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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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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應 急 預 案

企業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 前言。

為切實加強消防管理,防止和減少突發火災危害,確保公司生產、物資、設施和人身安全,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消防應急預案》。

本《消防應急預案》適合於公司火災事故的防範和應急救援。

二、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能。

2.1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構成

公司的“消防安全應急小組”是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領導小組。該組織由公司總經理、安全管理部、操作部、裝置部及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管理部負責。下表為“消防安全應急小組及聯絡方式”:

在啟動本《消防應急預案》時,由公司董事總經理任總指揮,副總經理任副總指揮,負責全公司消防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2.2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 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審查、批准和修訂。

1

2. 組織實施本《預案》,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預案》演練。

3. 檢查落實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4. 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釋出命令、事故報警、滅火救援、現場警戒、治安保衛、人員物資疏散、道路管制、內外聯絡等。

5. 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6. 安排受損設施搶修,恢復生產。

7. 本《預案》在公司發生火災危害時啟動。對於一般火情,公司保安在接報後,立即向119報警,同時迅速地組織撲救工作。

8. 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地點:安全管理部(或火災現場)。

三、 公司防火重點部位

A. 倉庫

B. 車間;

C. 辦公及生活區域;

四、 重大火災應急反應程式

4.1 關於火災應急通訊的規定

1. 固定電話報警號碼(操作部中控室):

2. 門衛:

3. 安全管理部:

4. 火警電話:119

4.2 消防設施及人員配置

2

1.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準。

2. 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設施由保安專職人員負責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準。

3. 消防重點部位設定防火禁菸標誌。

4. 繪製公司消防設施、器材平面佈局圖。

5. 警報裝置、電話等聯絡裝置確保開啟,使用暢通。

6. 保安(消防)人員確保24小時值勤。

7. 保安人員24小時定期或不定期對上述消防重點部位進行巡查;倉庫、車間、辦公及生活區域、裝置部負責自查。

8. 保安隊按規定對進出公司的人員、車輛、物資進行檢查;對可疑人員、物資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嚴格盤問檢查。

4.3 消防重點部位出現一般火情的應急措施

1. 火情所在部位發現人員應立即向保安(或中控)報告;根據火情實際情況同時向119報警。

2. 保安消防人員必須在5分鐘內趕赴現場撲救。

3. 相關部門兼職消防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就近利用消防設施進行滅火撲救,及時疏散人員和重要物資。

4.4 消防重點部位出現重大火災的應急措施

1. 發生重大火災,必須按照“救人重於滅火、防範勝於救災”的原則,積極組織力量,快速實施人員疏散和滅火救援行動。

2. 公司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1) 按《預案》要求領導小組成員進入指定位置,進行現場組織指揮,領導滅火救災工作。總指揮發布滅火救災、人員物資疏散、暫時停工停產、應急終止、恢復生產等命令及對外資訊釋出;相關部門負責人根據職責分工,立即進入應急狀態。

(2) 安全管理部負責協助總指揮開展滅火救援工作,及時向119報警;組織公司內部保安(消防)人員及有關人員進行撲救;負責現場警戒、治安保衛、道路管制、內外聯絡等;組織進行事故調查處理;配合當地消防部門開展滅火行動。

(3) 裝置部負責拉斷電源,確保水源;負責火災後公司受損設施、裝置的修復。

(4) 操作部根據火情按“火災應急領導小組”要求負責下達停產、人員和物資疏散指令;調遣必要的設施、機械和人員投入火災救援行動。

4.5 辦公生活區域發生火災時的應急措施

1. 發現火情立即向保安報警(或大聲呼叫報警)。

2. 保安(消防)人員5分鐘內到達火災現場,根據現場情況開展滅火行動;及時向發現者瞭解情況,採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員是否受到威脅。

3. 對範圍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滅火器材進行撲救;並及時向安全及風險管理部報告現場情況。

4. 如發現火情蔓延,難以撲救,應拉響警報,撥打119向當地消防部門求援。

5. 迅速切斷電源;關閉鍋爐和液化汽;關閉火災區域的門窗、通風系統,控制火勢擴大;注意保護、隔離其他區域。

6. 組織搶救重要物資、貴重物品、檔案等。

7. 配合當地消防部門開展撲救工作。

8. 當確認火已熄滅,立即排煙、抽水,徹底撲滅餘火;佈置人員值守,嚴防餘火復燃。在沒有得到有關部門許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壞現場。

9. 詳細記錄火警發生時間、地點、火警發現者、火災種類、施救情況等。

五、 培訓與演練

A. 運用各種工具、手段,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明確防火滅火在港口企業的'重要意義。

B. 積極採取外培和內培的辦法,加強專、兼職消防人員的培訓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C. 除晝夜巡查外,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消防)檢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檢查。

D. 根據生產和季節特點,每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提高實戰水平。

六、 《應急預案》的維護

A. 本《消防應急預案》由安全及風險管理部負責制訂。

B.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應加強《預案》的跟蹤管理,適時對有關措施進行檢測、修訂、調整,使其更加適應災情突發時的救援實際。

C.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原公司《消防管理辦法》中與本《預案》有衝突時以本《預案》為準。

D. 本《預案》最終解釋權歸安全管理部所有。

企業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篇2]

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為加強和規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確保所有工作人員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落實消防工作“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基本原則,構造“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公司應對火災的能力。

二、制定預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公司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資訊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制定預案的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為依據,嚴格依法實施。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公司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由公司總經理和公司分管安全保衛的副總經理及有關部門(單位)成員組成。

總 指 揮: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擔任。

副總指揮:由公司各分管副董事長、副總經理擔任。

成 員:由xx擔任。

消防應急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下設六個專門工作組

(一)義務消-防-隊(滅火行動組)

隊 長:

副隊長:

成 員:

義務消-防-隊職責:現場滅火、搶救被困人員。

義務消-防-隊可進一步細分為滅火器滅火小組、水槍滅火小組、物資疏散小組等。

(二)疏散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疏散引導組職責: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其餘人員分片搜尋未及時疏散的人員,並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

(三)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安全防護救護組職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並視情轉送醫療機構。

(四)火災現場警戒組

組長:

成員:

火災現場警戒組職責:控制各出口,無關人員只許出不許進,火災撲滅後,保護現場。

(五)後勤保障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後勤保障組職責:負責通訊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

五、火災處置一般程式

(一)報警:公司員工、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後應立即向公司消防中心和保衛部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二)接警:保衛部、消防中心接警後,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部報告,通知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啟動應急預案。

(三)處置:指揮各工作小組、義務消-防-隊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四)清點:處置結果後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後,及時清點人員和已

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於火場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需要疏散,並將情況及時告知火場指揮員。

六、善後工作

火災撲滅後,由保衛部協助公安消防部門:

(一)保護火災現場;

(二)查明火災原因;

(三)調查火災損失。

七、責任追究

對發生火災事故、損失嚴重的單位(部門)負責人、直接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八、附則

本應急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企業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篇3]

公司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 指導思想及達到目的

第三條 以維護廣大員工的人身這全和公私財產安全,實現公司全面協調發展的目標出發,構造“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公司應對火災的能力。

第四條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公司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資訊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時機,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監管及應急工作小組,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監管、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工作。 組 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總監

成 員:各部門經理、各部門消防安全員

消防安全監管及應急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消防安全防範、搶險、救援、事故調查處理等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監督落實消防管理工作的實施及相關制度、措施的落實。

第六條 消防安全監管及應急工作小組人員職責

(一) 工作小組組長職責:負責公司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演練、事故現場全面指揮協調工作;

(二) 工作小組副組長職責:協助組長做好消防安全防範應急預案組織的制定、修改、完善並協助組長組織協調應急預案的演練實施及現場協調工作;按照現場具體分工情況負責消防重點部位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進行指揮組織人員、物資疏散、火災撲救、保護火災現場、組織事故調查等各項工作;

(三) 工作小組成員職責:負責本部門及公司的消防安全防範工作;瞭解公司消防重點部位的基本情況、火災危害性、撲救方法及措施;熟悉瞭解重點部位的消防設施配備數量、放置部位、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等;掌握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火災隱患以及消防設施配備是否到位等情況。一旦發現險情,應立即通報消防應急指揮部,並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期火災撲救工作,把事故損失降至最低;保持通訊暢通,手機24小時開機。

第四章 消防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理

第七條 任何人發現火災,應立即向辦公室報警,同時說清

著火地點、部位、燃燒物品、火災狀況等。

第八條 接到火警後,工作小組組長立即宣佈啟動消防預案,工作小組副組長應迅速查明火災事故發生的部位和大小,在查明情況發生的火災事故較大的情況下,一方面要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並視事故情況撥打急救電話(120)準確報告起火地點、部位、火情、報告人單位、姓名、聯絡電話,並安排專人到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火災事故現場;另一方面通知各小組成員立即前往火災現場彙集,在工作小組組長組織和指揮下進行滅火作戰及現場人員的疏散。

第九條 在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到達後,現場人員服從公安消防搶險救援指揮人員的指揮,協助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救助遇險人員,撲滅火災,搶救貴重物品。

第十條 發生火災後接警處理程式

(一) 接到火災事故報警電話後,消防監管及應急小組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到達報警點確認;

(二) 如未發生火情,應查明報警原因和動機,採取相應措施,並認真做好記錄;

(三) 如確有災情發生,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同時利用現場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必要時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

(四) 情況處理完畢後,恢復各種消防裝置備用狀態。 第十一條 初起火災的處置

(一) 發現火災,應保持頭腦清醒、沉著,迅速切斷起火樓層電源,為撲救火災創造條件;

(二) 由發生火災部位的領導和消防責任人負責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做到初起火災力爭撲滅,較大火災力爭控制;

(三) 火勢較小時,就近利用現場配備滅火器、室內(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進行火災撲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災事故的擴大或蔓延;

(四) 火災現場所有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確保火場秩序。 第十二條 疏散原則:確保生存,相互幫助,快速有序,遠離火場。

(一) 火災發生後,無論火災大小,除必要的撲救人員外,所有人員應儘快撤離;

(二) 火災發生後,所有車輛應迅速遠離起火現場,騰出疏散、滅火通道,保障消防通道暢通;

(三) 各樓層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本樓層所有人員迅速選擇就近樓梯撤離,各生活區及人員密集場所應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方向疏散,確保在最短時間遠離火災現場;

(四) 若通道阻塞或煙氣較重,無法撤離火災現場時,應迅速選擇遠離火場的房間或樓梯躲避,緊閉房門,堵塞進煙孔洞,防止煙氣薰嗆,並設法向外界呼救;

(五) 人員撤離火災現場前必須切斷所有電源;如果來不及切斷電源應向上級彙報,切斷上級電源;

(六) 人員疏散後應撤離至安全區域,防止因附落物造成傷亡。

第十三條 火災發生時,應保持頭腦清醒、沉著,根據消防安全出口和應急疏散標誌指示,迅速撤離火災區域,確保自身安全,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一) 發生火災時,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逃生自救;

(二) 出房間時用手試門柄溫度,如門柄發熱,切不可開啟房門;

(三) 撤離房間時,應往離房間最近的緊急出口撤離;

(四) 走廊煙霧大要儘量低伏;

(五) 緊急出路一般通往樓梯出口,進入樓梯間後及時把防煙門關閉;

第十四條 一旦發生火災,各部門必須安排好值班人員,堅守崗位,保證通訊線路暢通。同時要加強安全防範,防止其它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五章 具體要求

第十五條 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及各消防責任人要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敬業精神,對照分工,結合各自職責,嚴格依據本消防安全工作應急預案進行火災的控制、報警及疏散;確保人員不受傷亡,減少公司財務損害。

第十六條 任何部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本次消防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的執行,一經發現,處以1000元-3000元/人次

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將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