下合作經銷合約:
一、合約期限
1.本合約有效期自2015年月日起至2015年月日止。
2.本合約得到完全執行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續約權。
二、經銷產品
乙方在指定區域內銷售本合約產品:
1.名稱規格:
2. 其他經甲方書面同意交由乙方銷售的產品。
三、產品價格
1.產品合作價:36粒裝:元/盒;
2. 零售價全國統一,以甲方公佈的價格為準;
3.本產品區域內價格體系為:(單位:元/盒)
規格
36粒便攜裝
市場統一零售價
供其他零售終端價
供分銷商價
總經銷價
四、經銷區域
甲方與乙方為合作產品在的共同銷售,之後共同進行全國招商。
五、結算方式
1.合作專案在樣板市場所產生的利潤分配比例甲方為49%,以方為51%。每月五號前結算分配一次利潤。
2.雙方約定合作專案的利潤計算方式為:利潤=銷售額—產品合作價—廣告指出—策劃公司提成。
3.在未得到甲方公章、總經理印章及財務專用章蓋章的書面通知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將貨款以現金方式給、借給甲方工作人員或匯到其他賬戶;否則,甲方視為未收貨款。
六、合作方式
1.甲方負責向合作專案提供產品和承擔合作產品銷售的營銷策劃方案的製作。
2. 乙方保證向合作專案投資的廣告營費用不少於甲方的總量投入。
3.乙方承諾合作產品在投放市場後樣板期內的廣告量不少於100萬元。
4.雙方共同為合作專案在乙方內部成立工作組,保證合作專案的順利進行。為此雙方同意為合作專案開設銀行專用賬戶,專營銷售收款和對外採購貨物,甲乙方各負責保管一枚公章。
5.雙方投資按同等比例同步進行,所有投資先交給工作組,由合作組負責按銷售目標投入廣告市場和終端市場。
七、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義務:
1)維護乙方權益,不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另設該產品的合作經銷商。
2)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
3)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批文和產品檢測報告。
4)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市場開拓和銷售工作,提供必要的營銷策略、管理、促銷、和終端指導。
5)向乙方提供廣告宣傳資料,並與乙方共同制定地區營銷方案,協助乙方做好廣告、促銷等工作。
6) 協助乙方做好貨物的運輸及調換工作。
7)協助乙方做好人員補充的工作。
2. 甲方權力:
1)權利對乙方違反市場規範操作進行處理。
2)有稽核乙方相關產品廣告宣傳材料的權利。
3)有核定和調整地區零售價的權利。
4)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定、實施營銷方案的權利。
3. 乙方義務
1)方應嚴格執行本合約規定產品的市場價格體系,包括零售價及各種渠道網路的供貨價格。不得將本合約產品以低價對外銷售。如出現以上情況,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根據情況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約規定的經銷區域和銷售渠道經營本合約產品,保證本合約產品的銷售通路穩定。如乙方跨區域竄貨,視為乙方違約。一經查實,甲方可根據情況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3.)乙方保證本合約產品的銷售質量,不得用其他廠商的商品換上甲方的商標或包裝進行銷售;不得買賣、使用或銷售任何與合約產品名稱、包裝相近、功能類似的防偽產品及同類產品。如出現以上情況,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並保留對乙方的追訴權。
4)開拓和發展本合同規定範圍內的銷售網點,進入該地區主要網點並實施管理、提供配套服務,保證一個月內進入天津市主要(90%)的終端網路。
5)乙方直營市場必須直接銷售給零售商,不得進入批發環節,發展轄區內分銷商必須經國甲方書面同意並接受甲方監督。
6)執行與甲方共同制定的市場運作方案。
7)準確、及時地向甲方傳達包括庫存、銷售出貨明細、分銷商經營情況及經營網路在內的有關市場動態資訊。
8)維護甲方產品及品牌的形象和聲譽,做好銷售區域內消費者投訴及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配合工作。
9)協助甲方做好保護甲方智慧財產權的工作。
10)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等經營必備證件。
4. 乙方權力
1)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合作受益權。
2)享有在雙方約定區域內建立二級經銷商的權利,但必須經國甲方同意並簽訂三方協議,同時接受甲方監督。
3)享有甲方免費提供的市場督導和相關資料的權利。
4)乙方使用產品商標,適用範圍僅限於銷售產品相關的業務,包括人員名片、宣傳廣告和產品的包裝物。但上述事宜需事先得到甲方的`批准備案後方可進行。
5)乙方在合同約定範圍內如受到其他市場的衝貨,又要求甲方及時妥善處理的權利。
八、訂貨約定
乙方必須按加方提供的訂貨單樣本,以書面形式訂貨。該產品在樣板期結束後應先付款後提貨。
九、出貨約定
甲方自接到乙方的訂貨單,並確認貨款已到指定賬號內後,在兩個工作日內組織出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交貨約定
1.甲方原則上用汽車或普通鐵路運輸,在合理期限內將貨品運至乙方城市;
2.汽運或普鐵運輸費用油甲方承擔,高於此標準之貨品運輸費用計入成本;
3. 合約約定到貨地點:
簽收人:
電話:
4.發貨至乙方指定到達站,乙方自到提貨處提取,並當即對貨物進行清點,發現缺少、破損應及時取得相關有效證明檔案,與承運方交涉,超過貨運方理賠時間三個工作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自到提取貨物處提取貨物後的十天內未向甲方書面提出發現缺少、破損等異議時,則視同甲方已依合同完全履行交貨義務。
十一、產品退換貨約定
1.由於產品質量原因而造成的換貨,甲方無條件接受,換貨費用由甲方負責。
2.因乙方倉儲條件或管理不足(如:未遵守先進先出的管理原則)等原因而導致的產品過期或殘損,甲方一律不予以退換貨處理,換貨費用由乙方負責。超出比例部分甲方不予以退還處理,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由於甲方違約造成的合同終止,退貨不受以上條款限制,甲方無條件100%退還貨款,並承擔退貨的一切費用。
十二、關於全國市場的招商
甲乙方共同負責在全國市場的招商,對全國市場招商所產生的利潤,甲乙方各自50%
的比例分配,各方所產生利潤的50%交於工作組,作為產品廣告儲備金。
十三、合同終止條款
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本合同約定事項以外的任何其他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決定終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經濟糾紛和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若違反廣告支出承諾、違反產品進入終端的數量要求,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3.甲方提供的商業檔案,涉及產品營銷、管理、培訓、銷售的一切資料,乙方有責任保密,如乙方洩露甲方提供的商業檔案,甲方有權決定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如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或更換或增加另一個合作經銷尚的權利:
1)規定時間內不能鋪足目標終端70%;
2)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當地主要終端經常斷貨,或單次斷貨超過三天;
3)前6個月或連續三個月銷售回款達不到銷售回款任務的70%;
4)惡意衝貨。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遇產權變更、改組、兼併等需要終止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在做好貨物清點及貨款結算工作後終止本合同.
十四、爭議的解決
1.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無法協商解決,雙方同意在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3.本合同簽署地:。
十五、本合同效力
1. 雙方如有其他約定與本合同牴觸的,一律以本合同為準;
2. 如因生意發展需要,雙方可在本合同基礎上籤署補充條款;
3. 本合同未涉及事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合同法律法規執行;
4.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蓋章後正式生效;
5. 本合同正本和附件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名:開戶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保健品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醫藥經營新形勢下,對利益分配模式進行探索創新,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作協議。
一、 雙方責任、權利
為切實保證商品質量,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依據有關法律和國家政府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特確定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 經雙方確認,乙方提供抗腫瘤保健食品 由甲方銷售;
2. 甲乙雙方相互提供必要的合法證照和所售產品的有關資料,不得提供任何虛假材料;
3. 甲方不得從非法渠道進貨,不得采購假冒偽劣商品;乙方不得向甲方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4. 甲方應妥善保管代銷商品,因甲方保管不當而造成乙方商品質量發生問題的,由甲方負責;乙方所售藥品質量標準必須符合國家法定標準(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在營銷過程中,因質量問題給消費者和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 甲方向乙方提供櫃檯展示空間,以顧客感覺最明顯位置為宜;
6. 乙方以報媒進行產品促銷宣傳活動,以助抬升甲方企業形象;甲方提供促銷場地、廣告牌位等條件配合乙方進行促銷宣傳。
二、 商品購銷與結算
1. 甲方與乙方簽訂代銷協議,商品交付地點在甲方庫房,運輸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負擔;
2. 結算方式:現金結算;
3. 結算期限:每週結算;
三、 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應根據市場變化,本著勤進快銷的原則,及時調整進貨數
量,避免藥品積壓,不得拖欠乙方貨款;
2.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供貨和調整品種供應;並在甲方及時結算貨款的前提下按照每盒5元的管理費支出。
3. 本協議自年 4. 若一方變更、終止本協議,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協商意見一致後方可變更或中止,否則,須給予對方適當補償;
5.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未盡事宜,可通過雙方協商補充,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保健品合作協議 [篇3]
立協議雙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棄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開發、生產、經營"×××"×××專案。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系採用高新技術開發的新一代純天然保健食品,其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市場前景預測,已得到雙方確認。
二、×××系列產品的生產配方由乙方提供,作價 萬元,並以此作為出資的一部分。
產品配方在作為出資提供後,其所有權歸雙方共同享有。
三、雙方出資比例各佔投資總額的 %,其中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乙方以現金和技術出資。
為產品的研發及向衛生部門申報保健品生產批准文號,甲方現金出資 萬元,乙方現金出資 萬元,另加上述技術(配方)出資 萬元,作為第一共同出資。
在獲得衛生部門批准文號後,組織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由雙方按上述比例全額投入。
四、甲、乙雙方按投資比例分配利潤,承擔對外債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在未經對方同意及清算前提出退出合作。
五、×××系列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以甲方名義進行,其運作模式按甲方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執行。
如需另行吸收股東組建公司,按《公司法》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訂立補充協議,以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七、本律師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應信守。如有違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本著有利於事業發展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可訴諸法院。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在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