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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國家司法考試考試報名時間2017年

教育考試 閱讀(2.14W)

根據往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預計,重慶市國家司法考試考試報名時間2015年為
2015年6月11日—25日。敬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本站的國家司法考試 頻道,我們將第一時間公佈最新報名資訊!

重慶市國家司法考試考試報名時間2017年

請考生於指定日期登陸司-法-部網站()進入相關欄目,填寫報名資訊,列印准考證,完成報名流程。

2015年重慶市國家司法考試考試考務工作安排通知重慶市司法局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17號)規定,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定於9月22、23日在全國統一舉行。現將重慶市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在重慶市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各盛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十四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市、區)(不屬於國家或者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的縣級市、區除外);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部九盛自治區所轄縣(市、區);重慶、陝西省(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的適用以戶籍為準,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重慶市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區縣為: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南川區、潼南縣、銅梁縣、榮昌縣、璧山縣、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武隆縣、忠縣、開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等23個區縣。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是指:依法設立並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舉辦全日制本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是指: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要件:經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本科學生且2015年應屆畢業。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在重慶市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已經完成學業但由於學制原因尚未取得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的報名人員,憑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學位)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在重慶市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4、報名政策的把握及相關要求:
(1)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報名時須準確、真實填寫學生證號、入學時間、學制、畢業時間等資訊,並承諾本人已經辦理所在院校出具的學籍證明(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網址:)。考試結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本人網上報名時填寫確認和承諾的資訊,在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時,須提交畢業證書、學籍證明和本人學生證。
(2)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的人員,可在重慶市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考試結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本人網上報名時填寫確認和承諾的資訊,在司-法-部規定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期限截止前,提交畢業證書及相關材料,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的,視為不符合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成人高等教育、網路教育畢業證書的人員,可以在重慶市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考試結束,成績合格人員應當按照本人網上報名時填寫確認和承諾的資訊,在司-法-部規定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期限截止前,提交畢業證書及相關材料,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交的,視為不符合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3)報名人員畢業證書遺失的,須按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補辦-畢-業-證明。
(4)凡選擇享受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政策的報名人員,須填寫本人居民戶口簿編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名稱,報名表中所填寫的戶籍程式碼應當與戶籍地相一致。
學歷為法律專業專科的,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或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應在本人戶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B類或C類法律職業資格,但須提交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簿(列印版)原件及影印件。
學歷為本科以上的,可選擇享受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政策,也可放棄享受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政策。選擇享受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政策,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在本人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報名地點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A類法律職業資格;成績達到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的,應在戶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C類法律職業資格,但須提交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簿(列印版)原件及影印件。
(5)報名人員畢業證書上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與身份證件不符的,須提交相關證明。
(6)現役軍人持所在部隊團級以上政治機關證明或介紹信,可在重慶市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現役軍人報名時,戶籍地選擇“解放軍”,不享受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政策。
(7)報名人員應當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也可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現役軍人報名時,已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應當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使用軍官證或士兵證報名。
(8)考試成績合格的持護照的人員在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時,除提交護照外,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戶籍證明。
(9)在重慶市報名的應試人員,試卷文字只能選擇漢文。
(10)應試人員須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二)報名學歷條件認定
1、對於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和學歷文憑的認可、管理和解釋,應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為準。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有效學歷證書為:
(1)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所頒發的畢業證書;
(2)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由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盛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畢業證書;
(3)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納入國家招生計劃並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錄取,在黨校、軍事學校中就讀的學生所取得的畢業證書;
(4)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實施網路教育試點的普通高等學校頒發的遠端(網路)教育畢業證書;
(5)符合教育部、解放軍總參謀部、解放軍總政治部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所頒發的畢業證書。
2、法律專業的範圍
法律專業的範圍為:法律、法學、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學、商法、刑事司法、律師、監所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祕、司法警務、法律事務、書記官、刑事執行、民事執行、行政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司法鑑定技術、安全防範技術、司法資訊科技、司法資訊保安、海關國際法律條約與公約、檢察事務、經濟法律事務、監獄管理、勞教管理、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司法會計、涉毒人員矯治、法律服務管理、社群矯正、應用法制心理技術、職務犯罪預防與控制、安全技術與文祕和監獄資訊科技與應用等37個專業。
3、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在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時,應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不能提供的,視為不符合報名條件,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報名人員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資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須於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時在本人選擇的報名地點所在司法行政機關現場打櫻無法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上查詢的,應提前30個工作日向重慶市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地址:江北區紅石路7號。聯絡電話:023—88517380)申請辦理《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持軍隊院校畢業證書的報名人員,其學歷學位證書必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未經教育部、解放軍總參謀部、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批准,凡軍隊計劃外招收的地方學生,不符合報名條件。
5、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具體辦理方法,可查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有關認證系統網站。
重慶市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驗證點為市教委,地址:江北區北濱一路369號。聯絡電話:023—67001952。
教育部留學認證服務中心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址:。
教育部留學認證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址:。
(三)報名方式、時間、流程
1、報名方式
重慶市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報名全程網路化管理,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報名、網上支付考務費、網上列印准考證的方式完成報名程式,不進行現場確認。凡在重慶市報名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入司-法-部網站(網址:),在“報名地點”欄選擇“重慶市”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6月11日0時至6月25日24時。網上報名截止後,不予補報。
3、考區、考點
重慶市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設六個考區:主城考區、萬州考區、黔江考區、涪陵考區、北碚考區、永川考區。其中,主城考區設若干個考點。如選擇在主城考區考試的報名人員,應在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渝北區等七個報名地點中選擇一個進行報名。
為體現公平公正,考點學校、考場號、座位號均由報名系統自動生成。
4、報名流程
凡在重慶市報名參加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應認真閱讀“報名須知”,按照以下報名流程操作:
(1)填寫報名資訊
報名人員應當提前做好各項報名資料準備工作,準確、真實填寫個人報名資訊。
(2)填寫確認承諾
報名人員應當對報名資訊加以確認,作出相關承諾。考試結束後,成績合格人員在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時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以證明本人符合報名條件。凡填寫、提供虛假、不實資訊或證明材料騙取報名的,一經查實,視為報名無效、當年考試成績無效,並按照《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給予相應處理。
(3)上傳電子照片
報名資訊填報確認後,報名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要求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單色深底證件電子照片,照片型別為jpg格式,參考尺寸為:413畫素(寬)×626畫素(高),比例在1:1.52左右,檔案大小控制在40KB至60KB之間,照片必須清晰完整。
報名人員上傳的電子照片將作為報名表、准考證及成績合格人員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的照片。
(4)網上支付考務費
重慶市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支付考務費,考務費為240元/人。因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考務費不予退還。考務費收據,由報名人員在8月27日至9月14日工作日期間(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到重慶市司法局計財處憑準考證、身份證件領取,地址:渝北區黃龍路4號。聯絡電話:023—67086091。
網上支付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有銀聯標誌的借記卡,報名人員應當仔細閱讀網上支付指南和提示資訊,按照網上支付流程完成網上交費。進入銀聯線上支付頁面後,銀聯線上支付提供了三種支付方式:第一種為網銀支付,需報名人員到銀行開通網上銀行; 第二種為快捷支付,需進行一個簡單註冊,該支付方式支援大部分商業銀行銀聯借記卡,報名人員同樣需確認借記卡銀行預留手機號碼能正常接收認證簡訊;第三種為認證支付,支援部分銀行借記卡,需傳送認證簡訊到借記卡銀行預留手機號碼,報名人員需確認借記卡銀行預留手機號碼能正常接收認證簡訊。
網上支付成功後,報名系統會給予提示資訊,並告知網報號和密碼,報名人員須牢記自己的網報號和密碼,以便進行報名資訊查詢及修改、列印准考證、列印考試成績通知書。
(5)網上列印准考證
重慶市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不實行准考證主、副證制。凡在重慶市報名參加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網上報名成功後,可在8月20日至9月23日期間登入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二、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22日、23日。具體為:
試卷一:9月22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22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23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23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內容、方式與科目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佈《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考試分為四張試卷,每份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例項(案例)分析試題。各卷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
試卷四:例項(案例)分析。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三)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司-法-部在9月24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佈考試試題,在9月27日晚20時公佈考試試題參考答案。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的,可在9月27日晚20時至10月2日晚24時登入司-法-部網站,在“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意見並說明理由。司-法-部組織專人彙總情況,整理意見,提交“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研究論證。經“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論證的參考答案為試卷評閱依據。
三、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佈。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稽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在重慶市報名參加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可在考試成績公佈後,在司-法-部網站自行查詢考試成績,下載並打傭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
關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法律職業資格申請授予現場稽核的具體時間、地點、應當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要求等事宜,將按照司-法-部公告要求,由重慶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在重慶司法行政網(網址:)另行公告。
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由本人在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報名地點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報名時選擇享受放寬地區政策的非重慶籍考生,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包括以法律專科學歷報名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具體事宜,將按照司-法-部公告要求,由重慶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在重慶司法行政網另行公告。
四、其他
香港、澳門居民和臺灣居民報名參加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報名人員可登陸司-法-部網站查詢。
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事宜,按照司-法-部與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釋出的《關於組織軍隊現役人員參加2002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政辦字第5號)辦理。
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可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
重慶市司法局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託任何單位進行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凡涉及國家司法考試相關政策諮詢,可向重慶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查詢。諮詢電話:(023)67086070,67086199,67086068;諮詢服務時間:網上報名工作日期間每天09:00—17:30。
凡涉及網上報名系統問題,可向信諾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諮詢,諮詢電話:(010)88177421,88177422;諮詢服務時間:網上報名期間每天08:00—22:00。
凡涉及網上支付考務費問題,可向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諮詢,24小時諮詢電話:95516。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