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書信函>

留校安全保證書

書信函 閱讀(1.43W)

寒假留校住宿安全保證書不在宿舍內私自留宿他人、不晚歸、不夜不歸宿;不在宿舍等公共場所吵嚷叫鬧;不因停水、停電、停暖等原因而滋事。

留校安全保證書

一、遵守一切法律法規,防欺瞞詐騙,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

二、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做到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

三、不在宿舍內私自留宿他人、不晚歸、不夜不歸宿;不在宿舍等公共場所吵嚷叫鬧;不因停水、停電、停暖等原因而滋事。

四、不在宿舍、值班室、實驗室等使用電爐、酒精爐等做飯燒水,不在宿舍內吸菸、不使用各種違禁電器,嚴格遵守學校所有有關住宿制度。

五、不燃放煙花爆竹,不到冰面溜冰,不到大海、水庫、池塘等地方游泳;遇到惡劣天氣,注意保護個人安全,防滑到摔傷等。

六、不酗酒、不賭博;不觀看淫穢書刊、影像和光碟。

七、自覺維護學校財產和學生人身安全,遇到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八、在校內,自覺維護校園秩序,勤工助學學生對所在工作崗位負責,圓滿完成崗位職責要求。

九、在校外,自覺維護科大學子的形象,不破壞人民群眾的一草一木;嚴格請銷假制度,離開學校1天以上要向本學院值班老師請假,嚴格遵守學校的出入樓宇制度。

十、學生自身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本人負責。

如果違反以上保證,一切責任自負。

保證人:

青農大留校安全保證書

我因 需要留校居住在學生宿舍,保證在居住期間做到以下幾條:

1、自覺接受並服從學校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保證按學校指定的房間床位入住。

2、留校住宿期間進出宿舍樓,保證按規定刷卡進出宿舍樓,不私自轉借校園卡。

3、留校住宿期間保證嚴格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服從管理。晚上熄燈前保證按時回舍,不經學工辦老師批准,保證不出現夜不歸宿現象。

4、自覺遵守學生宿舍安全規定,保證不在宿舍儲存和使用違章電器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宿舍樓內使用明火;不在宿舍樓內吸菸,不在宿舍樓內飲酒和儲存酒瓶。

5、留校住宿期間保證不與社會上的不法分子交往,不私自引校外人員到學生宿舍居住,出入校門自覺接受值班人員或保安人員的檢查。

6、保證回家或返校途中,遵守交通規則,防範非法侵害和交通事故。

7、留校住宿期間,因本人不能遵守學校有關規定而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我個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8、如本人在畢業實習留校住宿期間若有違紀,自願接受紀律處分,並可隨時取消我留校住宿的資格,我保證按要求時間離開學校。

上述保證,敬請老師監督。

保證人簽名: 聯絡方式:

班主任老師簽名:

專業輔導員簽名:

年月日

暑期學生留校居住安全保證書

保證書內容格式一般需要寫上保證書的標題,保證內容,署時。而暑期需要留校居住的學生不妨閱讀以下保證書:

xx年暑期申請留校居住者,系以本人自願、家長同意為原則,符合學校規定:外省籍學生、特困生的條件,學生本人積極要求留校居住者;暑假申請留校符合者,本人向主管輔導員主動提出申請同意後,簽定《安全保證書》,經主管學生工作書記認可、備案,到校學工處舍務科辦理手續;在申請留校居住過程中,不允許冒名頂替,或為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供辦理留校居住手續,一經發現,學院將取消留校居住資格,並嚴肅處理;經批准並辦理留校居住全部手續的學生,在校居住期間遵守學校、學院及寢室樓管理的相關規定和統一要求,按時守紀不違章用火、用電,不私自外出等;在暑假期間,學校僅向留校居住的學生提供居住條件和寢室居住的管理,不允許學生從事非法、擾亂社會治安等活動;留校居住的學生應每週與家長進行必要的通訊聯絡,報告自己的生活狀況;留校居住者在暑期,若發生意外,仍需按照《人文學院學生安全預案》執行,及時報警、報告;學院、學校在接警後,應及時積極地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相關情況,及時通知學生家長;若在暑假出現安全傷害事故,學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後果。

我同意並自願接受以上條款的約定,並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

申請留校居住人、保證人:   專業    班 簽字

寒假留校住宿學生安全保證書

本人因 ,欲在冷假留校住宿,學校及學院(部)已經明確告知我相關安全要求以及留意事項,為此,本人向學校做出如下保證:

1.已告知家長本人留宿事宜並經家長同意。

2.不在宿舍存放、使用以下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飯鍋、“熱得快”、電水壺、電熨斗、電吹風、電熱毯、個人小風扇、小檯燈以及未經學校批准使用的其它電器。不私接電源和亂拉電線。

3.不在宿舍記憶體放、使用各種火源:燭炬、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灶具以及其它種類火源。宿舍內不掛布簾和床、牆帷子。

4.宿舍內使用微機原則上每宿舍不超過2臺,使用微機時,嚴格遵守《學生宿舍自備微機協議》中的有關規定,不通過微機觀看任何帶有反動、***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字、圖片、圖象或影碟等。

5.不隨意出進異性學生公寓、宿舍內不留宿異性。

6.不晚回,未經學院(部)負責聯絡人許可,不準在外留宿。

7.未經學生公寓服務中心許可不留宿他人。

8.不在宿舍內酗酒、賭博、吸菸。

9.不在宿舍區打架鬥毆、聚眾滋事。

10.不參加任何性質的傳銷活動。

假如本人在冷假在校住宿期間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本人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造成傷害事故的,本人願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本保證書一式三份學校、學院(部)、學生個人各一份。

留校安全承諾書

為規範我院學生暑假留校學生管理,確保學生自身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自願要求留校住宿的大學生,我就自己的日常行為表現向學校作出如下承諾:

一、2015年暑期留校居住系本人自願,並已告知家長,本人留宿事宜已經徵得家長同意。

二、保證留校期間能與平時一樣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管理。

三、保證留校住宿嚴格遵守《青島農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和《青島農業大學學生宿舍區管理條例》,服從統一安排和管理。

四、留校住宿期間要特別增強安全防範意識,貴重物品(如電腦等),由自己妥善保管。

五、留校住宿時間如需延長或縮短,能提前向學院學工辦老師報告,併到宿舍樓棟管理人員處登記;如中途需離校者,能向學工辦負責老師請假,並把外出地點、時間及聯絡電話告知老師和同學。未按規定辦理者,一切後果自負。

六、保證嚴格執行我校現行的作息制度,按時回宿舍,不得夜不歸宿,並按時就寢。

七、保證在學生宿舍內不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不在寢室內私拉亂接電線;保證在宿舍樓內不燃放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不生火做飯、煮菜等;保證不私自調換寢室和留宿外客、異性;保證不到深水區游泳等。

八、保證愛護公物,不損壞任何公共財產,不隨意動用消防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九、不在學生宿舍內酗酒、賭博、打架鬥毆、聚眾喧譁,不進行迷信和宗教活動,不登陸非法網站,不傳播不健康的資訊。

十、本人承諾在留校住宿期間若有違紀,自願接受紀律處分,一切責任及後果自負。 十一、本承諾書一式二份,學生留存一份,交學院存檔一份。

專業班級:

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院(系)(蓋章):

暑期留校安全承諾書

為規範我院學生暑假留校學生管理,確保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自願要求假期留校住宿的學生,我就自己的日常行為表現向學校作出如下承諾:

一、保證留校住宿期間能與平時一樣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管理。

二、保證留校住宿期間嚴格遵守《河源職業技術學院寒暑假留校學生管理規定》,服從安排和管理。

三、留校住宿期間保證特別增強安全防範意識,貴重物品由自己妥善保管。

四、保證嚴格執行我校現行的作息制度,不晚歸,安時熄燈。

五、保證不在宿舍使用高功率電器,不私自調換宿舍和留宿外客、異性等。

六、不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架鬥毆、聚眾喧譁等。

七、本人承諾在留校期間若有違紀,自願接受紀律處分。

八、本人向輔導員主動提出申請同意後,簽訂《寒暑假學生留校住宿審批表》,並簽署本承諾書。

學院 級 班

簽名: 年 月 日

暑假留校安全承諾書

為規範我校學生暑假留宿的管理,確保自身生命財產安全,在假期留宿期間我向學校作出如下承諾:

一、保證暑假留宿期間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河源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服從學校管理。

二、保證暑假留宿期間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制度,按時回室,按時就寢,不留宿外來人員,不進入異性宿舍,不私自調換寢室。

三、保證暑假留宿期間不在學校使用電飯煲、熱得快、電熱杯等違規用電器,不在寢室內私拉亂接電線。

四、保證暑假留宿期間在學校內不燃放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不生火做飯、煮菜等;保證不留宿外客、異性等。

五、保證暑假留宿期間不在學生公寓內酗酒、賭博、打架鬥毆、聚眾喧譁,不進行迷信和宗教活動,不登陸非法網站,不傳播不健康的資訊。

六、在暑假留宿期間因學生本人原因出現安全傷害事故,學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後果。

七、本人承諾在留校住宿期間若有違紀,自願接受紀律處分,一切責任及後果自負。

八、保證暑假留宿期間協助學校,做好防火、防毒、防盜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學院有關部門報告(保衛科24小時值班電話:3800110)。

九、本承諾書由本人簽署一份,交學院存檔。

我同意接受以上條款的約定,如有違反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 宿舍: 聯絡電話: 學 院: 班 別: 時 間:201 年 月 日

暑假留校安全責任承諾書

為明確學校和學生在暑假留校期間的安全責任與義務,保障學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特擬訂如下安全承諾書。

一、學生在暑假留校期間,應嚴格遵守《武漢科技大學學生手冊》及學校其他各項安全管理規定,有義務聽從學校指揮,服從學校管理,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並向學校做出安全承諾;

二、學生在暑假留校期間必須按照規定在學校住宿,以班級為單位相對集中居住,女生必須集中居住,不允許到校外租住房屋,自行租房造成的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三、暑假留校期間,學生從學校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四、學生在暑假留校期間,在校內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責任自負;

五、學生在暑假留校期間,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庫、湖泊等地遊玩,由此造成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六、學生在暑假留校期間,由於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同學外出,一定要給同班同學或者班主任說明去向以及返校時間。

八、各班應指定一名學生擔任暑期安全責任人。

附暑假期間各職能部門工作具體安排:

1、 校醫院 暑假上班時間 週一至週日 上午9:00至下午4:30 院長電話 13871341782 若要到我校附屬醫院(原鐵路中心醫院)就診,可憑校醫院病歷和學生證前往。

2、 保衛辦 值班電話 68893392 校園110 68893272

3、 物業中心 空調-教室13310開放,便於2015屆畢業生考研複習

4、 學團辦 勤工儉學崗,見近期學校海報通知

5、 理學院 值班電話 陸書記:13971423236 楊老師:13971006135 肖老師:13971191787

祝大家度過一個愉快、充實的暑假!

承諾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