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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化工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第1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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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大家瞭解浙江大學化工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相關資訊,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浙江大學化工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第1號通知,全文如下:

浙江大學化工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第1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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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豐秋(分管院長)

副組長:尹金榮(分管書記兼紀檢書記)

組員:張慶華、錢超、邢華斌、林東強、潘鵬舉、劉振

受理申訴:尹金榮,0571-87951236)

諮詢電話:任聰靜,0571-87951502)

  根據校研究生院下達的招生計劃,我院2017年全日制招生錄取詳細情況公示如下:

1、錄取學術學位碩士生83名(含化學工程與技術、生物化工、製藥工程),已錄取42名免試生;

2、錄取化學工程專業學位碩士生62名(不含聯培名額),已錄取30名免試生。

3、錄取生物工程專業學位碩士生10名(不含聯培名額),已錄取5名免試生。

4、錄取寧波理工學院聯培名額12名(考生,化學工程專業)。

5、錄取士兵計劃1名(考生,化學工程與技術專業)

  一、關於“專業學位碩士生”的說明

1、獎助體系和在校待遇:和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生一樣參加培養機制改革,進校後可申請各類獎學金及三助崗位;

2、授予證書: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與學術型碩士生屬同一層次的不同型別,達到畢業要求,授予浙江大學碩士畢業證書,達到授予學位要求,授予浙江大學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二、複試要求

  在滿足浙大工學複試分數線的基礎上:

化學工程與技術:總分在383分以上(含383分)者可以參加複試;

製藥工程:總分在384分以上(含384分)者可以參加複試;

化學工程(專業學位):總分在330分以上(含330分)者可以參加複試;

生物化工、生物工程(專業學位):總分在330分以上(含330分)者可以參加複試;

說明:(1)享受補分政策後上浙大複試分數線的考生,按考生“實考總分”計分排名。

  三、複試方式、原則

為貫徹研究生入學複試公平公正的原則,今年我院將加強複試環節,凡是複試不合格者,我院將不予以錄取;複試環節將加強英文應用能力的考核,通過對話交流和專業英語考察的方式,考核考生英語綜合能力。

A、複試具體實施方法:

複試包括筆試、綜合面試兩部分。其中:

1、筆試(40分):

有關本專業相關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閉卷考試,題型為選擇題,內容均為考生報考專業最基礎的知識,無指定參考書,時間30分鐘。

2、綜合面試(60分):

①專業綜合知識(40分)

(a)學術學位:有關報考專業的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等方面的知識;

(b)專業學位:有關報考專業的基礎知識和工程原理;

②英語聽說能力測試(20分):

(a)專業外語朗讀、口譯、理解;

(b)簡單交流(生活、專業)。

B、錄取原則:

在複試及格(複試總分不低於60分)的前提下,按綜合分排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綜合分 = 0.6 × (初試總分/5) + 0.4 × (複試總分)

  四、複試和錄取時間安排

1、複試時間(筆試+面試):2017年3月15日

2、預錄取時間:2017年3月16日

說明: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同時進行復試,詳細的時間、地點以及導師的選擇等事宜稍後網上另行通知。

  五、重要提示

1、複試名單公佈於學院網站,我院不再另行書面、電話通知獲得複試資格的同學;

2、凡確定來參加複試的同學請務必於3月9日17:00前填寫以下內容(勿用附件形式):

報考專業姓名總分是否前來參加複試備註

通過電子郵件進行確認:)。

3、為提高工作效率,懇請考生不要多次重複確認。請大家多多關注我們學院的網頁,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向大家釋出資訊。

  六、複試加分方案

為了鼓勵考生在本科學習階段參與更多的學科競賽和科研活動,化工學院決定對在本科期間參加學科競賽獲獎和取得的'科研成果在複試成績中適當加分,具體規定如下:

  1、學科競賽獲獎加分政策

(1)參加全國“三井杯”大學生化工設計競賽並獲特等獎或一等獎者加6分、獲二等獎者加3分;

(2)參加省級學科競賽並獲一等獎者加3分、獲二等獎者加1.5分;

(3)對本科就讀於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和哈爾濱工業大學的考生,參加校級學科競賽獲一等獎者加3分、獲二等獎者加1.5分。

  2、科研成果加分政策

(1)發表的SCI、EI收錄論文、獲授權發明專利,每篇或每項加3分;

(2)國內一級學報(浙江大學人事處規定目錄)、獲授權實用新型專利,每篇或每項加1.5分;

(3)其它在公開出版的期刊上發表論文,每篇加0.6分。

3、其它與科研活動有關的成果,具體加分視情況由分管院長決定,但最高不超過3分。

若經查實考生提供虛假證明和論文,將直接取消考生錄取資格,並將在網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