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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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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施工現場由於施工作業人員多,可燃物多,電氣裝置多,動火作業多,員工消防安全意識不高,極易發生火災事故,為此加強施工現場防火管理,強化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落實各項防火措施,是減少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有效途徑和方法。

工程概況

廣州海珠半島花園(三期)工程由廣州市東訊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開發的商住專案。本專案位於廣州市海珠區的珠江南岸,緊靠已建成的海珠半島花園第一、二期,由兩棟四十三層建築組成,總建築面積75739平米。設有兩層裙樓和四十三層塔樓,建築高度158.9米。

根據建設單位及圖紙設計要求,主要施工範圍包括:B、C棟塔樓客梯、消防電梯及臨時電梯。

一、火災事故預防措施

1、嚴格執行《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物品規定》、《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廣東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國家、部、省、市消防安全管理法規。

2、必須嚴格執行集團公司《施工現場防火管理規定》和公司各項防火管理制度。

3、嚴格執行集團公司《施工現場防火管理規定》搭建臨時建築。

4、落實專案現場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組建、培訓義務消-防-隊,加強對員工上崗前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5、落實專案現場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落實動火作業“八不、四要、清理”的防火措施,方準動火。

6、施工現場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經批准同意後方準存放,嚴格控制存入數量,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7、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高層建築、重點工程必須按集團公司《施工現場防火管理規定》安裝臨時消防供水系統,並與施工同步。

8、電線、電器裝置的架設安裝要符合技術規範,並由持有電工證的電工架設和安裝,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9、可燃雜物要及時清理,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無阻。

10、施工現場設立吸菸區,禁止在吸菸區外流動吸菸和亂丟菸頭。

2、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2.1施工現場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火災發現人應立即示警,通知專案現場負責人,並立即使用施工現場配備的消防器材撲滅初起之火,專案現場負責人接到報警後,要立即組織專案義務消-防-隊進行滅火,並安排人員疏散,轉移貴重財物到安全地方,撥119電話報警、接警,同時通知公司領導和保衛部。

2.2在滅火時要根據燃燒物質、燃燒特點、火場的具體情況,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2.2.1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絕大多數都是由於燒焊作業或遺留火種引燃竹木等固體可燃物而引起的。對於這類火災,可用冷卻滅火方法,將水或泡沫滅火劑或乾粉滅火劑(ABC型)直接噴射在燃燒著的物體上,使燃燒物的溫度降低至燃點以下或與空氣隔絕,使燃燒中斷,達到滅火的效果。

2.2.2如遇電器裝置火災,立即關閉電源,用窒息滅火法。用不導電的滅火劑,如二氧化碳滅火器、乾粉滅火器(ABC型或BC型均可,下同)等,直接噴射在燃燒著的電器裝置上,阻止與空氣接觸,中斷燃燒,達到滅火效果。

2.2.3如遇油類火災,同樣可用窒息滅火方法,用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乾粉滅火器等,直接噴射燃燒著的物體上,阻止與空氣接觸,中斷燃燒,達到滅火效果。嚴禁用水撲救。

2.2.4遇貴重儀器裝置、檔案、檔案著火,可用窒息滅火法、二氧化碳滅火器直接噴射在燃燒物上,或用毛氈、衣服、幹麻袋等覆蓋,中斷燃燒達到滅火的效果,嚴禁用水、泡沫滅火器、乾粉滅火器等進行撲救。

3、撲救火災爆炸事故,應遵循如下原則:

從上向下、從外向內,從上風處向下風處。

4、當事故現場火災危造成人身燒傷,即緊急把傷者隔離火源,並把火撲滅,輕度燒傷可即包紮處理,中、重度燒傷者馬上送衛生院治療,並進行醫學觀察。

二、應急組織機構

組長:吳鬱燦

副組長:楊展強 徐昭平

成員:徐瑞雨 徐瑞榮 吳超傑 尹運成

三、電焊、氣焊、電渣焊作業預防措施及應急預案

施工現場使用電焊、氣焊、電渣焊作業較多,主要是以機房安裝,金屬構件安裝、切割等作業使用居多。電焊、氣焊、電渣焊基焊點溫度通常可達3600—6000度,在焊接時有大量火花、焊渣飛濺,其焊接過的構件溫

度也很高,如落在可燃物上,容易引起可燃物燃燒和火災,因此加強電焊、氣焊、電渣焊防火管理,抓好防火措施的落實,尤為重要。

1、電焊、氣焊、電渣焊裝置使用要求

1.1必須使用經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的裝置;

1.2電焊機、電渣焊機接地要牢固;

1.3電焊線絕緣隔熱層老化或破損,氣管老化或破損不得使用;

1.4電焊鉗的絕緣隔熱層必須要良好;

1.5乙炔氣瓶、氧氣瓶必須要隔開五米安全距離,與明火要隔開十米安全距離;氣瓶不得露天曝晒,碰撞;

1.6焊工在作業時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

2、電焊、氣焊、電渣焊作業防火措施

2.1焊、割作業必須由持有焊工證的焊工操作;

2.2嚴格執行“三級”臨時動火審批制度。

2.2.1一級動火。即可能發生特大火災事故的,由公司技安部門和保衛部門提出意見,消防安全責任人加具意見,經集團公司技安部門和保衛部門共同稽核,報集團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並報市消防部門備案。如有疑難問題,還需邀請市勞動、區、公安、消防等部門的專業人員共同研究審批。

2.2.2二級動火。即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由動火單位技安部門和保衛部門提出意見,消防安全責任人加具意見,報公司技安部門和保衛部門共同稽核,經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

2.2.3三級動火。即可能發生一般火災事故的,經專案部的安全員和專案經理審批。

2.3由燒焊作業人員填寫施工現場三級動火審批表,經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經批准後,領取動火作業證後,方能動火作業。動火作業必須落實如下防火措施。

2.3.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2.3.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消除不動火;

2.3.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

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乾淨、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2.3.5盛裝過氣體會受熱膨脹並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2.3.6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2.3.7在高處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2.3.8沒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2.3.9動火前要指定作業範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

2.3.10作業範圍消防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動火人員和作業範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後,要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後才能離開現場。

3、電焊、氣焊、電渣焊火警、火災應急措施

在電焊、氣焊、電渣焊作業過程中,如引起火警、火災事故應採取如下應急措施:

3.1萬一發生火警、火災事故,火警、火災發現人應立即示警和通知專案現場負責人或安全員,並立即使用施工現場配備的消防器材撲滅初起之火,專案現場負責人接到報警後,要立即組織專案義務消-防-隊進行滅火,並安排人員疏散,轉移貴重財物到安全地方,拔119電話報警、接警,同時通知公司領導和工程部及政治工作部。

3.2在滅火時要根據燃燒物質、燃燒特點、火場的具體情況,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3.2.1如為焊渣引燃竹木等固體可燃物而引起的火災,對於這類火災,可用冷卻滅火方法,將水或泡沫滅火劑或乾粉滅火劑(ABC型)直接噴射在燃燒著的.物體上,使燃燒物的溫度降低至燃點以下或與空氣隔絕,使燃燒中斷,達到滅火的效果。

3.2.2如焊渣引燃電器裝置,應立即關閉電源,用窒息滅火法。用不導電的滅火劑,如二氧化碳滅火器、乾粉滅火器(ABC型或BC型均可,下同)等,直接噴射在燃燒著的電器裝置上,阻止與空氣接觸,中斷燃燒,達到滅火效果

3.2.3如遇焊渣引燃油類,同樣可用窒息滅火方法,用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乾粉滅火器等,直接噴射燃燒著的物體上,阻止與空氣接觸,中斷燃燒,達到滅火效果。嚴禁用水撲救。

3.2.4如遇焊渣引燃貴重儀器裝置,可用窒息滅火法、二氧化碳滅火器直接噴射在燃燒物上,或用毛氈、衣服、幹麻袋等覆蓋,中斷燃燒達到滅火的效果,嚴禁用水、泡沫滅火器、乾粉滅火器等進行撲救。

4、撲救火災爆炸事故,應遵循如下原則:

從上向下、從外向內,從上風處向下風處。

5、當事現場火災危及到人身燒傷,即緊急把傷者隔離火源,並把火撲滅,輕度燒傷可即包紮處理,中、重度燒傷者馬上送衛生院治療,並進行醫學觀察。

四、恢復生產及應急搶險總結

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措施工作結束後,召開由上級有關部門或業主、監理、總包、設計等相關單位參加的恢復生產會議,對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吸取事故教訓,確定下步恢復生產應採取的安全文明質量等施工措施和管理措施並予以落實。專案部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恢復生產:

1、 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對受害人進行慰問,對事故中的好人好事加 組織員工進行在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專業技能知強報道。 識學習,吸取事故教訓,進行有針對性的學習,舉一反三,開展廣泛的自查自糾工作,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2、 依據安全、質量體系有關檔案,制定安全、質量檢查計劃制度,形成安全質量管理依據,做到有法可依,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崗位責任制,嚴格遵守和貫徹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 及時呼叫後備人員和機械裝置,補充到現場,進行生產恢復,儘快達到搶險結束和生產恢復後,對應急預案的整修過程進行評審、分析總結,找生產正常。 出其中存在的不足,並進行評審及修訂,使以後的應急預案更加完善,使遇到緊急情況能處理及時,將安全、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