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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保全擔保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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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 (單位寫明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職務; 公民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被擔保人: (單位寫明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職務; 公民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擔保人就被擔保人 訴案件被申請人 糾紛一 案,擔保人願以自己的財產權屬(憑證見附件) ,為被擔保人向貴院申請的訴訟 財產保全申請提供經濟擔保 。請求法院查封、扣押或凍結訴訟案件被申請 人 元的財產或資產。並保證:如被擔保人申請錯誤,擔保人賠償如下:

訴訟保全擔保合作協議

一、擔保人負擔採取訴訟財產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費用;

二、 如被擔保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錯誤, 擔保人願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 所遭受的全部直接損失。 此致 人民法院

擔保人: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訴訟保全擔保合作協議 [篇2]

合同是締結誠信關係的一種有效方式,是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傷害。因此,籤合同不管在任何時候都不會過時。怎麼樣寫一份合同,合同的規範問題,周全問題,自己的利益會不會受到損害都是公司要考慮的。寫好合同事關重大,不能出任何差錯。想要了解合同的規範問題等請上出國留學網(#url#)。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擔保人(乙方):深圳市鼎泰擔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

鑑於申請人 與被申請人 糾紛

一案,甲方向深圳市 區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向上述

法院出具訴訟保全財產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財產保全擔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為甲方配備並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處置權的擔保財產,並按擔保法民事訴訟法的規

定協助財產所有人履行相關法律手續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條 擔保的範圍、金額和責任承擔

1、甲方的訴訟保全標的為:

2、

3、乙方在上述擔保範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

擔保期間

擔保期間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擔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擔保財產之日為止(包括以和解和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用人民幣: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生如管轄權爭議、公告、鑑定、中止等情形延長審理期限,甲方須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納擔保費用。)若擔保時間超出6個月,以人民幣 4166 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此次擔保所產生的財產評估費,計人民幣。

3、甲方應預交結果反饋保證金人民幣,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有關資訊(包括:擔保財產的查封日期、查封物件的清單回執、案件開庭日期、審判日期、審理情況及解封情況)。以便乙方瞭解案件的進展情況,保證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保證金在乙方擔保財產解封后三日內無息退還給甲方。

4、上述費用甲方應在該合同簽定之日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帳戶上。乙方收到款後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財產所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法院未認可,乙方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為: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的真實,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起訴狀、財產保全申請書、擬查封標的與本案關聯性證據材料。擔保發生之後及時提供查封的裁定書、開庭傳票、判決書、解封的裁定(影印件即可)。

2、在擔保期間,不受甲方內部任何事件變化而使乙方受到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具備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定的本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擔保事宜,被申請人向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全部承擔乙方因履行該擔保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支付的索賠款違約金罰金)。

2、甲方必須無條件在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索賠之日起3天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已向被申請人賠償的全部款項。

3、合同生效後,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於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經收取的擔保費,未支付的部分有權要求支付。.

4、若法院實際查封的物件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不一致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回。.如果甲方變更查封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納保證金,否則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到期三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並跟蹤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裁定書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等)。

6、雙方約定的擔保期間到期三日內,甲方不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並同時申請解封擔保財產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兩倍的擔保費,並承擔本合同第六條第5項的責任。

第七條 如果二審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擔保的,在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同的條款仍然有效。擔保費按照第四條第一款約定。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補充、修改、變更、解除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訴訟保全擔保合作協議 [篇3]

協議編號( )財保字( )號

甲方

自然人姓名: 戶籍地址: 常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法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人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

法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人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及相關規定,在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司法擔保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案由

甲方與 糾紛一案(以下簡稱該案件)中,甲方需要對案件爭議財產進行訴前(訴訟)財產保全,保全 價值 (人民幣大寫 )

的財產,需要提供等值的擔保財產 (人民幣大寫 )。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 甲方申請乙方為該案件爭議財產的訴訟保全提供擔保,乙方有權對甲方申請進行稽核,並作出是否為甲方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的決定。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資料供乙方稽核:

(一) 甲方如為自然人應向乙方提供如下資料:

1.個人身份證明

2.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主要家庭成員戶籍證明;

5.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副本;

6.案件起訴書副本;

7.案件證據材料副本;

8.需保全財產線索及權屬證明;

9.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甲方如為法人或其他機構的應向乙方提供如下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4.財務報表;

5.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副本;

6.案件起訴書副本;

7.案件證據材料副本;

8.需保全財產線索及權屬證明;

9.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第二條 對於訴前財產保全,甲方應在保全措施完成後法律規定時限內,就該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因甲方未及時提起訴訟而導致財產保全被依法解除的,甲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第三條 該案件審理過程中,乙方有權瞭解該案件審理情況,甲方應在乙方出具保函後,每月如實向乙方提供一份案情進展書面說明,其中應載明訴訟階段、證據收集情況、庭審爭議焦點等內容;甲方如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向法院補充提供證據的,應將該項證據副本向乙方報備。該案件其他訴訟當事方提供的主要證據,甲方亦向乙方報備。

第四條 甲方在該案件審理過程中,如果作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等關係本案審理結果的重大決定事項之前,應告知乙方。

第五條 甲方應於收執該案件審批文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審判文書影印件向乙方報備。

第六條 乙方對該案件爭議財產提供保全擔保並不表示甲方對財產保全不承擔責任。如因財產保全不當給被保全財產權利人造成損失的,乙方為甲方先行賠償後,甲方應在乙方賠償後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清償所賠償的價款:甲方逾期清償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清償金額 %的違約金。甲方自願以其所有財產對該案件的財產保全承擔一切風險。並且,當甲方為自然人時,甲方父母、配偶、子女願意作為擔保人,對該案件財產保全的一切風險承擔承擔連帶責任,乙方有權在先行賠償後,向上述任何一人主張權利。

即:如因財產保全不當給被保全財產權利人造成損失

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乙方因該項財產保全之錯誤所受的損失,並支付逾期清償的違約金和乙方為實現前述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七條 甲方經乙方稽核通過,並交納清案件的財產保全擔保服務費用後,乙方有義務及時向案件受訴法院出具訴前(訴訟)財產保全擔保函。

三、擔保服務費

第八條 甲方應就乙方提供的擔保服務,向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甲方按照保全財產標的 %向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九條 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擔保的,甲方應於乙方出具擔保函之前一次性-交納足額的擔保服務費。

第十條 甲方應將擔保服務費通過現金/本票/其他方式存入以下賬戶,乙方收款後提供相應發票收據。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訴訟保全擔保合作協議 [篇4]

甲方: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秉著自願、雙贏、互惠互利、誠實信用、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範圍

訴訟保全擔保業務。

二、合作方式

1、乙方以甲方名義向法院開拓訴訟保全擔保業務。

2、為便於乙方開展業務,甲方同意乙方在其辦公場所掛“深圳 擔保有限公司業務部”的`牌子。

3、乙方以甲方名義取得訴訟保全擔保業務的資格後,按照法院有關要求,乙方需向以甲方名義開立的保證金專戶中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具體存入金額根據法院要求存入);對乙方開拓業務所實現的稅後利潤,由甲乙雙方按照甲方20%,乙方80%的比例分配。對除乙方開拓業務之外的訴訟保全擔保業務,乙方所開拓業務由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4、甲乙雙方共同開設對公及私人銀行帳號,資金由雙方共同監管。乙方應提取的稅後利潤分成由甲方在收到相應款項後次月10號前支付給乙方。

5、乙方自行承擔業務所需的場地和人員工資、社保(包括人身意外傷害險)等相關費用、義務和責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相關業務指導或培訓。

2、對乙方提供公司的相關資料。

3、對乙方提交的業務資料進行稽核,如認為存在問題,有權要求乙方完善;完善後仍不符合甲方風控要求的,有權拒絕乙方以甲方名義辦理該業務(乙方為此另行作出擔保或承諾並經甲方同意的業務除外)。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行開拓業務,按甲方要求向客戶收集資料,負責對該客戶基本情況進行盡職調查並向甲方全面如實反映,以便共同控制風險。如因業務的需要,要求進一步提供該客戶的資料時,乙方應予以解決。

2、發現該客戶的經營情況發生變化或發現存在不利於甲方的情況時,應及時向甲方反映,以便甲方採取相應措施控制風險。

3、除開展雙方約定的訴訟保全業務外,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以甲方名義開展其他業務。

五、風險承擔

1、甲乙雙方對乙方開拓的訴訟保全擔保業務產生的風險按照雙方利益分配的比例共同分擔。如發生風險的,雙方應在收到被要求承擔保證責任通知後將相應款項付至指定賬戶。任何一方承擔後均可向對方追償,並有權要求對方支付利息。利息自代墊之日起按每月2%的利率計算。

2、甲方按業務經驗對乙方人員進行培訓、為乙方開拓業務進行指導、協助對乙方業務資料進行稽核。

六、保密

1、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其他渠道得知有關對方的商業祕密需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協議規定工作所需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複製對方及客戶的資料。

七、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潤分成,如發生遲延,則應按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保證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繳納社保等,否則如因此導致甲方遭受損失,則應全額賠償,包括甲方所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等全部費用。

3、如因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全額賠償。

4、如因設立龍崗事業部而導致甲方遭受行政處罰等,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九、對於本協議中未約定的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訴訟保全擔保合作協議 [篇5]

申請人(甲方):

擔保人(乙方):

應甲方 年 月 日的申請,經審查,乙方同意為甲方訴 糾紛一案提供訴訟保全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範圍和保證期間

1、甲方就因與 糾紛一案,擬向 人民法院提起 元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

2、乙方的保證期間為甲方與 糾紛一案結束時為止。

第二條 保證範圍、金額及責任承擔

1、甲方訴訟保全標的為:被申請人名下的

2、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擔保範圍是甲方申請財產保全的價值人民幣: 元整(xx-xx萬元整)。

3、如甲方申請保全錯誤,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法律責任;

4、超出乙方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的任何款項,乙方依法不承擔保證責任;

5、乙方的保證責任自甲方案件終結而解除。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

2、乙方出具擔保函後,甲方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還擔保費;

3、乙方向法院出具保證擔保函後,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對甲方的案件進展情況進行實施跟蹤並要求甲方及時提供案件材料及法院文書;

4、甲方對所提交的全部檔案資料的真實、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

5、在擔保期間不受甲方內部任何事件變化而使乙方遭受損

失;

6、甲方不得與被申請人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第四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甲方應按擔保款項的 向乙方支付擔保費,擔保費共計 元,在乙方出具擔保函之前一次繳清。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千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3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擔保費不予退還;

2、甲方申請財產保全錯誤導致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3、甲方必須無條件在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索賠之日起3天內

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已向被申請人賠償的全部款項。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