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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購買合同錦集十篇

合同協議 閱讀(7.26K)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購買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購買合同錦集十篇

房屋購買合同 篇1

轉讓人(以下稱甲方)姓名:

轉讓人住址:

轉讓人工作單位:

轉讓人身份證號:

受讓人(以下稱乙方)姓名:

受讓人住址:

受讓人工作單位:

受讓人身份證號:

證明人姓名:

證明人住址:

證明人工作單位:

證明人身份證號:

鑑於:

1、甲方擁有唐山總工會集資所蓋房屋的購買權,並自願將該房屋購買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擬購買住房一套,同意受讓甲方購買單位房屋的權利,併購買該房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及甲、乙雙方委託證明人的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向乙方轉讓房屋購買權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同意將 年 月 日購買的唐山總工會集資建造的房屋的購買權轉讓給乙方,(該房屋位於河北省唐山市南新道與大理路交叉口、南新道路南,該房屋建築面積為 ,每平米目前暫估價格為 ,戶型為 ,預計在 年 月 日完工。該房屋用途為 。)

第二條 房屋購買權轉讓價格

購房資格轉讓價格為伍萬元整,該房屋已由甲方向唐山總工會支付房款壹拾萬元整,剩餘房款甲方未支付,甲方已取得唐山總工會開具的收據(壹拾萬元整),未與唐山總工會簽訂房產認購協議書。

乙方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金額共計壹拾伍萬元整(包括購房資格轉讓費伍萬元整,甲方向唐山總工會支付的房款壹拾萬元整,共計壹拾伍萬元整),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甲方確定該款到賬後向乙方開具收據或收條。

第三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1、本協議簽訂後,甲方購買單位房屋的權利歸乙方所有,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房款和購買權轉讓費,共計壹拾伍萬元整。甲方單位通知甲方簽訂購房正式合同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與甲方單位簽訂購房合同。尚未支付的房款,由乙方按照甲方單位要求的時間及數額及時支付,甲方不再承擔房屋付款責任。

2、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為大產權(可以辦理房產證和土地證)。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選房、交費、房屋產權證、土地所有權證等相關手續。

甲方保證乙方在交納甲方單位要求的全部款項的前提下,保證甲方單位與乙方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3、雙方約定,甲方單位給予甲方該套住房的所有優惠,乙方具有同等權利享受同等優惠。甲方保證其具備出售該房屋的權利及轉讓該房屋的購買權已取得甲方所在單位的同意,並保證本協議簽訂後不得再以任何名義、方式將甲方購買該房屋的購買權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贖回該房屋的認夠資格。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房屋購買權取消,乙方有權 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解除時,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房款及房屋購買權轉讓費共計壹拾伍萬元整,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因甲方轉讓購房權利的瑕疵,或以自己名義取得該購房所有權的,以及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將該購房資格轉讓給第三人,造成乙方無法取得本協議約定的'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房款及房屋購買權轉讓費共計壹拾伍萬元整,並按乙方已向甲方單位支付的全部房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及房款(共計壹拾伍萬元整),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4、因甲方單位的原因造成該房屋最終未能交付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甲方單位主張違約責任的權利。

5、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6、該房屋購買權轉讓,該房屋所屬土地使用及所有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讓。

第五條 其他事項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約定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各方所執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證明人簽字並按手印:

簽訂日期:

房屋購買合同 篇2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的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在 市 縣 小區 棟 單元 室的集資住房、鋪面及車位一套的購房權轉讓給乙方,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該購房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給甲方購房權轉讓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 ),同時支付甲方為該房屋先行墊付的住宅、鋪面及車位首付款共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 )。 甲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購房權轉讓費和首付款總計 萬元(大寫: )。

二、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向甲方交清購房權轉讓費及首付款之後,擁有以甲方名義集資住房以及房屋所附帶的車庫、鋪面等附屬設施的購買權利;

2、在房屋過戶登記完成前,甲方應協助乙方以甲方名義向開發商交納購房後期款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在確認款項繳納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條;

3、甲方起得房產證當日,甲方應告知乙方,並及時與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4、房屋過戶登記完成後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衛生費等與房屋使用相關的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三、雙方約定,甲方單位給予甲方該套住房的房款補助及其它優惠均由乙方享有,但由市場價格的漲跌引起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保證其具備出售該集資房屋的權利,保證本協議簽訂後,不得再以任何名義、方式將甲方房屋集資認購資格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贖回該房的認購資格。

五、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雙方以外的原因導致單位集資住房活動取消,乙方將有權解除本協議。因按本條解除協議時,甲方應退還乙方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購房權轉讓費、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首付款和乙方以甲方名義支出的購房後期款等其他相關費用,並按乙方已向甲方交付的全部款項的總計金額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2、因甲方轉讓購房權利的瑕疵,或以甲方自己名義取得該集資房所有權的,以及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將集資房資格轉讓給第三人的,造成乙方無法取得本協議約定的房屋所有權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還乙方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購房權轉讓費、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首付款和乙方以甲方名義支出的購房後期款等其他相關所有費用,並按乙方已向甲方交付的全部款項的合計金額5%的月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未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集資房資格轉讓費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原因未及時足額向開發商以甲方名義交納購房後期款款,造成甲方無法取得集資房的及過戶登記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交納的集資房資格轉讓款應予退還。

六、雙方均為自願達成此轉讓協議,雙方均不得反悔。如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

見證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乙方購買甲方房屋地點、面積、價格

二、交款方式:

三、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合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指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十日後,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並應按合約總額的2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有權將該房另行銷售處理,並將乙方已交的購房款全部歸甲方作賠償經濟損失處理。

四、 交付房屋期限:

預計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及各種客觀原因,則視實際情況延長交付使用期限。

五 、乙方購置之房屋,待竣工後,由甲方處理交付使用通知書和房屋交權登記申請表,乙方可向開平市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甲方給乙方的協助辦理契證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每份收取乙方的資料費壹佰元)

六、該房屋移交給乙方使用後,乙方應自學遵守開平市有關房屋管理規定,不得任意拆改、加建,違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七、本協議房屋總價款按套為單位計算購房款出售給乙方;房產證面積以房產證為準。

八、裝修標準:外牆貼瓷質磚仔,內牆及天花蕩過灰油,地面不過水泥砂不設爐灶,水電接至入戶。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負責人:經辦人:售房電話:年 月

乙方(蓋章):負責人: 委託辦理人: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總金額 萬元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三、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萬元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待房屋過戶後公積金貸款支付剩餘房款 萬元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乙方保證房屋過戶後一個月內付清餘款。

四、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後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並保證不管以後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該房地產於_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

1、目前該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為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小寫:_______元)。

2、該二手房系老式小區,物業情況尚不明,但賣方保證過戶前不欠繳各種物業費用,如有拖欠,賣方保證將所欠之物業款補足買方。(所欠款額以物業公司結算為準)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租賃合同見附件[租賃編號:________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租期自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賣方須於簽署《天津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或放棄購買權之書面證明,否則視為賣方違約。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置租賃合同(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① 該房地產產權轉移後,原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買方仍然有效。賣方須於_________前協助買方與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同時賣方須將承租方已交賣方之租賃押金/保證金及預交租金(若有)轉交予買方,買方自時起享有賣方在原租賃合同項下之權利義務。

② 賣方須於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賃合同,買方對因原租賃合同而產生之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附著於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該房地產所附著的戶口,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稅費。

第六條 交易定金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買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定金餘額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建議交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賬戶監管。買方將定金在合同約定期限記憶體入監管帳號,即視為賣方收訖。定金在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時自動轉為樓款,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交房保證金

為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並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時從交易總價款中預留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作為交房保證金(不超過交易總價款的____%)。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方法為下列第____種:

1、交由居間方託管;

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付款方式

買方所支付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除有特別約定,建議以銀行第三方託管的方式進行資金監管。

買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

1、一次性付款

買方須於年月日之前將上述房款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向銀行抵押付款

(1)買方須於年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餘首期款人民幣: 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須於年月日之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

(3)銀行承諾發放貸款不足以支付房款餘額的,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買方應於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應交款。

○2、合同解除,賣方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全額退還買方已付____________等所有款項。

3、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款項建議買方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因銀行貸款原因導致買方逾期付款的除外),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第種(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稅費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10)提前還款罰息。

買方需付稅費:(11)印花稅;(12)契稅;(13)產權登記費;(1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15)《房地產證》貼花;(16)抵押登記費;(17)借款(抵押)合同公證費;(18)授權委託公證費。

其他費用:(19)權籍調查費;(20)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21)評估費;(22)律師費;(23)保險費;(24)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經雙方協商,其中:____________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由賣方支付。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由買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稅費,按以下第____________方式處理:

1、由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

2、買賣雙方同意由方繳納。

3、其他:買方支付:_______%;賣方支付:______%。

以上按規定應由賣方和(或)買方支付的稅費,因買賣雙方協商改變實際納稅方的,法律責任不因納稅方的變化而轉移。

任何一方不按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於________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暖氣費____________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四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覆日期屆滿之日起日內,買賣雙方須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該房地產證由買方領取。買方負有抵押義務的,在買方領取新房產證後_____個工作日內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七條 本合同與其他檔案的衝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天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賣方_____份,買方_____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通訊地址即為送達地址。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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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購買合同 篇6

甲方(賣 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 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所有房屋,座落於武漢市 區 ,為 結構、建築面積 平方米、樓層 、房型 、權屬 、裝修狀況 。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晰,甲方房屋產權現狀為 ,經甲、乙雙方核實,同意交易該房屋。

3、甲方房屋主要轉讓設施有: 。

4、甲方房屋產權有效證件有: 。

二、房屋買賣價格

該房屋買賣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三、房屋買賣稅費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 方負擔。

四、付款方式。

五、辦理過戶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此協議簽定後 日內,在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房登記手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7

甲方: 證件號碼:

乙方: 證件號碼:

鑑於:

1、甲方擁有該內蒙古財經學院團購住房名額一個,並自願將該住房名額及購買權利出讓給乙方;

2、乙方擬購買住房一套,同意受讓甲方購買單位團購房屋的權利,併購買該房屋。

經甲、乙雙方及甲方委託人、中間人的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則,就團購住房購買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團購住房(預建房坐落於--、本住房面積--、每平米均價為--元,戶型未定)的購房權轉讓給乙方,購房資格轉讓價格為四萬元(大寫:--萬元),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選房、交費、房屋產權證辦理等相關手續。

二、付款方式:甲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房屋認購資格轉讓款肆萬元,甲方在確認該款到賬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條。

三、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取代甲方取得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房屋團購資格,甲方在參加團購住房簽訂正式合同的條件成就時,應當通知乙方簽訂合同;乙方應按照開發商要求的時間和數額及時交納購房款,甲方不承擔任何購房款。

四、甲方保證乙方在交納開發商要求的全部款項的前提下,必須協助乙方簽訂正式合同,並在乙方支付開發商全部房款後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等相關證件。

五、雙方約定,學校給於甲方該套住房的房款補助及其它優惠均有乙方享有,但由市場價格的漲跌引起的資金浮動及風險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保證其具備出售該團購房屋的`權利,就其轉讓團購房資格事宜已取得其所在單位及開發商的同意,並保證本協議簽訂後,不得再以任何名義、方式將甲方房屋團購資格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贖回該房的認購資格。

七、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單位團購住房活動取消,乙方將有權解除本協議。因按本條解除協議時,甲方應退還乙方四萬元“房號轉讓費”,並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和協助乙方取回甲方參加團購住房時交納的所有預付款及利息。

2、因甲方轉讓購房權利的瑕疵,或以自己名義取得該團購房所有權的,以及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將團購房資格轉讓給第三人的,造成乙方無法取得本協議約定的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還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全部轉讓價格,並按乙方已向開發商支付的全部房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未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團購房資格轉讓費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原因未及時足額向開發商交納購房款,造成乙方無法取得團購房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交納的團購房資格轉讓款不予退還。

七、特別約定:因開發商的原因造成團購房最終未能交付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取代甲方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責任的權利。

八、在辦理完該套住房房產證過戶手續後,乙方應按其與後期所購買房屋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的正式合同履行支付剩餘購房款以及其他義務。

九、雙方均為自願達成此轉讓協議,雙方均不得反悔。如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約定由甲方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中間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8

購買查封房屋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奚正輝

案例

乙向甲購買了一套房屋,但是該房屋有法院查封,雙方簽署了房屋買賣合同,該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對此人們認識不一致。

認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主要理由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過,20xx年8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其中第二款明確查封的房地產不得轉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賣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為無效問題的覆函》(1997年4月7日通過)其中提到:“北京亞運特需供應公司在此後擅自將其已被查封的房產轉賣給北京沃克曼貿易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行為是違法的,所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系無效合同”。

其實隨著市場經濟地不斷髮展,無論在立法界還是司法界越來越維護交易的穩定,保護合同的效力,強調意思自治。不輕易干預交易,不輕易確認合同無效。

首先,從合同法歷次解釋的角度分析買賣合同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購買查封房屋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屬於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最高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1999年12月1日通過)第四條:“合同法實施以後,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購買查封房屋的確是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最高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xx年2月9日通過)第十四條:“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強制性規定”,是指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20xx年7月7日通過)第15條:“正確理解、識別和適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中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關係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維護以及市場交易的安全和穩定。人民法院應當注意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第十四條之規定,注意區分效力性強制規定和管理性強制規定。違反效力性強制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無效;違反管理性強制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具體情形認定其效力”。第16條:“人民法院應當綜合法律法規的意旨,權衡相互衝突的權益,諸如權益的.種類、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規制的物件等,綜合認定強制性規定的型別。如果強制性規範規制的是合同行為本身即只要該合同行為發生即絕對地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無效。如果強制性規定規制的是當事人的“市場準入”資格而非某種型別的合同行為,或者規制的是某種合同的履行行為而非某類合同行為,人民法院對於此類合同效力的認定,應當慎重把握,必要時應當徵求相關立法部門的意見或者請示上級人民法院”。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了查封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應該就是屬於管理性強制性規定,並不是效力性強制規定。乙向甲購買了查封房屋,願意為甲歸還其所欠的債務,並解除查封,這在現今社會經常發生,這也是甲清償債務經常採用的方法。甲乙雙方的交易沒有損害債權人的利益,跟談不上損害國家社會利益。若債權人認為甲低價轉讓侵害其利益,其有權提出撤銷權之訴,撤銷甲乙雙方的買賣行為,無需公權力介入來確認合同無效,從而影響交易的安全性與穩定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六)款: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若購買期房,產權證還沒有辦理,那麼簽署的房地產轉讓合同是否無效呢?這點法律界曾經也有爭議,但是目前已經形成了一致意見,轉讓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房地產登記機構不準辦理轉讓登記。第三十八條第(四)款: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得轉讓。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可能是表見代理,那麼就是有效合同;也可能是效力待定,因為其他共有人可能會追認,若追認肯定是有效合同。可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主要是管理性強制規定,違反該規定,並不一定合同無效,只是登記機構從行政管理的角度不給予登記。

認為購買查封房屋的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是混淆了合同效力與登記效力,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沒有登記還沒有取得物權,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區分兩則的效力,具有一定的實際意義:

1、有利於保護買受人依據合同所享有的佔有權。

2、買受人有權依據合同主張違約賠償。若合同無效,違約責任也就無效了。

3、買受人有權依據合同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要求辦理產權登記。若確認合同無效,就要返還房屋,那麼就妨礙了現有的財產秩序,也剝奪了買受人主張房屋的權利。

其次,從其他規定分析買賣合同的效力。

《關於依法規範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20xx年2月10日通過)第21條:“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預查封並在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了查封、預查封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房屋,被執行人隱瞞真實情況,到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轉讓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確認其行為無效,並可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現在法院的查封都是登記的,被執行人也不太可能隱瞞,登記部門更不能擅自辦理登記,若這種情況發生,則要追求其法律責任,該規定明顯帶有行政管理的色彩。而且該規定只是明確登記行為無效,沒有規定轉讓合同也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20xx年10月26日通過)第二十六條:“被執行人就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所作的移轉、設定權利負擔或者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第三人未經人民法院准許佔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或者實施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解除其佔有或者排除其妨害。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凍結沒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該規定明確了被執行人的轉讓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法院的查封沒有公示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其實該規定的基礎都是轉讓合同是有效的,若無效就不可能對抗第三方,而且本條的規定也取代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賣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為無效問題的覆函》。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20xx年3月16日通過)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物權法》明確了合同是否有效依據合同法等規定,不登記不產生物權,也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物權法的出臺,明確了合同效力與物權登記無關。最典型的規定是抵押權,原來規定抵押不登記,抵押合同無效,但是物權法規定抵押不登記只是抵押權無效,抵押合同還是有效的。

購買查封房屋的轉讓合同應該是合法有效的,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只是房地產登記機關不受理轉讓登記,所以買受人也要注意不能取得所有權的風險。

房屋購買合同 篇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於上海市XX小區幢室房屋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影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商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即人民幣小寫。

三、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人民幣元。

四、甲方保證擁有該房產完全、合法的產權,同時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五、從甲方名下直接辦理房產證到乙方名下的手續所產生有關稅費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應在國家限制的交易期結束後30天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元。

七、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保證該房產至甲、乙交易結束(產權過戶)期間無任何擔保、抵押、戶口及房屋質量瑕疵,同時交付之前該房屋的.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未在國家規定的交易限制期結束後30天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則視為違約。同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時房屋總價款的20%即元作為違約金。

九、交付該房產時甲方應當將本房屋所屬的維修基金等專屬款項所有權一併轉為乙方所有,同時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十、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幣元,已在合同簽訂時當場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之內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則每天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支付違約金。

十一、甲、乙雙方均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並承諾自願遵守本合同。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成立,待交易限制期結束後,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完成產權過戶。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購買合同 篇10

賣房人: 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所:聯絡方式: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買 受 人: 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所:聯絡方式: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買賣雙方就房屋買賣相關事宜,依照現行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公正的原則,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買受人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名稱:

2、房產地點:

3、房屋所有權證證號:

4、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5、出售範圍:住宅房屋一棟,屬結構,層高為 層,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附屬庭院一處,面積 平方米;附屬構築物 ,面積平方米;附屬場地 平方米;附屬圍牆、水、電等配套設施、裝置;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基於房屋產生的相關權益。上述內容以下統稱“本房產”。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本房產採用整體一次性計價方式,房產總價款為:人民幣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買受人向出賣人一次性支付房產總價人民幣 元整。

2、分期付款,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買受人分期向出賣人支付房產價款,第一期為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幣 元,第二期

為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幣 元,第三期為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幣 元。

3、預交定金,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履約定金人民幣 萬元;買受人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內,向出賣人支付房產價款人民幣元(定金可充作房款);如出賣人違約,按定金雙倍賠償給買受人;如買受人違約,定金不退。

3、預留尾款,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房產價款人民幣 元;剩餘尾款人民幣 元於房屋交付之日付清(或房屋產權完成登記之日付清)。

4、其他方式, 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的房款時,應出具收款收據。

第四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付款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處理:

1、逾期在__日之內,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十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百分之15%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十的違約金。

3、其他方式,

第五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本合同約定的房產交付買受人使用。

 第六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本房產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逾期不超過_____日,自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一般不少於萬分之十)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百分之15,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十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房產交接

1、出賣人應在本房產交付前騰空房屋,並繳清已產生的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

2、出賣人應在本房產交付前將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3、在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出賣人應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4、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房產的有關證明檔案和交付房屋鑰匙,並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或驗收時發現房產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出售範圍,以及存在其他有礙買受人接收使用本房產的情形,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 收益與風險

1、本房產交付之日起,其所有收益(含徵地拆遷補償等)均歸買受人享有,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償任何費用。

2、本房產毀損、滅失的風險自產權變更登記之日起轉移給買受人。

 第九條 權屬糾紛排除

出賣人應保證本房產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本房產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房產質量責任

1、出賣人應保證本房產沒有任何質量問題,並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

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的使用情況。

2、房產交付之日前存在的質量問題,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因出賣人原因造成本房產損壞或出賣人發現質量問題不向買受人告知的,維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因質量問題影響房屋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支付房產總價款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產權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本房產交付使用後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並積極協助買受人辦理本房產的過戶手續。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一般10-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磋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依法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為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4、合同附件:本房產相關有效證件、合同當事人身份證影印件(含見證人員)。

出賣人(簽名、按指模):

年月日

買受人(簽名、按指模):

年月日

見證人(簽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