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書(股權質押方式)提要:我公司宣告及保證:1、我公司的質押行為已經XX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2、在簽署本反擔保書前,我公司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
反擔保書(股權質押方式)
XX公司:
ZZ公司(下稱借款人)與XX 銀行(下稱貸款人)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以下稱借款合同);應貸款人要求,貴公司作為借款人的保證人於 年 月 日與貸款人簽訂了就該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稱保證合同)。現應借款人要求,對貴公司提供的上述擔保,我公司同意以股權質押方式向貴公司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公司作出下述擔保事項:
一、質物:
1、質物是我公司在 公司投資合法持有的 %股權及其派生的利益;
2、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應當解入貴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內,受貴公司監管,作為本質押項下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擔保範圍:我公司同意保證合同的全部條款;我公司以質物擔保借款人按期履行借款合同及保證合同的全部義務;對借款人在保證合同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公司按保證合同規定向貸款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公司以質物擔保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三、我公司宣告及保證:
1、我公司的質押行為已經XX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反擔保書前,我公司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反擔保書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我公司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它原因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有損於貴公司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檔案;
4、保證合同若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反擔保書的有效性時,我公司自動相應修改、補充本反擔保書,使其與保證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貴公司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我公司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6、我公司負責在貴公司實現本擔保書項下質權之前辦妥有關合法審批手續。
四、借款人不能按合同規定履行支付義務時,貴公司有權直接處理質物,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先向其他擔保人追償。
五、質物處理的方式包括:
1、從解入第一條第2款規定的貴公司銀行帳戶的質押股權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扣取款項;
2、宣佈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我公司在XX 有限公司的股東地位;
3、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採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我公司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六、如果因我公司原因未能使貴公司實現質押權利,我公司應對貴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如果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我公司,本反擔保書規定的'我公司承擔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反擔保書繼續有效:
1、本擔保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經營性質,或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公司延緩行使保證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證合同項下權利的轉讓;
4、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應借款人或貸款人要求予以延展;
5、保證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
八、保證合同發生變更,本反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證合同保證範圍承擔本擔保責任。
九、本反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公司在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保證合同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反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知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貴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反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貴公司執貳份,借款人及我公司各執一份。
反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發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