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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購買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3.09W)

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購買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房屋購買合同

房屋購買合同1

賣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買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經過友好協商,自願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 個單元,坐落在 市 第 座 樓 單元,合計面積 平方米。現自願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 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原樓價為 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並審閱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同意交付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願成交。

三、本合同一經簽署,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後,即將上述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後,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 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交付房產價款後,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並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經 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 頁,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購買合同2

甲方(賣方):

契約人: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訂立本契約,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葫蘆島市 區(市) 路 號 幢 單元 戶的住房(房屋所有權證號: 土地使用權證號: )計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整)。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房屋價款分 次付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房價。具體付款日期、金額和方式如下。

第四條 甲方應於 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甲、乙雙方問意,在房屋實際交付之日前,根據有關規定應交付的與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水、電、煤氣、供暖等)由甲方負責繳付;若甲方未按約定繳付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本契約簽訂後,乙方中途梅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 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的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價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支付購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任何一方逾期 日以上未履約的,視為梅約,違約方應按本條第一款的規定承擔責任,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辦理上述房屋賣買交易過戶手續時所需交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接有關規定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在本契約的補充條款中加以明確。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不違背本契約上述條款原則的前提下,就本契約未盡事宜訂立的補充條款,為本契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契約及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契約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房屋購買合同3

  一、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由於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賣於不同的買方,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二、產權未登記過戶,合同無效。

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為標誌,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故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即使賣方已收取了房價款,並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三、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徵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也無效。

  四、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已租出房屋時,須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所謂“同等條件”,主要是指房價同等,還包括房價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五、 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

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單位違反規定,購買私房的,該買賣關係無效。有的單位以個人名義購買私房,產權也登記在個人名下,但實際上是單位出資,作為單位的固定資產用於生產、經營、辦公或用作集體宿舍等,這種情況屬於單位變相購買私房,該買賣關係無效。凡享受國家或企業事業單位補貼,廉價購買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賣時,只准賣給原補貼單位或房管機關,否則也無效。

  六、價格欺詐,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著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價標準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後才能成交。買賣合同生效後,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翻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賣人在房屋質量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為或在成交後發現內在質量問題的,買受人可要求同出賣人重新議定價格,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7 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包括買賣):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轉讓房地產條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籤《房屋認購書》流程購房者在選好房源,談妥價格後,第一步便是去簽訂認購書,並交付一定額度的定金,定金一般在5000元到1萬元之間。定金多少才算恰當,並無一定標準,視各人需要而定,由雙方協商。

房屋購買合同4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當地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確保該房產可進行市場交易,手續齊全;確保該房產沒有設定抵押、保全,也未被查封;甲方對該房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房產無任何權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該房產已取得共有權人同意;甲方向乙方介紹的房產情況,真實、準確,不得故意隱瞞房屋質量問題,不得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資訊。

第二條、甲方所轉讓的房產坐落於: 省 市區 小區 號樓 單元 樓 戶,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準),總房款為人民幣(大寫)(¥ )。

第三條、甲方保證過戶前交清該房產的水費、電費、供暖費、天然氣費、物業費及所有與該房產相關的費用,單據交乙方確認。

第四條、甲方出售該房產,該房產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及該房產的相關權益隨該房產一併轉讓。

第五條、甲方在本合同解除之日前將該房產另行出售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訂金。

第六條、該房產的附屬設施物品明細詳見《房屋買賣訂金合同》中的附件《附屬設施清單》。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種付款方式:

A:一次性付款:

乙方於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當日支付房款人民幣(大寫) (¥ ),剩餘房款將於過戶當日一次性支付;

B:按揭貸款:

乙方於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當日支付房款人民幣(大寫) (¥ ),除銀行貸款之外的剩餘房款將於過戶之日支付甲方,銀行貸款將自動打到甲方的指定銀行賬戶中;

C:分期付款:

第八條、甲乙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種過戶時間:

A:甲乙雙方於簽署《房屋買賣合同》起 日內辦理過戶手續;

第九條、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因銀行貸款原因導致乙方逾期付款的除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列任意一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要求乙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該房產總價款百分之的違約金,且訂金不予返還。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第 種稅費承擔方式:

A:甲方承擔與本房產過戶相關的一切費用;

B:乙方承擔與本房產過戶相關的一切費用;

C:與本房產過戶相關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第十一條、甲方應當於過戶後且收到全部房款後 日內將該房產交付於乙方並將戶口遷出,交房時甲乙雙方應同時在場,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於乙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甲方以該房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須按訂金罰則處理:給付訂金的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無權要求返還訂金;收受訂金的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雙倍返還訂金。

第十三條、因下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1、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洪水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導致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且在此以後7天內將發生事故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事故證明寄給對方;

2、 因政府產業政策發生變化而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補充約定如有與其他條款不相符的,以補充約定為準。

第十五條、補充約定: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妻子:

乙方妻子: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定日期: 年月日

房屋購買合同5

購買查封房屋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奚正輝

案例

乙向甲購買了一套房屋,但是該房屋有法院查封,雙方簽署了房屋買賣合同,該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對此人們認識不一致。

認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主要理由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過,20xx年8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其中第二款明確查封的房地產不得轉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賣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為無效問題的覆函》(1997年4月7日通過)其中提到:“北京亞運特需供應公司在此後擅自將其已被查封的房產轉賣給北京沃克曼貿易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行為是違法的,所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系無效合同”。

其實隨著市場經濟地不斷髮展,無論在立法界還是司法界越來越維護交易的穩定,保護合同的效力,強調意思自治。不輕易干預交易,不輕易確認合同無效。

首先,從合同法歷次解釋的角度分析買賣合同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購買查封房屋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屬於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最高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1999年12月1日通過)第四條:“合同法實施以後,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購買查封房屋的確是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最高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xx年2月9日通過)第十四條:“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強制性規定”,是指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20xx年7月7日通過)第15條:“正確理解、識別和適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中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關係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維護以及市場交易的安全和穩定。人民法院應當注意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第十四條之規定,注意區分效力性強制規定和管理性強制規定。違反效力性強制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無效;違反管理性強制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具體情形認定其效力”。第16條:“人民法院應當綜合法律法規的意旨,權衡相互衝突的權益,諸如權益的種類、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規制的物件等,綜合認定強制性規定的型別。如果強制性規範規制的是合同行為本身即只要該合同行為發生即絕對地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無效。如果強制性規定規制的是當事人的“市場準入”資格而非某種型別的合同行為,或者規制的是某種合同的履行行為而非某類合同行為,人民法院對於此類合同效力的認定,應當慎重把握,必要時應當徵求相關立法部門的意見或者請示上級人民法院”。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了查封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應該就是屬於管理性強制性規定,並不是效力性強制規定。乙向甲購買了查封房屋,願意為甲歸還其所欠的債務,並解除查封,這在現今社會經常發生,這也是甲清償債務經常採用的方法。甲乙雙方的交易沒有損害債權人的利益,跟談不上損害國家社會利益。若債權人認為甲低價轉讓侵害其利益,其有權提出撤銷權之訴,撤銷甲乙雙方的買賣行為,無需公權力介入來確認合同無效,從而影響交易的安全性與穩定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六)款: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若購買期房,產權證還沒有辦理,那麼簽署的房地產轉讓合同是否無效呢?這點法律界曾經也有爭議,但是目前已經形成了一致意見,轉讓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房地產登記機構不準辦理轉讓登記。第三十八條第(四)款: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得轉讓。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可能是表見代理,那麼就是有效合同;也可能是效力待定,因為其他共有人可能會追認,若追認肯定是有效合同。可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主要是管理性強制規定,違反該規定,並不一定合同無效,只是登記機構從行政管理的角度不給予登記。

認為購買查封房屋的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是混淆了合同效力與登記效力,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沒有登記還沒有取得物權,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區分兩則的效力,具有一定的實際意義:

1、有利於保護買受人依據合同所享有的佔有權。

2、買受人有權依據合同主張違約賠償。若合同無效,違約責任也就無效了。

3、買受人有權依據合同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要求辦理產權登記。若確認合同無效,就要返還房屋,那麼就妨礙了現有的財產秩序,也剝奪了買受人主張房屋的權利。

其次,從其他規定分析買賣合同的效力。

《關於依法規範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20xx年2月10日通過)第21條:“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預查封並在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了查封、預查封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房屋,被執行人隱瞞真實情況,到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轉讓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確認其行為無效,並可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現在法院的查封都是登記的,被執行人也不太可能隱瞞,登記部門更不能擅自辦理登記,若這種情況發生,則要追求其法律責任,該規定明顯帶有行政管理的色彩。而且該規定只是明確登記行為無效,沒有規定轉讓合同也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20xx年10月26日通過)第二十六條:“被執行人就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所作的移轉、設定權利負擔或者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第三人未經人民法院准許佔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或者實施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解除其佔有或者排除其妨害。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凍結沒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該規定明確了被執行人的轉讓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法院的查封沒有公示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其實該規定的基礎都是轉讓合同是有效的,若無效就不可能對抗第三方,而且本條的規定也取代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賣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為無效問題的覆函》。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20xx年3月16日通過)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物權法》明確了合同是否有效依據合同法等規定,不登記不產生物權,也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物權法的出臺,明確了合同效力與物權登記無關。最典型的規定是抵押權,原來規定抵押不登記,抵押合同無效,但是物權法規定抵押不登記只是抵押權無效,抵押合同還是有效的。

購買查封房屋的轉讓合同應該是合法有效的,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只是房地產登記機關不受理轉讓登記,所以買受人也要注意不能取得所有權的風險。

房屋購買合同6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並委託中介方辦理過戶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座落於 區 路 號 小區 號樓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地下室 平方米), 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該房地產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購買。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中介方辦理過戶手續,甲乙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定抵押,不在建設拆遷範圍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房產另行出售給第三人。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四、該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繳納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或者甲方在辦理過戶過程中違約,並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後,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對已辦理完的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甲方應全部承擔。並向乙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二)乙方不能如付款,或者乙方在辦理過戶過程中違約,並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後,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項。但對已辦理完的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乙方應全部承擔。並向甲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六、在合同期限內,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自動終止。

七、若對其它事項有異議的可協議補充在以下約定條款中,若約定條款與前條款有異議,以約定條款為主,約定條款具有優先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本協議經三方簽章後生效,一式兩份,份每份共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房屋購買合同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身份證號:聯絡方式: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身份證號:聯絡方式:

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就甲方全權擁有的認購權轉讓事

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宣告

轉讓認購權的房屋位於,為甲方單位集體團購期房,開發單位為。目前甲方擁有該房屋認購權,且已支付認購訂金萬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到銀行賬戶。甲方自願將相關認購權益有償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手續。

  第二條乙方宣告

乙方願在本合同第一條的前提下,受讓甲方所擁有的購房認購權,並支付相關轉讓費用。

  第三條轉讓費用

雙方同意該房屋認購權轉讓價格為元整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壹拾壹萬元整)。

  第四條認購款及轉讓費用的.支付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認購訂金及認購資格轉讓費,合計元整人民幣(大寫人民幣)。甲方收到乙方全部款項後,房屋的認購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收到款項後向乙方提供收款手續。

合同簽訂當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整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合同簽訂後兩日內,乙方須向甲方付清剩餘萬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合同簽訂兩日後,乙方未能向甲方付清款項的,按每日元加收融資費用。乙方最遲需在年月日前付清此筆款項。約定日期前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費用的(以甲方收到款項時間為準),本合同自動作廢。

  第五條房屋的認購

第1款按照團購協議進行房屋認購、交款、協議簽訂等事項。

第2款團購協議約定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事項,甲方必須配合乙方。

第3款甲方保證乙方在按照團購協議規定認購、交款及辦理相關事項後,能夠直接與簽訂購房協議。

第4款乙方未按照團購協議規定進行認購而造成認購失敗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房屋的價格

房屋具體價格以的價格為準。

  第七條責任

第1款轉讓成功後,甲方無權再將該房屋購買權、擁有權轉讓給他人。

第2款轉讓成功後,甲方關於團購住房專案所有的權利與義務全部轉讓給乙方所有。本次團購住房活動出現任何問題,乙方享有同等的保障。

第3款轉讓成功後,如遇團購活動取消,甲方退還乙方轉讓費用。乙方支付的購房訂金的退回及該訂金的利息補償(利息從乙方向甲方交清款項之日起計算),按照甲方單位住房團購方案執行。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指紋)乙方(簽字指紋):

時間:時間:

房屋購買合同8

賣方:XXXXXXXXXXXXXXX(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

買方:XXXXXXXXXXXXXXX(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XXXXXX市XXXXX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XXXXX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XXXXXXXXXXXXXXX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XXXXXXXX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XXXXXXXXXXX元整(大寫:XXXX佰XXXX拾XXXX萬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XXXXXXXXXX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XXXX拾XXXX萬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

民幣XXXXXXXXXXXX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XXXX拾XXXX萬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XXXXXXXXXXXX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XXXX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XXXXXXXXX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XXXXXXX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XXXXXX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XXXX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XXXX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XXXXXXXXXXXX共XXXXXX人,委託代理人XXXXXXXX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XXXXXXXXXXXX,代表人是XXXXXXXXXXXX。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XXXX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XXXXXXXX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XXXXXXXXXXXXXXXXX購買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XXXXX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

代理人(甲方):XXXXXXXXXXXXXXXXX代理人(乙方):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

見證方:鑑證機關: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人代表:

代表:經辦人:

日期:年月日鑑證日期: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房屋購買合同9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座落: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結構,建築層數為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____元(幣種: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甲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裝置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商品房配套設施執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執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執行的,甲方應在 日內採取撲救措施,並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並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佈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

 第十一條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商品房產權登記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完畢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

關於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房屋購買合同10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總金額 萬元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三、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萬元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待房屋過戶後公積金貸款支付剩餘房款 萬元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乙方保證房屋過戶後一個月內付清餘款。

四、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後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並保證不管以後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購買合同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該房地產於_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

1、目前該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為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小寫:_______元)。

2、該二手房系老式小區,物業情況尚不明,但賣方保證過戶前不欠繳各種物業費用,如有拖欠,賣方保證將所欠之物業款補足買方。(所欠款額以物業公司結算為準)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租賃合同見附件[租賃編號:________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租期自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賣方須於簽署《天津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或放棄購買權之書面證明,否則視為賣方違約。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置租賃合同(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① 該房地產產權轉移後,原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買方仍然有效。賣方須於_________前協助買方與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同時賣方須將承租方已交賣方之租賃押金/保證金及預交租金(若有)轉交予買方,買方自時起享有賣方在原租賃合同項下之權利義務。

② 賣方須於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賃合同,買方對因原租賃合同而產生之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附著於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該房地產所附著的戶口,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稅費。

第六條 交易定金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買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定金餘額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建議交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賬戶監管。買方將定金在合同約定期限記憶體入監管帳號,即視為賣方收訖。定金在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時自動轉為樓款,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交房保證金

為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並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時從交易總價款中預留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作為交房保證金(不超過交易總價款的____%)。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方法為下列第____種:

1、交由居間方託管;

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付款方式

買方所支付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除有特別約定,建議以銀行第三方託管的方式進行資金監管。

買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

1、一次性付款

買方須於年月日之前將上述房款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向銀行抵押付款

(1)買方須於年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餘首期款人民幣: 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須於年月日之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

(3)銀行承諾發放貸款不足以支付房款餘額的,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買方應於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應交款。

○2、合同解除,賣方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全額退還買方已付____________等所有款項。

3、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款項建議買方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因銀行貸款原因導致買方逾期付款的除外),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第種(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稅費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10)提前還款罰息。

買方需付稅費:(11)印花稅;(12)契稅;(13)產權登記費;(1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15)《房地產證》貼花;(16)抵押登記費;(17)借款(抵押)合同公證費;(18)授權委託公證費。

其他費用:(19)權籍調查費;(20)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21)評估費;(22)律師費;(23)保險費;(24)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經雙方協商,其中:____________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由賣方支付。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由買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稅費,按以下第____________方式處理:

1、由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

2、買賣雙方同意由方繳納。

3、其他:買方支付:_______%;賣方支付:______%。

以上按規定應由賣方和(或)買方支付的稅費,因買賣雙方協商改變實際納稅方的,法律責任不因納稅方的變化而轉移。

任何一方不按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於________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暖氣費____________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四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覆日期屆滿之日起日內,買賣雙方須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該房地產證由買方領取。買方負有抵押義務的,在買方領取新房產證後_____個工作日內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七條 本合同與其他檔案的衝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天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賣方_____份,買方_____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通訊地址即為送達地址。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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