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機構>

南京農業大學關於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機構 閱讀(2.92W)

根據教育部和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培訓會議精神,現就做好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通知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南京農業大學關於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南京農業大學關於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原文地址:

  一、組織與領導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統籌和監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組 長:周光巨集

副組長:董維春 盛邦躍

成 員(按姓氏筆劃排序):

尤樹林 劉志民 陳 傑 張 煒 於朝梅 侯喜林

姜 東 黃水清

祕 書:於朝梅(兼)

學院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黨政負責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學科點點長、研究生祕書等人員組成,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複試和錄取工作原則

嚴格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檔案執行,確保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改革平穩實施。教育部和省考試院強調今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執行相同的政策標準。

要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深入推進資訊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範透明、平穩有序。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並重,發揮和規範導師群體在複試選拔中的作用,不斷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三、複試資格要求

  (一)基本分數要求

複試分數基本要求與教育部公佈的全國碩士招生複試分數基本要求相同,詳見《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各學院可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學院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學院自主確定。

  (二)複試前資格稽核

複試前,各學院要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複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學院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複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為準。

  (三)加試要求

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含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須在複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並與初試科目不同的本科主幹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於兩門。

  (四)加分專案

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專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案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學院要對“加分專案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

  四、招生名額分配

(一)學術型招生名額分配主要依據學科點(博士點、碩士點)、科研平臺(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人才隊伍(導師和高階人才)、科研(專案、經費和產出)、生源和就業等要素情況。

(二)專業學位招生名額分配主要依據專業學位型別、特點、佈局、生源、就業等要素情況,招生名額適當向專業學位種類較多、生源情況較好的學院傾斜。

(三)為提高我校碩士研究生的生源質量,優化生源結構,我校預留少部分2017年學術型碩士生招生計劃用於接收優秀考生調劑。

(四)分配名額均已包含江蘇省農業科學院、浙江省農業科學院、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等協作單位兼職導師及其他校外兼職導師的招生名額,請各學院妥善安排。

(五)分配名額均已包含免試推薦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名額(同時包括支教團、學校2+3輔導員等不同型別推免生)。

(六)學術型招生名額可用於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生(僅限全日制專業學位),但專業學位招生名額不得用於招收學術型碩士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名額不可互用。

(七)少數民族骨幹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單列下達。

  五、複試工作

  (一)複試內容和計分方法

1.複試內容包括專業課考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和綜合素質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能力考核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掌握本學科基礎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和最新進展情況的瞭解;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實驗操作或社會實踐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心理健康、誠信、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方面表現等。

2.複試計分專案包括:專業課考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素質能力考核,滿分分別為150分、50分、100分,三項合計為複試總成績。專業課考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素質能力考核、政治思想考核、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任一項考核成績不合格(標準由學院或學科點自定)的考生均不予錄取。

3.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學院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二)複試工作要求

1.各學院要健全複試工作制度,依據招生政策制定本學院科學、規範、公正的複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提前公佈並嚴格執行。

2.複試由以二級學科為單位組織的複試小組組織進行,複試小組由5名以上該學科主要導師組成。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應對本學院各學科複試小組的組織工作加以指導和監督。

專業學位研究生複試由以學位種類或領域為單位組織的複試小組組織進行,其中綜合素質考核應側重於知識應用能力的考核。

3.複試小組應依據考生初試成績確定複試考生名單,參加複試與擬招生人數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

4.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職責:

統一安排專業課考試的時間和考場。負責專業課考試的全程錄影和儲存。

5、各學院負責組織專業課考試的命題、考務、閱卷、核分、登分。負責面試環節的'全程錄影或錄音並儲存。

6.研究生祕書職責:

(1)釋出複試考生名單;

(2)複試時查驗往屆生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應屆生學生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與影印件,並留存影印件。對考生的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3)收取和稽核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的《政治思想考核表》;

(4)核實“加分專案考生”相關證明材料;

(5)收取本科或同等學力考生專科期間的《學習成績單》;

(6)收取複試費(每生80元);

(7)組織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考試、閱卷、成績登記,並將考試成績及時交複試小組;

(8)將考生的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素質能力考核成績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7.複試小組職責:

(1)確定複試考生名單;

(2)確定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素質能力考核的具體方案;

(3)對考生進行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綜合素質能力考核,總時間不少於20分鐘;

(4)確定考生是否錄取;

(5)對複試全過程進行記錄,填寫《複試記錄表》,備份複試全過程錄影或錄音資料,複試結束後將《複試記錄表》、備份的錄影或錄音資料與其他中間過程材料一併交研究生祕書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