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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成立具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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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社會上的很多公司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其中聽得最多的就是分公司的設立。可你知道分公司的設立需要什麼條件嗎?分公司的設立往往走什麼流程呢?下面法律快車小編就對這一問題,做了以下詳細的闡述,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分公司成立具體流程

設立分公司的流程:

名稱預先核准→辦理營業執照→刻制印章→辦理組織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

註冊分公司流程第一步名稱預先核准

一、分公司名稱預先登記

辦理事項:企業名稱預先登記

辦事機構:區工商分局

辦理地點:投資服務大廳工商分局視窗

辦理時限:兩個小時後領取

辦理程式:持股東(投資人)資格證明領取《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投資人授權委託意見》→填表(按公司命名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9個名稱備查)→ 交表→ 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收費標準:無收費

提供材料

⑴《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投資人授權委託意見》

⑵特殊行業需要的其他檔案(詳細內容參看工商局一次性告知單)。

註冊公司流程第二步辦理營業執照

註冊分公司各部門所需材料:

二、註冊分公司所需資料:(工商所註冊分公司需資料)

1、名稱表

2、申請書(工商的一套表格)

3、總公司章程影印件

4、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租賃合同、產權證影印件

6、總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以上覆印件需帶原件核對(具體見工商規定),影印件需蓋公章

辦理時間:10個工作日(本地分公司5個工作日)

註冊分公司流程第三步分公司印章備案及刻制

三、分公司印章備案及刻制

辦理事項:備案及刻制印章

辦事機構:區公安分局及其指定的刻字社

辦理地點:投資服務大廳公安分局視窗備案,區公安分局指定的刻字社刻章

辦理時限:備案立等可取;刻章價格不定(屬於企業行為,由刻字社自行定價)

辦理程式: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到公安分局視窗備案→公安分局在營業執照副本上印核準章→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公章、財務章、合同章、人名章等印鑑

收費標準:公安分局備案免費,刻章費:(此為行業規範價格,僅供參考)共計365元(其中財務章180、公章70元/枚、合同章70元/枚、人名章45元/枚)

提供材料:

⑴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⑵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⑷全民、集體企業、企業的分支機構,出示上級主管部門的介紹信;有限公司參股股東中,包括法人股的應持其中一家法人單位介紹信。

組織機構程式碼辦理:

分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帶原件核對,分公司負責人身份影印件,代理人身份影印件,還要填一分申請表格

辦理時間:1個工作日

註冊分公司流程第四步辦理企業法人程式碼登記

四、企業法人程式碼登記

辦理事項:企業法人程式碼登記

辦事機構: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辦理地點:投資服務大廳質量技術監督局視窗

辦理時限:受理後3個工作日

辦理程式:領表→填表→提交單位公章等資料→交費→(辦理時限過後)領取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

收費標準:30元/套

提供材料:

⑴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⑵單位公章

⑶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非法人單位提交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⑷集體、全民所有制單位和非法人單位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程式碼證書影印件

⑸單位郵編、電話、正式職工人數。

註冊分公司流程第五步辦理稅務登記

五、分公司稅務登記證辦理所需材料

1、分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

2、分公司組織機構程式碼影印件

3、總機構稅務登記證影印件

4、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影印件

5、產權證影印件及租賃合同原件

(注:以上資料一式兩份)

6、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稅務登記表

以上覆印件需帶原件核對,影印件需蓋公章

辦理時間:5個工作日

註冊分公司流程第六步辦理開設銀行賬號

六、分公司開設銀行賬號

辦理事項:在銀行開戶

辦事機構:面向企業的銀行分支機構

辦理地點:就近銀行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立等可取

收費標準:各銀行規定不一樣

提供材料:請根據各入資銀行的具體要求為準,以下內容僅供參考。

⑴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⑵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⑶國稅、地稅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⑷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⑸公章、財務章、法人代表名章

註冊分公司流程第七步辦理統計登記

七、註冊分公司統計登記

辦理事項:辦理統計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辦理)

辦事機構:區統計局

辦理地點:投資服務大廳統計局視窗

辦理時限:立等可取

辦理程式:領取《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填表,並提交下述材料→發放統計登記證

收費標準:無收費

提供材料:

⑴《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加蓋公章一式一份

⑵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影印件,ic卡

註冊分公司流程第八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八、註冊分公司分公司社會保險登記

辦理事項:社會保險登記

辦事機構:區勞動局社保中心

辦理地點:區勞動局社保中心

辦理時限:立等可取

收費標準:無收費

辦事程式:

⑴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⑵法人程式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繳費企業單位的公章、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⑷開戶銀行名稱、賬號、交換號及影印件,企業所屬街道名稱

分公司稅收優勢

子公司與分公司是現代大公司企業經營組織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為什麼安排它的某些附屬單位作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屬單位又作為分公司?這恐怕最主要要從稅收籌劃的角度來分析,因為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條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於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措施均是企業考慮的重點,而選擇有利於納稅優惠的組織形式,正是達到這一目標的重要途徑之一。

世界各國(包括我國)對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稅收待遇等方面有著許多不同的規定,這就為企業或跨國公司設立附屬企業的組織形式提供了選擇空間。一般來說,設立子公司有如下好處:

1.在東道國同樣只負有有限的債務責任(有時需要母公司擔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報告企業成果只限於生產經營活動方面,而分公司則要向總公司報告全面情況;

3.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其所得稅計徵獨立進行。子公司可享受東道國給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稅期在內的稅收優惠待遇,而分公司由於是作為企業的組成部分之一派住國外,東道國大多不願為其提供更多的優惠;

4.東道國運用稅率低於居住國時,子公司的累積利潤可得到遞延納稅的好處;

5.子公司利潤匯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靈活的多,這等於母公司的投資所得、資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經選擇稅負較輕的時候匯回,得到額外的稅收利益。

6.許多國家對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規定減徵或免徵預提稅。

對設立分公司規定的好處一般有:

1.分公司一般便於經營,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也比較簡單;

2.分公司承擔成本費用可能要比子公司節省;

3.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就流轉稅在所在地繳納,利潤由總公司合併納稅。在經營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現虧損,但其虧損可以衝抵總公司的利潤,減輕稅收負擔;

4.分公司交付給總公司的利潤通常不必繳納預提稅;

5.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因不涉及所有權變動,不必負擔稅收。

上述可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稅收利益存在著較大差異,公司企業在選擇組織形式時應細心比較、統籌考慮、正確籌劃。但總體上看兩種組織形式最重要的區別在於:

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在設立國被視為居民納稅人,通常要承擔與該國其它公司一樣的全面納稅義務。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在設立分公司的所在國被視為非居民納稅人,只承擔有限的納稅義務。分公司發生的利潤與虧損要與總公司合併計算,即“合併報表”。我國稅法也規定,公司的下屬分支機構繳納所得都有兩種形式:一是獨立申報納稅;一是合併到總公司彙總納稅。而採用哪種形式繳稅則取決於公司下屬分支機構的性質--是否為企業所得稅獨立的納稅義務人。

這裡必須指出,境外分公司與總公司利潤合併計算,所影響的是居住國的稅收負擔,至於作為分公司所在的東道國,往往照樣要對歸屬於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課稅,這就是實行所謂收入來源稅收管轄權。而設立在境內分公司則不存在這個問題,對這一點企業在稅籌劃時應加以關注。

公司企業在設立下屬分支機構時,應採取哪一種最有利的經營組織形式,可以獲得較多的稅收利益呢?一般說來,如果組建的公司在經營初期發生虧損,那麼組建分公司就更為有利,可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如果組建的公司一開始就可盈利,設立子公司就更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況下,可享受到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稅收優惠和其他經營優惠。

由於分公司不是一個獨立法人,它實現的盈虧要同總公司合併計算納稅,而子公司是一個獨立法人,母、子公司應分別納稅,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稅後利潤中才能校股東佔有的股份進行股利分配。開辦初期,下屬企業可能發生虧損,設立分公司,因與總公司“合併報表”衝減總公司的利潤後,可以減少應稅所得,少繳所得稅,而設立子公司就得不到這一項好處。但如果下屬企業在開設的不長時間內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虧為盈,那麼設立子公司就比較適宜,可以得到作為獨立法人經營便利之處,還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潤遞延納稅的好處。除了在開辦初期要對下屬企業的組織形式精心選擇外,在企業的經營、運作過程中,隨著整個集團或下屬企業的業務發展,盈虧情況的變化,總公司仍有必要通過資產的轉移、兼併等方式,對下屬分支機構進行調整,以獲得更多的稅收利益。設立分公司還是通過控股形式組建子公司,在納稅規定上就有很大不同。

例如某公司在經營初期,下屬分支機構出現虧損,分公司虧損可與總公司合併計算,於是公司總部開始時選擇了建立分公司的組織形式。經營幾年後,分公司轉虧為盈,為了享受稅收遞延的好處,決定把分公司的生產經營業務逐步轉移到另一家子公司去,或者乾脆把分公司兼併到子公司中去,如果是整個分公司轉移給子公司,那就必須考慮:

① 是否要繳納財產轉移稅,有沒有稅收優惠的規定?

② 全面衡量子公司有哪些好處和壞處,尤其是稅收總負擔的比較;

③ 假定產權轉移沒有多大好處,而子公司的生產規模需要擴大,是否可以採取把分公司的資產所有權不轉移,只是租賃給子公司使用;

④ 存貨也可以採取委託代銷的方式,這樣在受託方未銷售之前可以不繳稅;

⑤ 要特別瞭解一下,居住國與收入來源國對分公司與子公司虧損結轉抵補的稅收待遇。假定分公司的虧損可衝抵總公司的利潤,在分公司未轉虧為盈時,不宜轉移為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