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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消防安全防範工作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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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消防安全防範工作的應急預案

一、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國中消防安全防範工作的應急預案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等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 安全員責任制

1.在學校校長或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積極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和學習,認真瞭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熟知“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學校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主動消防隱患,並認真做好臺帳記錄工作。

6.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上崗。

三、防火員職責

1.對所列管的部門和部位,依照安全管理規定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2.熟悉所管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況,負責建立學校各部門的`防火基本情況檔案。隨時將防火安全情況歸檔。

3.做好防火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防火安全周、月等活動中具體內容的實施。

4.對所列管部門和部位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要有設施、器材分佈圖及數字圖表,繪製各類建築安全防火平面位置圖及各類防火圖表。

5.每個工作日在所列管的部位至少要巡查1次。要害部位要每週檢查3次,要有工作記錄和檢查記錄。對火災隱患下發整改通知單後必須有整改結果並有記錄。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違章現象和行為人進行處理。

6.加強對防火業務知識的學習,提高業務工作能力,每週要用半個工作日進行本崗位業務學習,要有學習筆記。

7.防火員每季度要做工作小結,半年進行1次工作總結

8.隨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消防安全措施

為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全校師生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全校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自救自護能力,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措施如下: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任務

1.在全體師生中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過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和進行消防安全技能訓練,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防範事故的能力和在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能力。

2.消防安全以學生為重點,也在全體教職員工中進行。

(二)消防安全的主要內容

以防火為主的消防安全教育、安全意識教育、校內外活動安全知識教育、生活中各類消防安全教育。尤其是要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緊急情況的疏散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三)消防安全教育的途徑

對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應根據不同型別學生的年齡特點,滲透到教學、社會實踐、日常生活、節假日及各種大型活動中進行。

(四)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1.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以校長為組長,書記、副校長為副組長,辦公室、教務處、政教處、總務處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組織網路,負責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工作。

2.根據季節特點,定期對學生進行防火教育。

3.進行必要的安全演練,使全體教職工掌握緊急狀態下撤離、疏散的方法、技巧和自救自護的方法。

4.各班每學期定期開展二次以消防安全教育為內容的主題班會。

5.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日(五月份),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和消防安全教育。

6.學校在每學期的開學後、期中、放假前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7.定期召開家長會,聘請消防隊官兵對學生進行案例分析,以案說法,建立學校、社會、家庭三結合的消防安全教育網路。

五、 消防安全負責人職責

(一)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校長對學校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落實消防安全經費,改善消防設施,滿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並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6.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並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2.協助校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責任。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

5.做好學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於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並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範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積極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各部門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辦公室:責任人??高小剛

各類政策、法規、上級各類相關檔案的收發、傳送以及相關材料、檔案的管理。

2.政教處:責任人??李廣平:

學生各類消防教育活動的宣傳、計劃、組織、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務處:責任人??樑興平:

相關教材的徵訂,教學計劃的檢查,多媒體教室、語音室、實驗室、圖書館、學生閱覽室的消防安全設施裝置的配置、檢查。

4.總務處:責任人??馬百章

學校消防設施裝置的安排、配置、檢查;重點檢查學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設施;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六、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援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教師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於與壞人壞事作鬥爭,樹立責任心和正義感,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七、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組建穩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撥付專項資金,加強救護隊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