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合同 篇1編號:(客服版)
甲方:
地址:
乙方: 性別:出生日期: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籍貫: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責任
(一)職務名稱:
客服工作人員
(二)工作職責: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 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其支付時間為每月月末最後一天支付上月工資。
2、 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和福利待遇為: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及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員工工作每滿一年工資另加五十元作為工齡獎(累加)。員工工作一年內,帶薪休息天數為1天/月;工作滿一年,帶薪休息天數為2天/月。工作滿兩年,帶薪休息天數為3天/月。工作滿三年以上,帶薪休息天數為4天/月。
工資組成體系如下:
(一) 基本工資 800元/月
(二) 工齡工資
1、 工齡達到1年,每年加50元。
2、 以此類推上不封頂
(三) 滿勤獎 200元
(四) 醫保補助 100元
(五) 績效工資
1、 抓延誤10元/票
2、 抓大筆錯寫2元/票
3、 發件一單 0。1元/票
(六) 服務明星獎
1、 服務態度良好有投訴未產生罰款 獎勵300元
2、 服務態度良好有投訴有罰款 獎勵100元
(七)“拉攏關係”獎
1、建立微商淘寶客戶 每月按票計算0。5元/票
2、不與發件績效發生衝突
五、勞動紀律
1、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2、 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洩漏甲方的商業祕密。
3、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則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不合格、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4、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
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5、 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最後一個月工資將在離崗後60天付清(60天內不得進入同行業工作,如違反,將扣除最後一個月工資)。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崗,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最後一月工資。
6、 員工離職須提前30天遞交離職申請,並做好後續工作交接,簽署公司的離職協議書後,方可正常離職。如未按照規定流程操作,將視為非正常離職,公司將扣除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2、 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適當的培訓賠償。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十、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有效期為合同期限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最長不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本合同期限內,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任何勞動關係。
第四條 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的臨時性派遣和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第六條 乙方的休息、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標準)。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的工資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甲方未安排乙方法定帶薪年休假的,應支付乙方法定帶薪年休假的工資。
第十五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應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時間,超過的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乙方給予經濟補償,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二十條 培訓的約定: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根椐工作需要,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和職業操守等各方面培訓的,乙方需要與甲方簽定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具體約定內容參照培訓協議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1、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和責任,同時需要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商業祕密主要包括:客戶資訊、管理資訊(財務資訊、人事資訊、營銷資訊等)、技術資訊、創新資訊以及甲方規章制度中規定需要保密的內容等。
2、乙方因違約而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第二十二條 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參照甲方《員工手冊》和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其他事項的約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和企業利益,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規範;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提出離職申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3、乙方入職時,不得隱瞞個人實際情況(如:身體健康狀況、各種病史、工作經歷、學歷、證件真偽及家庭狀況等),有隱瞞個人實情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九、勞動爭議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願意調解的,應當依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 他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勞動合同的檔案,雙方訂立的培訓協議、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甲方的現行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規範、行為準則等)以及後續依法補充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相關附件,均是《員工勞動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相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創造符合國家和地方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乙方獲得職業衛生保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中毒及其後果、職業中毒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甲方必須採取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為乙方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耐酸耐鹼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口罩、面具、、等。
第九條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乙方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乙方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裝置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十條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每月提供勞動保護特殊津貼元。
第十一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凡從事國家規定需持證上崗的.特殊工種(崗位),乙方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能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乙方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第十三條乙方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乙方從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存在威脅生命或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有權通知甲方並從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險現場撤離。甲方不得為此而取消或者減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時享有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乙方應當學習和掌握有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裝置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七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八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二十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元。從事有毒、有害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貼為元。
第二十二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六條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八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一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五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八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一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二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八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四十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十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二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五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自願任XXX銷售業務人員,雙方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協議約定: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權 利:
1、有權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和企業實際情況自主確定產品種類。
2、有權針對市場情況對乙方下達銷售任務及考核目標。
3、有權對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全面管理。
4、有權對不能完成銷售任務或違反雙方協議規定的一切不符合銷售條件的銷售人員,隨時調整區域市場、進行處罰或終止合作協議。
義 務:
1、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和乙方工作表現、工作時間、工作業績給予乙方一定待遇。
2、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配備小汽車一臺,購汽車費用從乙方提成工資內扣除。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權 利
1、可自由選擇甲方。
2、依據雙方約定享有薪酬待遇。
3、可不執行協議以外的違章、違法指揮。
義 務
1、在公司和上級銷售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思想進步?業務熟練?服從領導、工作積極。
三、乙方薪酬及期限:
1、銷售人員是以業績獲得薪酬報酬的。
2、工資底薪為1000元?+提成
3、工廠承擔每月車輛油費20xx元以及車輛保險、年票、過路費(已配小車才可享受此報銷)。
4、提成按每月業務雙數
5、業務費報銷按:(客戶總營業額—客戶回扣—業務自身提成)的百分之二來報銷,超額則從提成工資內扣除,未達則作為年終獎金髮放。
6、銷售人員業績考核量標準為:全年分為四個季度,每個季度標準任務量為本季度老客戶總營業額要比去年總營業額同比增長20%,超出任務量按超出部分的營業額的5%作為額外獎金,未達考核量則按差額的5%來扣除獎金,若連續3個季度未達標,則甲方有權拿回給予乙方的原本工廠的老客戶。
7、由於乙方在傳達客戶要求等個人原因造成的工廠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本身來承擔。
8、客戶貨款回收以報價約定時間為準,若過回款時間一月仍未回款,則從乙方提成中扣除乙方相應未及時回收貨款的銀行利息,直至回款為止。
9對因各種原因導致貨款無法收回的壞賬,乙方承擔壞賬的40%,甲方承擔壞賬的60%。
三、保密責任
乙方不得將工廠價格及機密檔案外洩或告知其他工廠銷售人員,一旦外洩不但所應得的佣金不予以支付外還將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違約責任
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自願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一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此協議一示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