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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高校數字化圖書館的管理措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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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關於高校數字化圖書館的管理措的探究

高校數字圖書館是一個資訊資源的平臺,它可以實現資源共享,使分散於不同載體不同位置的資訊資源提供隨時利用。然而,資源的加工和使用就會遇到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本文結合工作實際,對我國高校數字化圖書館智慧財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

高校;數字圖書館;智慧財產權;管理措施

一、前言

資源建設作為高校數字圖書館管理的核心,隨著高校圖書館建設力度加大,很多高校圖書館館藏數量與資源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完善。隨著計算機網路技術的及高校圖書館電子資訊資源的發展,數字圖書館在方便資訊利用和傳播的同時,也讓智慧財產權客體、主體與使用方式變得更加複雜、豐富,在資訊傳播與智慧財產權保護時,矛盾會變得更加尖銳,不懂得依靠知識產權制度維護合法權益的情況時有發生。

智慧財產權是人們對於自己的智力活動創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標記、信譽依法享有的權利。其中的著作權即版權與高校圖書館的電子資訊資源管理利用工作有著更為直接的關係。目前,數字圖書館中智慧財產權問題的解決,已經成為出版界、圖書館與資訊提供商共同關注的話題。因此我們有必要對高校圖書館電子資訊資源管理利用工作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問題進行探討,以期望能夠找出解決問題的對策。

二、高校數字化圖書館管理中的智慧財產權問題

數字圖書館就是一個資訊資源平臺,數字圖書館資源建設和使用者服務涉及到對大量作品和其他資料的使用,這就涉及到一個作品使用行為的授權問題。一般而言,高校圖書館的智慧財產權問題是指:一是原始著作權,即數字圖書館在最初建設的過程中使用資料的著作權;二是自主智慧財產權,即把紙質資料按照數字圖書館的方式進行重新組織與加工後所形成具有著作權的新作品。

1.高校圖書館資訊服務中的版權保護問題

提供資料複製是高校圖書館資訊服務的重要形式和手段。目前常見的複製形式有兩種:

一是傳統意義上的以紙質文獻為主的複製,

二是從網際網路或圖書館擁有的資料中下載文獻。

按我國著作權法有關條文規定,因教學和科學研究的需要,少量的資料複製供讀者使用或引用,這屬合理的使用範疇。如果是通過科研,參與企業專案建設,為企業提供了商業複製,這些行為就突破了教學和科學研究之用的限制,不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範圍,將侵犯作者的著作權。在我國的著作法中明確規定:作品編輯必須由享有著作權的`編輯人員,行使權力,並且不得影響原有作品的權力。在資料庫建設中,除了對享有著作權和公有性質的作品,在傳播時,必須經過版權人同意,並且根據規定支付報酬;在購買資料庫時,必須事先取得出版商同意,然後再讓讀者使用。

另外,資訊儲存作為廣泛應用的資源,在儲存資訊時,智慧財產權作為不可避免的問題,依照版權準則可以分成兩種情況:一種是資訊社會性,另一種是根據版權法,相關作品享有保護功能。根據該要求,在資源利用與瀏覽中都是可行的,在商業應用時,必須經版權人同意,並且支付一定的報酬。在網路資源共享中,對於文獻加密等問題,則必須經過版權人授權,在許可解密後再使用,反之任何擅自解密的行為都屬於侵權。

2.高校圖書館資訊服務中的專利權保護問題

高校在承擔著教學任務的同時,往往還有科研任務,在這些科研研究中經常會出現一些專利技術。高校圖書館在開展資訊服務過程中,進行技術諮詢,解答師生提問,幫助師生解決難題時,通常以館藏專利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資料等資訊資源為依託,結合網路資訊提供有針對性的資訊資料。但是應當注意,這種設計專利的資訊資料有兩種,一種是由法律依據的,受專利法保護的資訊資料,在提供的時候應掌握尺度,否則很容易產生專利侵權的問題。另一種則是已成為社會資源的技術資訊資料,這種資訊科技資料不具法律性,但往往也不具權威性,在向其他人員提供資訊服務的時候,應當注意不能洩漏相關專利技術的資訊,否則也會產生侵權問題。

三、增強高校數字化圖書館智慧財產權管理的措施

1.增強立法與人才隊伍建設

由於我國圖書館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起步較晚,很多條文法律都不完善,在圖書館管理人員業務能力有限的環境下,智慧財產權很難滿足社會要求。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根據國際規定以及條約,健全圖書館管理體系。在立法中,通過收集、傳承法律地位,在強化數字資訊地位的同時,為圖書館管理奠定法令基礎。為了健全複合型隊伍培養程序,在高校圖書館發展中,必須根據管理人才以及綜合素質要求,從根本上強化計算機技術,根據經濟需求和發展,建設出一支律師、專家、網路性的複合人才,同時這也是保護智慧財產權的保障與基礎。

2.健全多元化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結構

從目前我國高校圖書館智慧財產權管理過程來看,還處於初級階段,為了提高管理效益,必須儘快建立研究機構,並且由專業的新聞出版社、國家版權機構以及圖書館帶頭集中管理智慧財產權。而對於該機構產權人和資訊使用者之間的責任,也可以通過文獻上載的形式,讓作者知道,並且對報酬使用和作品市價進行估算,最後再由中介進行報酬支付。所以,它要求圖書館行業的相關人員必須熟悉中介處理程式,通過專業的網路知識、業務能力和法律知識,從根本上解決隊伍糾紛與起訴。

3.增強新技術應用程序

從當前數字版權並不完善的情況下,為了強化高校數字化圖書館管理程序,必須根據時代要求,充分利用現代化技術和手段,對數字資訊進行保護,具體有:加密、設定許可權、數字簽名、認證與水印技術等。在閱覽作品時,為了保障相關資訊瀏覽程序和安全,應該設定下載與列印許可權。另外,除了硬體方式,還可以利用軟體技術進行版權控制。

四、結束語

高校數字化圖書館是一個資訊資源平臺,它可以實現資源共享,更好的服務與廣大教師和學生。在數字化圖書館建設中,為了充分展現數字化圖書館優勢,必須以使用者合法權益為出發點,整合公眾資訊,只有採用合理的方式方法來保護相應的智慧財產權,才能使智慧財產權真正起到保護著作者合法利益的作用,這樣才能為高校圖書館創設更多的價值,促進高校數字化圖書館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