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據 認定,需徵用(佔用)乙方林地 公頃用於專案建設,按《XX省林地管理辦法》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就林地補償、林木補償和安置補助補償支付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徵佔用林地範圍:共徵(佔)用林 公頃,其中:防護林林地 公頃,特種用途林林地 公頃,用材林林地 公頃,經濟林林地 公頃,薪炭林林地 公頃,其他林地 公頃。
二補償費用按《XX省林地管理辦法》第XX條、第XX條、第XX條的規定計算。即:
林地補償費 元
林木補償費 元
安置補償費 元
合 計 元。
三、補償費用支付時間:甲方在接到使用林地批准書之日起30日內全部付清。
四、甲方必須保證與涉及林地有關的任何方面和人民政府辦清相關手續,保證乙方得到補償。
五、需要採伐林木的委託專案建設單位辦理木材採伐相關手續,林木採伐後林木交林木所有權者處理。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林地林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補償協議書 [篇2]
甲方:用地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被用地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被用地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為加快城鎮經濟建設,現需徵用乙方所有林地,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有關林地補償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所需林地為 林班 大班 小班;林權證號: 。經過雙方實地測量,徵用林地面積 公頃。
二、根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福建省人民政府[2011]5號檔案規定,甲方補償乙方、丙方林地、林木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計人民幣: 元整。 附表如下:
三、林地上的`林木由乙、丙方向林業部門申請辦理林木採伐證後方可採伐,採伐的林木歸原經營者所有.
四、村委會應告知林權所有者獲取林木補償權益。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後,甲方一次性付清以上所有費用共計 萬元即可在乙、丙方所屬林地施工。
六、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不得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損失。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二○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