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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房屋的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2.12W)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購買房屋的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購買房屋的合同

購買房屋的合同1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及配偶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的購房權轉讓事宜,簽定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房屋性質:

本房屋是由開發建設、甲方單位組織團購的商品房,尚在籌建階段。

二、轉讓金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將該房屋(包括但不限於所附帶的車位、車庫等附屬設施)購房指標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叄萬元整(¥30000.00元),分兩次支付,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購房指標轉讓費人民幣貳萬元正(¥200.00元);剩餘人民幣壹萬元正(¥10000.00元)在與房產出讓方簽訂買賣合同時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承諾其擁有一個購買一套住房的購房指標及其出讓行為合法有效,甲方將購房指標轉讓給乙方後,不得將該購房指標再行轉讓他人。

2、在簽訂本協議後,甲方應及時將有關購房資訊及有關規定和要求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瞭解和掌握。甲方接到有關購房的各類通知或者要求後(如交款通知、領取檔案、鑰匙等),二十四小時內通知乙方。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及時按照甲方單位及開發商的要求支付相應的購房款及申請辦理房屋的登記、備案等相關手續,協助乙方在辦理該房屋產權證前辦理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名稱變更手續,但甲方不承擔相關手續費;除購房指標轉讓費、購房款、房屋配套費、稅費及更名、過戶手續等所有相關費用外,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其它費用。

4、甲方應當全力配合乙方辦理該房產過戶的一切相關手續。

5、當房屋建成並交房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在兩日內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

6、甲方不得以甲方名義辦理該房屋產權相關的抵押貸款。

7、開發商向甲方交付房屋當日,甲方應立即告知乙方,並及時同乙方辦理房屋交割手續。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簽訂本協議後,乙方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甲方支付購房指標轉讓費,及時按甲方單位或者開發商的要求支付購房款、房屋配套費、稅費及更名、過戶手續等所有相關費用。

2、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因該房屋所取得或享有的各項優惠福利政策(包括但不限於:房屋面積的贈送和增加,房屋相關稅費的減免)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藉此要求乙方再行補償。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房屋買賣合同或者房屋產權證書的更名、過戶,乙方有權將房屋認購指標或者房屋轉讓給第三方,甲方不得干預及索取其他費用。

4、房屋價款以甲方單位公佈或者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金額為準,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5、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已充分考慮自己的經濟實力和該房屋的償付能力承諾在雙方還未完成對該房屋的產權交割之前不會中途退出該協議。

6、在乙方最終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前,乙方不得使用署有甲方姓名的任何證件用於其他用途。

7、甲方向乙方交割房屋後,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衛生費等與房屋使用相關的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五、房屋買賣合同更名和產權過戶:

1、甲方盡力配合乙方變更購房合同買方名字為乙方的名字。

2、若不能以第1項方式進行時,則以甲方名義與房子銷售方簽訂購買合同並辦理產權證,乙方應負責支付所產生的費用、稅費等。

3、若不能以第1項方式進行時,該房屋的購房款和稅款以及乙方要辦理銀行按揭時,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直接支付給收款單位,但無論以何種方式支付,甲方都只是名義上的付款,真正的付款人實為乙方,因購買房屋而開具的收據發票以及其他材料甲方應交給乙方保管。

4、乙方為房子的實際產權人,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抵押、轉讓該房,該房也不因為甲方的債權債務以及其他任何行為受到查封、變賣等。

5、甲方儘可能配合乙方在辦理房產證時辦成乙方的房產證,如辦為甲方的房產證,甲方應積極及時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過戶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6、在房屋未過戶期間,甲方將房產證交給乙方保管。

7、在房屋未過戶期間,如遇規劃或政策性拆遷,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到拆遷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並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檔案,所有拆遷安置補償費用應歸乙方所有。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甲方若不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登記、備案、交款、交房、過戶等手續或又將購房指標再行轉讓他人,或者由於甲方工作調動而使購房指標取消,導致乙方未能購買該房屋的,視甲方違約,甲方除應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屋指標轉讓費、購房款、房屋配套費及更名、過戶手續等所有相關費用外,還要按房屋購買價與屆時市場價差額計付乙方損失並向乙方雙倍返還購房指標轉讓費。

2、在房屋選房、更名、過戶等過程中,由於乙方不能按時交清房款及手續費等,造成房屋不能順利選購、更名、過戶,甲方不承擔責任,且不退還購房指標轉讓費。購房款及其它已支付款項返還給甲方後,甲方應在一週內返還乙方;

3、若因不可抗力、政策變動、單位及開發商因素導致房屋停建,則甲方應在一週內退回乙方購房指標轉讓費。乙方已支付的購房款及其它款項,甲方單位或者開發商返還甲方後,甲方應在一週內返還乙方,甲方向乙方承擔返還已支付購房款及其它款項連帶清償責任。

4、因開發商的原因造成團購房最終未能交付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取代甲方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責任的權利。

七、其他

1、簽訂本協議時,甲乙雙方向對方提供身份證影印件作為附件。甲方還向乙方提供工作證和結婚證的影印件、購房指標證明原件和團購檔案等,屆時乙方出具相關收據給甲方。雙方均不得將以上證件和提供給第三方。

2、由於目前該房屋所屬小區具體房價不明確,甲、乙雙方均達成合意,雙方均不得以日後價格波動為由要求對方重新確定購房指標轉讓費價格。

3、本協議簽訂時,已經過雙方配偶及成年子女同意。

4、本協議不得公開。

八、未盡事宜及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共五頁,壹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見證方留存壹份,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甲方配偶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見證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購買房屋的合同2

賣售人(甲方):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座落:_________________室號(部位:______),房屋型別:______結構:_______

(三)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五)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裝置(非房屋附屬裝置)及裝飾情況見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裝置、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為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_____款辦理。

(一)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____年___月___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裝置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_________________為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在_____年___月之前,____________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________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選擇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_____、____、和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購買房屋的合同3

賣方:XXXXXXXXXXXXXXX(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

買方:XXXXXXXXXXXXXXX(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XXXXXX市XXXXX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XXXXX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XXXXXXXXXXXXXXX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XXXXXXXX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XXXXXXXXXXX元整(大寫:XXXX佰XXXX拾XXXX萬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XXXXXXXXXX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XXXX拾XXXX萬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

民幣XXXXXXXXXXXX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XXXX拾XXXX萬XXXX仟XXXX佰XXXX拾XXXX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XXXXXXXXXXXX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XXXX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XXXXXXXXX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XXXXXXX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XXXXXX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XXXX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XXXX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XXXXXXXXXXXX共XXXXXX人,委託代理人XXXXXXXX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XXXXXXXXXXXX,代表人是XXXXXXXXXXXX。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XXXX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XXXXXXXX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XXXXXXXXXXXXXXXXX購買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XXXXX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

代理人(甲方):XXXXXXXXXXXXXXXXX代理人(乙方):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

見證方:鑑證機關: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人代表:

代表:經辦人:

日期:年月日鑑證日期: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購買房屋的合同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座落: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結構,建築層數為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____元(幣種: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甲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裝置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商品房配套設施執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執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執行的,甲方應在 日內採取撲救措施,並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並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佈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

 第十一條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商品房產權登記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完畢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

關於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購買房屋的合同5

個人所有房屋購買合同

售房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購房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具體情況:_________________

1.位置:_________________市區縣小區樓單元號

2,房屋型別,建築面積平方米,結構樓層,房屋走向:_________________房屋形狀:_________________用途。該房產的總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拾萬千百拾元整。

二,甲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四界: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四界

東: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該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叄拾柒萬元整,協議簽定之後,首付拾萬元訂金。

甲方完全搬走之後,再付款人民幣貳拾萬元。

房產產權轉讓手續順利辦完之後,再付清剩餘柒萬元。

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有手續證明,所售房屋質量過關,並非危房。

六:_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

七:_________________乙方屬於殘疾人福利事業,在購房過程中,甲方應該向有關部門協調,減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稅、土地交易稅和其他費用。

或採用稅費分擔的方法

.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八:_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給乙方協調大門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門、重新安裝水錶、電錶的費用。

九:_________________甲方幫助乙方和郾城區藥監局共同協調化糞池、下水道等共用設施的使用方式。

十:_________________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於__________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於__________個人所有。

十一:_________________附件

《房屋所有權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

賣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房產主管部門允許賣房的批文

該項房產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該項房地產的結構、層高、形狀、土地面積、四鄰測繪圖紙。

十二: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壹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購買房屋的合同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現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願意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擁有的將要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支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

二、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定金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後應書面簽收。

2。本協議簽定後至租期開始前,如甲方違約,則雙倍返還上述定金與乙方;如乙方違約,則定金由甲方沒收,同時甲方應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為服務費。

四、房屋租金

數額:雙方商定租金為每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乙方以_________形式支付甲方。支付方式為付_________押_________。

五、其他

甲乙雙方商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到時甲方應帶好房屋產權權利人的有效、房地產權證(若是代理人簽約,應還帶好代理人有效和產權權利人的委託書),乙方應帶好本人有效(公司簽約應帶好公司有效)。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簽約可視為違約。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房屋的合同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房屋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所賣房屋是住宅樓一棟(四樓四間),磚混結構,坐落在臺江縣臺拱鎮秀眉東大道,革東衝320國道旁原龍氏酒樓,土地面積為394.5平方米(土地證號為:臺國地土()第號),建築面積為730.57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總證)臺房權證臺江縣字第(1999)1779號,現還在臺江縣信用社抵押貸款,房屋租給高鐵民工住宿,於_________年9月15日到期。

第三條房屋成交價款及付款方式

房屋成交價款為208萬元。

付款方式:(1)於_________年8月日,先預付定金20萬元;

(2)_________年月日付88萬元;

(3)_________年2月30日付100萬元(春節前付清)。

第四條房屋產權和其他具體狀況的承諾

1、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產權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該棟房屋原來的水電立戶及設施屬於乙方所有。

3、房屋交付時間於_________月3月10日前,甲方將房屋、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全部交給乙方。

4、乙方得證後,若乙方沒有過戶,拿我原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去貸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負責。

5、房屋賣給乙方後屬於乙方資產,由乙方隨時轉讓或改造,甲方無權干涉,不論房屋改造或轉讓,過戶、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

6、土地房屋轉讓的各項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除國家政策,天災人禍,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擔滯納金200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納乙方滯納金。

第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商量解決。

此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房屋的合同8

立合同雙方:

出售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上海市優惠價房出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將坐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街道(鎮)__________路_______(新村弄)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室計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優惠價出售給乙方。

2.上開房屋按住房綜合造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元計價,另計房屋地段、層次、朝向、設施因素計算,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售價___________元,共計售價(大寫)_______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簽定時交納定金叄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簽訂後30天內一次付清購房款,甲方給予__________%優惠,乙方實付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首期付款佔應付款________%,計(大寫)________元。餘額計(大寫)__________元,分__________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_____‰,餘額款本息共計(大寫)_____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寫)________元,最後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

合同簽訂後30天內交付首期購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購房款作違約金由甲方收取,從未交款當月起向甲方繳付按公房租金標準計價的臨時使用費,補交住宅建設債券。

預付維修費按已支出的維修費用結算,多退少補。

7.乙方購房款未付清前調離本市、出國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繼承人付款。

如乙方去世又無繼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區、縣房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向法院申請按絕產接管,未付清的購房款由接管單位補交。

8.甲方收到乙方購房款、維修費,在合同簽訂30天內交割房屋。

9.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交付有關手續費和產權登記費。

乙方分期付款則要購房款全部付清後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10.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後30天內預付住房售後維修費。

甲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_____%(高層住宅_____%),提取維修費(大寫)_______________元,連同乙方按住房綜合造價多層住宅_______%(高層住宅________%)預付維修費(大寫)__________元,落實維修單位,負責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

11.上開房屋的基地和園地屬國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

公用部位設施屬同幢所有權人共有,乙方保證不侵佔使用。

12.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私房、建築管理等的各項法規和規定,按時向提供售後服務和管理的管房單位或組織交納管理費用。

1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購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還;

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雙倍償還乙方。

14.本契約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門或組織,房產交易所各執一份存證。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立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房屋的合同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身份證號:聯絡方式: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身份證號:聯絡方式:

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就甲方全權擁有的認購權轉讓事

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宣告

轉讓認購權的房屋位於,為甲方單位集體團購期房,開發單位為。目前甲方擁有該房屋認購權,且已支付認購訂金萬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到銀行賬戶。甲方自願將相關認購權益有償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手續。

第二條乙方宣告

乙方願在本合同第一條的前提下,受讓甲方所擁有的購房認購權,並支付相關轉讓費用。

第三條轉讓費用

雙方同意該房屋認購權轉讓價格為元整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壹拾壹萬元整)。

第四條認購款及轉讓費用的支付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認購訂金及認購資格轉讓費,合計元整人民幣(大寫人民幣)。甲方收到乙方全部款項後,房屋的認購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收到款項後向乙方提供收款手續。

合同簽訂當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整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合同簽訂後兩日內,乙方須向甲方付清剩餘萬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合同簽訂兩日後,乙方未能向甲方付清款項的,按每日元加收融資費用。乙方最遲需在年月日前付清此筆款項。約定日期前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費用的(以甲方收到款項時間為準),本合同自動作廢。

第五條房屋的認購

第1款按照團購協議進行房屋認購、交款、協議簽訂等事項。

第2款團購協議約定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事項,甲方必須配合乙方。

第3款甲方保證乙方在按照團購協議規定認購、交款及辦理相關事項後,能夠直接與簽訂購房協議。

第4款乙方未按照團購協議規定進行認購而造成認購失敗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房屋的價格

房屋具體價格以的價格為準。

第七條責任

第1款轉讓成功後,甲方無權再將該房屋購買權、擁有權轉讓給他人。

第2款轉讓成功後,甲方關於團購住房專案所有的權利與義務全部轉讓給乙方所有。本次團購住房活動出現任何問題,乙方享有同等的保障。

第3款轉讓成功後,如遇團購活動取消,甲方退還乙方轉讓費用。乙方支付的購房訂金的退回及該訂金的利息補償(利息從乙方向甲方交清款項之日起計算),按照甲方單位住房團購方案執行。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指紋)乙方(簽字指紋):

時間:時間:

購買房屋的合同10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自己購置的位於的 小區 號樓 層 號房的購房權及所有權轉讓給乙方,具體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房屋位置及產權

以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為準,甲方購房時享有的全部權利無償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房屋價格

甲方購房價格以購房合同為準,房屋總面積為 平方米,每平方米為 元,總價值為: ;甲方以原價轉讓給乙方,中間不收任何利息和費用。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時,乙方付給甲方已交房款的首付款: 元和已還按揭貸款 元。

2、合同簽訂之後,按揭貸款由乙方自己負責月供,因乙方不按時還款帶來的糾紛及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3、乙方承擔與開發商交接房時應交的一切費用,如天然氣、供暖、有限電視等費用和大修基金、房產交易稅等,辦理交房手續時若出現有關問題甲方應積極予以協調解決。

四、雙方其他協議

1、合同簽訂後,房屋產權即歸乙方所有,若乙方需辦理過戶產權證手續,辦證一切費用和稅金均由乙方承擔。

2、房屋產權證若不遇特殊情況則不辦理房產證,若要辦理則先以甲方戶主姓名辦理,雙方協商,房產證由中介人保管。

3、簽訂合同後,甲方應將原購房合同及繳款票據等一切購房資料全部交給乙方保管。

4、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會同中介人共同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中介人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20 年6月20日

購買房屋的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賣方)

乙方:__________(預購方)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預訂的房屋位於平度市,(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該房屋建築面積為:xx平方米,產權人:xx。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xx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xx%的房屋首付款,其餘的房款通過銀行以按揭貸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以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為準)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xx萬元的定金,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該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後,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並註明收款時間。乙方逾期未支付認購定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認購書,並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xx天,(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乙方於200xx年xx月xx日前到xx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第五條: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乙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

第七條: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簽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購買房屋的合同12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所有房屋,座落於武漢市xx區xx,為xx結構、建築面積xx平方米、樓層xx、房型xx、權屬xx、裝修狀況xx。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晰,甲方房屋產權現狀為xx,經甲、乙雙方核實,同意交易該房屋。

3、甲方房屋主要轉讓設施有:

4、甲方房屋產權有效證件有:

二、房屋買賣價格

該房屋買賣價格為人民幣(大寫)xx。

三、房屋買賣稅費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xx方負擔。

四、付款方式。

五、辦理過戶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此協議簽定後xx日內,在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房登記手續。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房屋的合同13

第1部分合同背景

第1條合同原則:鑑於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係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於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群”係指房屋所處於的社群;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合同標的:本房屋位於市區(縣)路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合同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係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後,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註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市區(縣)路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市區(縣)路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檔案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刊登在報第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路),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釋出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土地權利:本專案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准立項,專案的批准文號為:____;批准檔案的主要內容為: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____,原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____;土地使用證號碼為:____,土地使用權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____(商業或住宅)。

第8條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規劃許可:用地規劃批准部門為: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____。

第10條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____,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並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檔案。

第11條施工許可:施工許可部門:____,施工許可證:____開工證:____。建築企業:____總設計單位:____,建築師姓名:____,註冊建築師號碼:____,總施工單位:____,總監理單位:____。

第12條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築標準。商品房驗收:由負責驗收;由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房屋質量

第13條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並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效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牆體平直:房屋的牆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於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並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牆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鬆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於北京政府頒佈的最高要求,並對於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於裂縫、漏水、滲水、牆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質量檔案: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檔案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檔案: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檔案;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檔案;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檔案;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檔案;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效能評價報告;

第19條檔案交付:

(1)全部質量檔案上述檔案應當於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檔案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檔案,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於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佈的最有利於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後所列明的各項規範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於各項規範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檔案,有權委託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檔案,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戶型空間

第23條商品房戶型:室廳衛浴廁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起居室尺寸: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25條書房尺寸: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26條臥室尺寸: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27條衛生間尺寸: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28條廚房尺寸: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29條陽臺尺寸: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30條過道尺寸: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31條套內樓梯: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32條重要門窗: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33條貯藏空間:長度:____寬度:____高度:____其他:____(毫米);

第34條房屋層高:____毫米;室內淨高:____毫米。

第35條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淨高度。

第4部分房屋面積

第36條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築面積為套內建築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陽臺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另室內牆體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37條建築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至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於,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鑑於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於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築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於與本樓內部並與本樓建築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並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築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裝置間;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範圍大、操作過程複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套內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築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陽臺建築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至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後,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築面積增加的比例大於套內建築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後,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小於套內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於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平方米、書房面積平方米,客廳面積: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至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露臺面積:鑑於露臺面積並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註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託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資料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複雜的測量工具,僅憑於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面積自測: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後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並且根據最有益於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訊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後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並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建築裝置

第51條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價格。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個,分佈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資料,並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洩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洩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傢俱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倍裝修傢俱款額或者每人每日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洩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並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於兩部,型號為,額定載重量不得低於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並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並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電氣部分

第58條電力供應:負荷kva,計費裝置為,插座位置,數量,供電平面圖,可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通訊設施:線路數量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其他線路:有線電視資料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供暖與燃氣

第61條供暖裝置:供暖裝置名稱型號為:生產企業::適用標準:。

第62條裝置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裝置的安全性,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於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於300立方米,溫度:溼度:暖氣片數量。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於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及價格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使用時間:出賣人承諾應當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66條燃氣品質:燃氣裝置:計量裝置:計費方式及價格:;燃氣安全裝置為。

第67條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裝修標準

第68條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於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桌布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築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並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室內環境

第72條日照時間:考慮到採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效能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牆隔熱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牆體隔聲情況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周邊建築:本商品房周圍米外無其他建築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汙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採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築物之間的距離,並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採光;其間距係數不得少於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採光。

第80條環境綠化:本商品房米範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於房屋以外,種植於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於50釐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於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並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於10年。

第82條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群綠地面積為: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於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築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群的綠化率不低於30%,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於60分貝,夜晚不高於50分貝,室內原有裝置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行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社群及設施

第86條社群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群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本小區屬於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群。考慮到社群名稱的穩定性有利於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元,且在買受人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用地面積:本社群總用地面積為:,總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平方米,公用建築面積為米,重要指標:容積率:。

第89條建築總量:社群共有樓房幢,其中一期工程幢,二期工程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和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0條設施使用:社群所屬的共用設施係為社群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築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參考標準:本社群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資料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公共設施:幼兒園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學校個,其中國小個,中學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醫院(級等)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停車場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郵局個,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娛樂設施: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電話接通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3條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公路寬度:道路質量:;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於6米,社群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居住安全:交付時社群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築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第95條商品房標識:社群內的所有建築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於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群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於《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範,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範,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價格付款

第99條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大寫:____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於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範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並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於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主體竣工後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全部內部裝置安裝完畢後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後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於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後支付。

第101條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銀行貸款: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買受人原因: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房屋交付

第104條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佔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並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社群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6條交付程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入住費用: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強行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後,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後,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並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專案的評價與驗收:建築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群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後,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佔有權、出租權、收益權,並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檔案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於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初步驗收:鑑於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後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築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後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並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保修期間: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低於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於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後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權屬證明

第118條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誌。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後期限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後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後,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後,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果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後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藉出賣人提供的檔案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稅款費用。

第119條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後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並且出賣人承諾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後60天內,最遲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並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儘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後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檔案,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0條轉移效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後,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1條土地使用權: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前期物業管理

第122條物管公司:

(1)考慮到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

(2)如果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3條服務期限: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屆滿後,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4條物管費用:物業公司的收費範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____元/每噸;電費:____元/每度;燃氣費: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____元。

第125條管理責任: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6條社群安靜: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噪聲不高於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

第127條服務時間: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28條新公司選擇:當買受人成立業主委員會後,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此等選擇過程不應當受到出賣人及其所選擇的初期物業公司的阻撓。

第129條交接責任:出賣人應當保證初期物業公司將如下物品交付給新物業公司:

(1)圖紙:供水、排水、電信、暖通、建築平面圖、結構圖、強電圖、弱電圖、電梯、消防、公供區域的照明裝修衛生間、各門窗系統;

(2)大修基金:屬於買受人所有的用於維護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險單據:原始物業公司向保險公司支付的各項財產、人身保險單據。

(4)預收費用:初期物業公司已經收取的但沒有使用的各項物業管理費用。

(5)對外合同:保安合同、戶外綠地維護合同、保潔公司的合同、系統裝置的維護合同等其他合同;

(6)保修單據:與初期物業公司購買的裝置相關的全部保修單據,以使業主選擇物業公司能夠有效地對上述裝置進行維護。

第130條交接驗收:

(1)中央空調:空調機組、水泵、配電櫃、消防控制櫃、煙感控制系統、噴灑系統、電話系統、有線電視系統、避雷系統、電梯;

(2)故障記錄:初期物業公司應當對裝置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項故障進行提示,沒有提示的,則在業主選擇物業公司進入後,三個月內發現的故障,均視為初期物業公司有維護義務,不能及時維護的,則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131條交接責任:新物業公司及買受人組織有權對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物品進行追償,因為出賣人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不僅需要交付外,還應當承擔沒有及時交付給裝置維護造成的損失,並承擔將裝置復原所支付的費用。

第132條證明責任: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33條姓名知情: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絡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於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4條知情權利: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說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5條組織權利: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有利證明檔案,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評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通知權利: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釋出資訊或者通告,並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於買受人在業主管理委員會籌建或執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7條財物交付: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後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於8小時,並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於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8部分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8條身份權利: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釋出維權資訊,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39條知情內容: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等資訊,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檔案、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檔案影印件,並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資訊。

第140條施工進度: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41條工程監督:鑑於建築工程完工後,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完成建築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後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2條參與爭議: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檔案、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於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3條房屋驗收: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4條驗收方式: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檔案原件,並有權影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鑑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助鑑定,如出賣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鑑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5條驗收檔案:出賣人應在商品房專案竣工後90天內,提交市建築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6條欺詐責任: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檔案影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檔案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7條撤銷權: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長期性,及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後出現,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測報告後1年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買受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條消費者組織: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後,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

第149條權利行使:買受人有權檢視原件,並有權保留影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抵押擔保

第150條抵押登記:鑑於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後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並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並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1條定金情況: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2條土地抵押: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抵押知情: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4條禁止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權利擔保: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無效擔保: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第20部分合同變更

第157條基礎變更: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買受人變更:如果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或者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條設計變更:考慮到本合同簽訂後,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間出賣人可能會對房屋的戶型(包括門窗的位置與大小尺寸)、面積、質量、社群設施等進行變動性修改,為此出賣人承諾此等修改在設計完畢後首先應當徵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及簽字,未經過此等認可程式,即使變更設計經過行政管理機構的許可,仍然視為違約;此時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房屋的合同14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座落於_______區_______路_______號_______小區_______號樓號,建築面積平方米,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出售給乙方。該房產的相關權益隨該房產一併轉讓。

第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該房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本協議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

第三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定抵押,不在建設拆遷範圍內並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條

所有購房款付清後本協議自動生效,房屋買賣即成事實。乙方隨即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並承擔該房產毀損、滅失的風險。甲方及繼承人不再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不得再次轉賣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財產繼承或用作財產分割等任何權利,如甲方與其他第三方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關係使得乙方無法如本協議約定獲取該房產所有權,即甲方違約。

第五條

在政策和法律允許範圍內,乙方要求甲方過戶,甲方或甲方繼承人應無條件積極協助乙方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過戶。過戶時產生的所有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繳納。

第六條

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話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負責將以上雜費繳納至協議簽定之日(或_______年_______月止)。

2、協議簽定之日後(或_______年_______月起)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協議生效當日,甲方應將購買該房產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票據、房屋產權證書和購房協議等全部資料原件乙交乙方儲存。

第八條

甲、乙雙方從簽訂協議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協議約定,無論今後房價如何變動,甲、乙雙方不得違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約: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並向乙方支付全部購房款總額的%作為違約金賠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如乙方違約:乙方將已支付的購房款作為違約金,並無條件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約中若發生爭議,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訟。

第十二條

該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購買房屋的合同15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電話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購買房屋一套,特委託乙方提供賣房人的資訊,幫助甲方與賣房人簽定《房屋買賣合同》。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諮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欲購買房屋的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 ;

建築面積和格局: ;

房屋用途:(住宅或公寓或商業用房等);

房屋朝向:

房屋建成年限:

房屋總價款:

付款方式:一次性或需銀行貸款。

房屋性質為央產房或經濟適用房或房改房或商品房,或者房屋性質不限。

以上為基本意向,最終以甲方實際看中的房屋為準。

第二條:甲方委託事項

1.乙方代為尋找賣房人;

2.乙方帶領其實際參觀房屋;

3.乙方代為審查賣房人基本情況等。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通知參觀房屋;

2.甲方經乙方介紹認識賣房人,不得私下與賣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3.支付居間費用。

第四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根據甲方要求挑選合適的房屋。

乙方通知甲方參觀房屋,應當提前 小時。

乙方應當向甲方如實提供賣房人的資訊;

如甲方需銀行提供貸款支付購房款,乙方指導甲方辦理銀行貸款。向甲方提供合作的銀行、銀行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以及銀行認可的律師事務所等。

第五條:委託期限

本合同委託期限為 月,期滿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託。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託,但因其解除委託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期滿乙方未找到賣方的,本合同終止。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定委託合同。

第六條:乙方報酬

乙方完成居間事項,即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賣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的居間服務報酬。該報酬於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買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選擇其一)。

第九條:本合同共 頁,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