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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建工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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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依照《浙江大學關於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檔案精神,特制定本年度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浙江大學建工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浙江大學建工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 組織機構

1、建工學院成立複試、錄取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和錄取工作,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呂朝鋒 葛堅(工程師學院) 副組長:黃任群

成員(按拼音為序):陳秋曉 鄧華 韓昊英 黃志義 姜秀英 劉國華 樓文娟 路琳琳 繆海鋒 錢曉倩 冉啟華 尚嶽全 王奎華 吳越 徐榮橋 徐雷 張巨集 詹良通 張三明 張磊 張儀萍 趙華

申訴聯絡人:趙華

2、複試以各招生學科為單位進行,各學科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學科的複試和錄取工作。

  二、 招生指標

依據《浙江大學建築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指標分配辦法(試行)》(建工【2017】9號)檔案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 複試

  (一)浙大複試分數線

1、工學、建築學學科的複試分數線為:

總分≥330分,英語≥55分,政治≥55分,業務課1、業務課2≥85分

2、管理學學科(工程管理專業)複試分數線為:

總分≥355分,英語≥60分、政治≥60分,業務課1、業務課2≥100分

3、總分上線但單科分數不達分數線者,其初試成績總分按以下表格中標準相應調低,調低後滿足總分要求者視為上線。單科成績不可低於分數線5分,初試成績總分不可調低超過40分(僅限1門單科低於基本要求)。其原始成績計入複試之後的最終成績。

單科總分
-1-20
-2-25
-3-30
-4-35
-5-40

  (二)學院複試分數線

1、由於報考建工學院上線生源過多,學院調高以下報考專業(方向)的複試總分分數線,單科分數線同學校分數線。

岩土工程≥370、結構工程≥360、市政工程≥360,其它報考專業(方向)複試分數線同學校分數線。

強軍計劃考生、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的考生各門單科成績不低於50分的考生,可參加複試。

工程師學院工程碩士專業單獨考試考生總分不低於220分的考生,可參加複試。

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考生同時滿足以下成績要求的'考生可參加複試:

(1)單科成績滿足以下要求:滿分為1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50分,滿分為15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75分,滿分為2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100分,滿分為300分的科目成績不低於150分;

(2)總分成績滿足以下要求:總分不低於325分或總分滿分為300分的專業不低於195分。

2、所有上學院複試分數線考生可以直接參加所報考學科的複試,也可以報名參加建工學院生源不足學科或工程師學院的調劑複試(調劑要求參照學校標準)。

3、其他上浙大複試分數線但未上學院複試分數線的考生可申請參加建工學院生源不足學科以及工程師學院(非全日制)的調劑複試(調劑要求參照學校標準)。

  (三)最終成績計算

1、複試成績按百分制記,60分以上為合格。其中筆試佔50%,綜合面試50%(綜合面試分兩部分,面試35%,英語聽力15%)。

2、最終成績以百分制記,包括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兩部分。

  建築、規劃學科:

最終成績=(初試成績總分÷考試科目總分×100)×60%+(複試成績)×40%

  其他學科:

最終成績=(初試成績總分÷考試科目總分×100)×70%+(複試成績)×30%

  (四)複試要求

1、各學科複試小組不少於5人(其中具有本專業副教授以上職稱者不少於3人),由辦事公正且無直系親屬報考本學科的教師參加複試小組。

2、面試時間一般每生不少於20分鐘(包括英語集中聽力測試),同一招生學科各複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長度、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

3、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影,參加面試老師手機關機。

4、參加複試的老師應掌握招生政策,嚴格執行復試程式和複試標準,複試小組認真做好複試記錄。

  (五)複試程式

1、學院在網站上公佈進入複試階段的考生名單和具體的複試、錄取工作程序安排,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來校參加複試。

2、考生在複試前通過學院安排的報考資格審查。

3、考生複試期間需在浙江大學校醫院參加體檢。

4、複試分三批進行,生源充足的學科第一批覆試,部分生源不足需要調劑的學科第二批覆試,工程師學院(包括調劑及工程師學院單獨考試生源)進行第三批覆試,分別安排在不同時間進行。

5、學科相近條件下,第一批覆試未錄取考生可以申請參加第二批及第三批調劑學科的複試。

  四、 錄取

1、複試成績(低於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各學科按照最終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錄取,擬錄取的考生總額不能超過學院分配的招生指標。

3、需要調劑生源的學科優先錄取報考本專業的考生。

4、複試完畢,各學科確定所有擬錄取研究生的導師。

5、錄取工作結束,各學科將擬錄取名單報送學院教育教學辦公室。未被錄取考生的名單及檔案材料移交學校研究生院。

6、最終錄取名單在完成政審後確定,由學院教育教學辦公室向正式錄取的研究生髮送浙江大學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五、 工作程序

  1、3月12日下午,外地考生到達杭州浙大紫金港校區進行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在校生帶身份證、學生證、准考證,應屆生帶身份證、准考證、畢業學位和學歷證書),地點:安中大樓A322。

2、3月12日下午,統一集中英語聽力測試。

3、3月8日-13日期間在浙大校醫院體檢(不限校區)。

4、3月13日,第一批學科組織複試。

5、3月14日,第一批學科反饋複試成績和錄取結果。

6、3月15日,第二批學科組織複試。

7、3月16日,第二批學科反饋複試成績和錄取結果。

8、3月17日,第三批學科組織複試。

9、3月18日,第三批學科反饋複試成績和錄取結果。

10、3月19日前各學科交回複試材料。

11、3月20日,上報擬錄取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