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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校安全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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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證運輸期間的交通安全,為創造良好的道路和交通安全環境,按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檔案精神,每個機動車駕駛員必須保證做到:

駕校安全保證書

一、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確保交通安全萬無一失。

二、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出行時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釋出的相關通告,做到文明行車、安全駕駛。

三、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凡發現安全效能不合格的,要立即停駛修復,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車況良好,車輛有故障絕不上路行駛,堅持出車“三檢”制度,確保不出機械事故。

四、杜絕酒後開車、疲勞駕駛、超員、超載、強行超車和超速行駛等嚴重違法現象發生。做到不開故障車,不開霸道車,服從交通指揮,確保安全,確保xx-xx年不發生任何交通違法行為。

五、服從鄉、村整治領導小組的管理,遵守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自覺按交通標誌、標線行駛停放,注意避讓騎車人和行人。

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建立和諧社會從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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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校安全目標責任書1

為加強教練員的管理,規範教學行為,提高培訓質量,確保安全教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珍愛生命”為準則,規範教練員行為,做到文明、耐心、安全、廉潔執教,教練員要自覺養成良好的安全意識,保證訓練安全。

二、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自覺遵守學校教練員管理制度和行業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力求杜絕培訓期間事故的發生。

三、教練員必須服從學校領導、總教練、安全科的領導和管理,違者: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者,立即解聘。

四、為了確保培訓質量,嚴格實行學員領證後三年內出現交通死亡事故倒查制度。

五、教練員每天應填寫訓練日誌,對車輛安全狀況、消防裝置、事故隱患及修車情況做好記錄;必須做好教練車的例行保養、維護和檢查工作,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六、每天路訓、場訓結束後,非下鄉車輛應按時(不超過18:00時)整齊停放在駕校停車場。特殊情況需用車或進行場地訓練的,

必須報請主管校領導同意。

七、教練員帶學員上路訓練時,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和線路訓練,嚴格執行交通法規及國家相關規定,嚴禁超員,要求教練員自始至終在車上指導至路訓結束,違者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八、嚴禁教練車以各種名義辦私事,若發現一次扣發工資100元。

九、教練員在執教過程中,車輛和鑰匙不得移交給其他教練員或其他人員,若出現此情況,扣發工資200元,情節嚴重和違反相關交通法律法規的,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十、教練員在教學過程中,應著工裝,嚴禁飲酒、吃拿卡要等違規行為的發生,若出現一經查實的,除批評教育外,扣發工資200元,二次違反者,立即解聘。

十一、教練員應嚴格執行駕校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實訓期間發生訓練事故的依照《駕駛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之規定執行。

義馬市交通駕校

201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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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校安全生產承諾書

為進一步加強駕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為廣大學員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學車環境,我校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一、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規。認真落實道路運輸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要求。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制,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與上牆公示。

三、 每月定期組織全體教職員工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努力提高教練員安全教學意識和安全生產知識。

四、 每星期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總結一週安全生產工作。

五、 每年按時和在聘教練員簽訂《安全責任合同》。

六、 不定期組織教練員進行安全事故及傷員救治演練,提高教練員技能水平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七、 定期對駕校安全設施、裝置進行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八、 保證上崗施教人員均持有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資格證件,堅決不使用無證、無資質人員進行教學活動。

駕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落實安全責任制,進一步提高抓好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增強師生交通法律觀念和安全意識,保障師生出行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嚴格專用校車駕駛員准入制度,對所監管的專用校車駕駛員每學期組織一次考評,配合縣交-警大隊、教體局組織好校車駕駛員年度綜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駕駛員是否具有駕駛專用校車資格的重要依據。對已經取消校車駕駛員資格的,不再准許其駕駛專用校車接送學生。

2、加強專用校車的安全管理,嚴格控制專用校車超員運營行為,禁止病車執行等違章行為,認真落實教師跟車制度,確保將學生安全送到目的地。堅決杜絕大雪、冰凍、大霧、暴雨等惡劣天氣狀況下用校車接送學生;切實落實好對非專用校車的監管責任,及時向交-警部門舉報超員運營行為。

8、積極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師生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無違規駕駛機動車輛和乘坐非客運車行為。

9、制定完善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事故發生後,應當迅速組織搶救,將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並按照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規定、程式立即上報,不得瞞報、謊報或緩報。

10、本單位校車重大交通事故及駕駛人員負主要責任的'死亡或一次重傷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為零。

二、獎懲

1、本責任書規定的責任目標,作為評選交通安全先進單位的重要依據。

2、對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3、實行交通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對發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年內不評先進、不授予任何榮譽稱號;對責任人不評優、不晉級、不提拔使用。

4、對履行責任書不力,交通安全工作差,發生交通事故的單位,根據情況給予以下處罰:(1)通報批評。(2)取消交通安全學校評優資格。(3)對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分別追究單位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領導責任、法律責任。

三、附則

1、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責任書執行期間,如單位主要負責人有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

2、本責任書執行情況由鎮教體辦負責檢查、考核。

3、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鎮教體辦和責任單位各一份。

張家坡鎮教體辦主任:

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

駕校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駕校健康穩定發展。依據行政部門檔案要求,現制定如下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任務要求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政策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係,努力改善勞動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2、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制度,把安全生產責任細化落實到到崗位、和人頭。

3、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規範、規程及勞動防護等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積極支援、檢查、督促全體員工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及時糾正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杜絕事故隱患。

4、駕校員工逐一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按公司規定繳納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金。

5、員工在生產、作業、搶修、搶險、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技術操作規程,實施必要的勞動防護措施,嚴禁違章和冒險作業。

二、工作重點

駕駛員要緊緊圍繞人、車、路進行安全目標控制,加強學員管理和車輛管理,加強教練員、學員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加強交通違章管制和事故防範,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財務人員要切實加強現金管理及各類帳表、票據和財產管理,當日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00元,並注意做好防盜、防搶工作。如因現金 管理不當,造成丟失、被盜或短缺損失的,一律由當事人個人賠償。

食品衛生安全及食堂的火源、電源、煤氣安全管理由炊事員全權負責。謹防意外事故發生。

三、責任追究

1、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制”。年度內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不得參評先進個人,並酌情扣發其本人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中不慎發生意外,造成人身或經濟損害的,在事故原因及責任認定清楚之後,除依法追究主要責任者責任外,民事賠償的不足部分按責任主次大小,由事故當事人與駕校共同分攤,分攤比例為全部責任教練或司機賠償實際損失額的70%;主要責任教練或司機賠償實際損失額的60%;

同等責任教練或司機賠償實際損失額的40%;次要責任教練或司機賠償實際損失額的30%,同時追究部門主要負責人30%的連帶經濟責任,後果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駕校員工離開工作崗位、公車私用、因私外出、辦私事或下班以後發生事故和造成人身傷害的,與公司無關,由此引發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後果一概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4、已經簽訂的各類車輛運營、使用及安全生產合同、協議以及職工勞動防護、作業規章等繼續執行。

5、本目標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