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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員工勞動合同彙編8篇

合同協議 閱讀(3.03W)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勞動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員工勞動合同彙編8篇

員工勞動合同 篇1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及培訓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機房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為休息日。特殊情況按照客戶需求安排工作實景等下班。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上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做下列分配:

a.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種子分配辦法絕地共,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提成工資制,根據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條件下作出下列提成工資制:

5—10萬單子按3%提成。10—15萬單子按4%提成。15萬以上單子按5%提成

工裝視情況而定。

d.提成每月20號按客戶所交工程款的比例發放。

e.中途無故不幹丟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無理由拒絕發放乙方的一切工資以及提成,清潔嚴重的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執行。

  六、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在使用期內達不到甲方的基本業務能力的;

3.洩露甲方商業機密的或私自接私轉單等情況的。

4.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5.因工傷或病害等無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節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衝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感部門舉報。

  八、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感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於 年月 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附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公章

簽名日期:

員工勞動合同 篇2

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勞動者姓名:聯絡電話:身份證號:家庭住址:

緊急聯絡人: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___________成為________________火鍋的員工。

二、工資待遇和休假、請假

1、甲方付給乙方的工資按月結算,不滿一個月的按平均天數結算。

2、乙方的工資:每月為人民幣底薪________元加班________元全勤________元。

3、每月公休________天(所有員工輪流休假,星期五星期日不能休假,節假日不能休假)。

4、試用期________天,無工資,第一個月上班無全勤,無休假(除1號開始上班外)。

5、請假者需提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未請假不上班者,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________天工資,無全勤。

三、上班時間、加班和辭職

1、上班時間為早________:00晚________:00。

2、________:00後算加班(加班時間因客流量而定)。

3、辭職者需提前半個月(15天)申請,或待找到合適代替本崗位者方可離開。

四、薪酬

1、每月________號按時發工資。

2、甲方須按月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給乙方工資,不得拖欠。

3、乙方正確履行本合同並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無違約行為的,工資依合同約定發放。

五、勞動紀律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以下方面。

1、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時按質量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3、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遲到、早退或中途無故離開工作崗位超過規定範圍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利益損失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乙方有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15天告知甲方或找到合適替代本工作的人員方可離開。

八、以上所有內容均具有法律效力。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3

第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直接簽訂試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高律師說,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據此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條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時約定了長於試用期期限的勞動合同期,如沒有此前提,則雙方就試用期的約定即使有協商的合意存在,也無法生效,反而會產生試用期期限“被視為勞動合同期限”的效果。因此,本案中,公司與小王簽訂三個月試用期合同的做法不合法。

第二,試用期工資與“轉正”後工資的法律關係。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據此規定,且拋開“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與“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不談,僅討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與試用期工資之間的關係,發現兩者之間存在必須滿足的法律要件,即“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隨意就兩個數額進行自主約定。換句話說,如果雙方就試用期工資的約定數額未達到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單位即可能面臨被員工要求承擔“未足額發放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法律責任。因此,本案中,公司對員工試用期工資設定為 20xx 元,勞動合同期工資設定為 3000 元的做法不當。

第三,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時間前提?

根據相關規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此條規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前提有兩項:一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合法有效的試用期;二是勞動者正處於試用期。兩者不可缺一。本案中,基於第一條分析結果,公司並未與員工約定合法有效的試用期,因此,當然不能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四,合同內容要全面

勞動合同主要應包含下列內容: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勞動報酬;

5.勞動紀律;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要仔細閱讀關於相關崗位的工作說明書、崗位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績效考核制度、勞動合同管理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數。

第五,合同內容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首先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式應符合法律規定,並且應當用書面的形式予以確認,合同至少應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求職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的內容上,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包括: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勞動組織,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並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等。

員工勞動合同 篇4

在我國,很多企業在勞動合同的簽訂方面存在著不規範的行為,很少有企業和員工簽訂較長期的合同,《勞動合同法》從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勞動合同短期化。勞務派遣在我國已經有了一定的發展,現在我國的勞務派遣形式多樣,但是仍然存在著種種不規範。《勞動合同法》首次從法律的角度對勞務派遣進行了規制。隨著經濟的多元化發展,非全日制用工成為當前一種靈活僱傭的形式,《勞動合同法》對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確定義和規範。

有關勞務派遣的規定

目前我國勞務派遣發展迅速,但侵害勞動者權益的情形較為普遍。考慮到勞務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法》設專節進行了規範。

第一,規定設立勞務派遣公司註冊資金不得少於50萬元,資金應當一次到位。同時明確勞務派遣單位必須與被派遣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並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且必須簽訂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工作期間支付最低工資等,加大勞務派遣單位的責任,促使勞務派遣市場的合理化和規範化。

第二,針對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責任不清的問題,《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幾項措施:

一是規定用工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包括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告知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福利待遇,進行崗位培訓,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二是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應訂立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違約責任等。

三是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四是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一些權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權利、工資正常調整的權利、對勞務派遣協議的知情權、工資不被剋扣的權利、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等。

勞動合同法中規定了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的條款。這說明勞務派遣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在合同中寫明工作地點工作內容等,那麼就意味著勞務派遣單位應該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之前就與企業簽訂了協議。但是卻沒有指出現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勞動者後,再與企業簽訂用工合同的勞務派遣單位的行為是不是屬於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在無工作期間需支付不得低於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也就是說勞務派遣單位很可能與企業簽訂的是一年的用工協議,但它卻需要與勞動者簽訂為期兩年的合同,當勞務派遣單位與企業的協議到期後,剩下一年的時間就需要勞務派遣單位向勞動者支付薪酬。可見國家出臺勞動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減少失業率,使得儘可能多的勞動者有最低工資。然而這有可能傷及勞務派遣單位的利益,所以其實施難度非常大。也許等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以後,勞務派遣單位就不復存在了。

同時勞動合同法還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續訂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這就意味著,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簽訂兩次兩年期限的合同後,就需要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那麼在勞動者的勞動生涯中,如果勞務派遣機構沒有派遣任務,他就需要支付勞動者的薪酬。由於勞務派遣規模較大,鉅額的薪酬它必然不會

承擔。也許將來勞務派遣單位會徹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業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機構,將來的勞務派遣將以外包機構等其他形式出現。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工企業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很多企業使用非正式員工的最大原因就是節約勞動力成本。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將促使企業僱傭正式員工以節約成本。這樣非正式員工利益不僅得不到保護,反而會導致失業率上升。又或者,這一個規定最終成為一紙空文,得不到有效實施。

有關短期契約工的規定

現在的研究一般將非正式員工分為三類,合同在一年以內、勞務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對於合同在一年以內的短期契約員工,《勞動合同法》並未有明確的規定。

在僱用短期契約形式的非正式員工方面最突出的一個問題時也經常採用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舊觀念,以往企業在管理中,為了實現勞動關係的短期效益,減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上一般採取一年一簽的方式。但《勞動合同法》於20xx年1月1日生效執行後,企業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簽的方式。 《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用人單位初次施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可以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所以,企業在延用一年一簽勞動合同的管理方式,勢必在平衡角度上將企業置於被動。因此,改變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舊觀念,探索中長期用工思路是企業當前的戰略要求。

有關非全日制用工的規定

近年來,以小時工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發展較快。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傳統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適應了用人單位靈活用工和勞動者自主擇業的需要,成為促進就業的重要途徑。為了規範用人單位非全日制用工行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非全日制就業健康發展,勞動保障部於20xx年釋出了《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xx]12號)。《勞動合同法》在總結這一政策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從法律層面上對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別規範。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義

所謂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68條的規定,定義為: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這種方式主要是指鐘點工以及一些兼職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簽訂書面合同情況

對於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將會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等嚴厲的懲罰。對於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勞動合同法第69條明確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也是與其短期性、即時結清性以及相對簡單性的特點相符合的。在這種用工方式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主要是工資支付關係,權利義務較為簡單,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幾天的時間,因此,允許雙方訂立口頭協議,

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後,無須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從勞動者維權的`角度講,如果條件許可,應儘量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在多家單位同時工作的情況

對於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在其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未依法終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這屬於工作關係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則與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權利,這個規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點相符合的。當然,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的上述權利也並非毫無限制的,其必須保證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時數計算工資,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計算工資。不論是小時工資還是計件工資,具體數額雙方協商確定,但按照勞動合同法第72條的規定,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按小時計算工資,可以類推出相應的小時工資加以比較。工資結算可以每天即時結清,也可以約定每週一結,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這一規定的提出解決了現實生活中有關在校大學生、離退休人員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約束的問題。根據勞動部1995年制訂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一直以來認為大學生兼職不受勞動法調整,對於其報酬可以雙方約定,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的約束。離退休人員在實踐中,也一直是按勞務關係處理。在新法實施後,上述情形用工,也應受到本法的約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試用期的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於履行期限相對較短,因此,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試用期,即使雙方做了試用期的約定,也是無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勞動關係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適合自己的要求進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勞動報酬往往低於勞動合同中約定對同一崗位的工資,以致於很多單位把試用人員當成廉價勞動力,甚至利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相對容易的特點,頻繁地更換試用人員,加重了勞動關係的不確定性,也增加了勞動者的經濟負擔。非全日制用工本來就屬於靈活用工形式,勞動關係的不確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強,而且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收入也往往低於全日制職工,所以更應該嚴格控制試用期來加強對非全日制勞動者的保護。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約定了試用期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試用期的期限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勞動關係的終止情況

非全日制用工具有靈活性,這也是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相對簡單的權利義務相對應的。非全日制用工雙

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無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狀態下用人單位提出終止的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有別於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確定非全日制用工,較其他國家的定義,本法界定標準較嚴。非全日制用工是與全日制用工相對的概念,在我國出現的時間不長,但呈現出較快增長的趨勢,勞動合同法針對其特點設專節做了相應的規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提出終止用工,終止用工應該通知另一方。書面通知、口頭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終止用工都不用向對方支付經濟補償。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靈活性,從而促進就業,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勞動合同法對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為寬鬆的規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終止用工”既包括因勞動合同期屆滿而導致的終止,也包括勞動合同期沒有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國家立法機構本著減少失業率,規範就業市場的目的,出臺了《勞動合同法》,這是對我國立法制度的一個補充。但是國家立法機構還需要對其進行更好的補充解釋,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臺嚴密嚴格的實施細則來保證它的實施,執法機構應該進行嚴格的監管,同時這更離不開企業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開始實施,我們希望能夠看到這部法律很好的實施,真正的解決了非正式員工僱用中的許多不合理的現象,規範非正規就業,更好的保護非正式員工的權益。

員工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 甲方採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 __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為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大病醫療社會保險.

第九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有偷拿財物,,吸毒與打架鬥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6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好!

20xx年7月27日與XX公司簽訂兩年的勞動合同,這兩年來,我在公司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幫助、支援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範,認認真真的做好本職工作,較好的完成了領導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過去的兩年裡,我首先在xxx部任祕書一職,承擔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部成員的祕書服務工作,以及辦公模組的其他相關工作,如OA公文運轉及系統維護、機要員(國密件運轉)、公章管理、節假日值班管理等。在XX部工作的近兩年時間裡,我熱情投入、勤懇敬業,我盡最大的努力在有限的時間裡完成諸多工作,在部門領導的幫助下新建立若干項工作流程(如國密件運轉程式、節假日辦公室值班工作程式、OA系統使用培訓內容、祕書服務工作注意事項等),同時我還利用工作以外的時間學習、實踐。在崗期間我認真負責,做到了高效完成工作。20xx年3月我輪崗調至XX部XX模組從事XX相關工作。接觸全新的業務領域,對我來說充滿壓力,在XX部各位領導同事的幫助下我學習到了很多從未接觸過的新知識與技能。對比20xx年我在XX的XX工作經歷,現在從事的XX工作更具挑戰更具專業性。我將繼續做到認真負責、兢兢業業,為公司創佳績貢獻一份力量。 我熱愛XX事業,我希望能夠繼續為祖國的XX事業貢獻一份力量。在此,我申請續簽勞動合同。今後我將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職業道德,虛心學習,將專業知識與實踐更緊密地結合起來,以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努力發揮聰明才智,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每一項工作,為公司業務發揮力量。

基於以上所述,我向公司正式提交續簽勞動合同申請,並希望得到領導的認可。

申請人:XXX

員工勞動合同 篇7

威爾森 公司(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試用期及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工作部門為_________職位,工種為,乙方應經過15天至30天的試用期。在此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做滿7天可獲得試用工資,未滿7天者自動放棄試用工資。

(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勞務工。經甲方考核合格,可提前轉為正式員工。

(三)乙方試用合格後被正式錄用,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

第二條 工資及其它補助獎金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按月發放。

(二)進廠工作最低保底工資:男60/天,女50/天。轉為正式員工後,甲方可確保男每月2600-3500元,女20xx-2800元。因甲方管理原因,工資不足部分,由甲方補發。(前提絕對服從甲方的管理)

(三)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達到1年獲得500元工齡獎。每月全勤獎金為30元。外地員工補助往返車票。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每天為9小時(不含吃飯時間)。

(二)乙方成為正式員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一年後,可按比例獲得每年根據其所擔負的職務相應享受3天的有薪年假。

(三)乙方在生病時,經甲方認可的醫生及醫院證明,可請病假。

(四)乙方每月請假不得超過3天,需填寫請假單,經管理人員同意,且同一部門不得同時請假,超過規定假期,將扣除相同工作日的工資。

(五)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

第四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國家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費用。

(二)甲方提供乙方各項保險福利。(由乙方工齡長短決定甲方負擔的費用多少)

(三)甲方根據單位規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員工宿舍全部配備空調,餐廳配備有線電視,完成工作任務出色員工房間提供有線電視,雙職工提供夫妻房。

(四)節假日甲方開放室等娛樂設施。

(五)工作滿一年表現良好,可享受省外風景遊。工作特別出色的員工,獎勵電動車一輛。(價值約3000元)

(六)遇到惡劣天氣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甲方提供專車接送。

(七)在員工宿舍不可以用任何電器。

第五條 解除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甲方可解除合同。

(二)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三)乙方因工負傷,正在進行治療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四)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解除合同的程式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乙方工作不滿一年,要求提前辭工將扣除當月工資20%。

第六條 合同的實施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半年。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解釋權歸甲方。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甲方(簽字) 威爾森20xx年2月日

乙方(簽字) 20xx年2月日

員工勞動合同 篇8

甲方:公司名

乙方: 姓名(國籍:美國,護照號碼:_________)

___公司名(甲方)聘用_________(乙方)為甲方技術顧問,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雙方訂立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20xx年5月1日起到20xx年5月1日止,合同期限為壹年。

二、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技術顧問。

2、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除了承擔甲方企業產品質量方面的工作以外,還應按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1、乙方在工作期間,隨甲方的工作時間進行工作和休息。

2、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時間,一般每週不超過40小時;若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超時加班時,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資,平時加班1.5倍,週末加班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3倍。

四、勞動報酬

1、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稅前),其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支付。

2、甲方每月15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報酬。乙方可委託甲方辦理換匯、匯款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不再另外向乙方支付加班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執行中國政府和廣州市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條件。

2、乙方應接受有關安全方面的培訓,在甲方應嚴格遵守與其工作有關的安全法規、制度和操作規程。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國的各項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簽訂本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1)不能勝任工作或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洩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60天)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5)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1)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的;

(3)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福利和保險待遇的。

5、在合同有效期間,除本合同第八條3、4款所規定的以外,若甲、乙方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

6、勞動合同到期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7、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若希望續簽勞動合同,應在合同終止前3個月書面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辦理續簽勞動合同手續。

八、發生爭議時的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本著真誠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廣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它

1、本合同須經甲方、乙方簽名(或蓋章)方能生效。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遇本合同未明確規定之事宜,甲、乙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本合同進行補充和完善。

3、本合同中英文版本各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中英文兩種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

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