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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中買受人的義務有哪些

合同協議 閱讀(7.51K)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中買受人的義務有哪些,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買賣合同中買受人的義務有哪些

買賣合同中買受人的義務有哪些1

買受人有如下義務:1.支付價款的義務。向出賣人支付價款,是買受人最主要的一項義務,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價款。買受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向出賣人支付價款。如果價款沒有確定,則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標的物的市場價格履行付款義務。

(2)按照約定的地點支付價款。買受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地點,向出賣人支付價款。如果支付地點沒有確定,則一般應在出賣人的營業地支付。

(3)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買受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出賣人支付價款。如果支付時間沒有確定,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2.接受標的物並對其進行檢驗的義務。首先,買受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接受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其次,買受人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對收到的標的物進行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的,買受人應當及時檢驗。如果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買受人應當將此情形在檢驗期間內通知出賣人;如沒有約定檢驗期間,應當在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

買賣合同中買受人的義務有哪些2

(一)買受人的主要權利

①出賣人交付的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標的物致使買受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②買受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終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出賣人提供適當擔保的除外。

③買受人對出賣人多交付的標的物,可以接收也可以拒絕,對接收多交的部分,買受人按照合同的價格支付價款。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的標的物,應當及時通知出賣人。

④買受人享有標的物交付之後產生的孳息。

(二)買受人的主要義務

①買受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地點、支付方式支付價款。

②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及時檢驗。

③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標的物數量、質量不符合約定之日起30日內通知出賣人。

④因買受人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約定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承擔自約定之日起標的物的毀損、滅失風險。

⑤買受人拒絕接收時,對標的物負有保管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