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發放時間:7個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
什麼是高溫津貼?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即可依法享受崗位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誰能享受高溫津貼?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以。
什麼樣的天氣算高溫天氣?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同時,氣象部門向公眾釋出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都算高溫天氣。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鑑於每個地區的氣候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所以高溫津貼標準也因地制宜。
氣溫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按照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應按規定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夏季小常識:
1、忌受熱後“快速冷卻”。炎夏,人們外出或勞動歸來,喜歡不是開足電扇,就是立即去洗冷水澡,這樣會使全身毛孔快速閉合,體內熱量反而難以散發,還會因腦部血管迅速收縮而引起大腦供血不足,使人頭暈目眩。
2、空調室內外溫差不宜太大。使用空調室內外溫差不超過5度為宜,既使天氣再熱,空調室內溫度也不宜到24度以下。
3、不宜佩戴金屬首飾。金屬裝飾品中的某些金屬沾上汗水,佩戴時,所接觸到的面板可能會出現微紅或瘙癢等症狀,容易引發接觸性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