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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必備8篇)

合同協議 閱讀(2.39W)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必備8篇)

房屋合同 篇1

房屋租賃合同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門牌號為____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有關證明

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租金總額為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_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設施、裝置清單____本;《設施清單》為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____________(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裝置:

一、燃氣管道[ ]

煤氣罐[ ]

二、暖氣管道[ ]

三、熱水管道[]

四、燃氣熱水器[ ]型號:________;電熱水器[ ]型號:________

五、空調[ ]型號及數量:________

六、傢俱[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_______;電錶現數:_______;燃氣表現數:______;

九、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它設施、

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1、《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字為中國消費者協會委託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擬定,為建議使用。

2、凡承諾使用《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字的經營者,有義務應消費者的要求使用。

3、選擇爭議解決方式中提請仲裁方式時,應填寫所選擇仲裁機構的法定名稱。

4、《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字中相關條款,在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考慮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實際需要可能做出修改。屆時,請選用新的版本。

房屋合同 篇2

動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被動遷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方因城市建設需要,將乙方自有房屋動遷,乙方對安置的新房要求產權調換,雙方就產權調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被動遷房屋坐落______區______街______號 ,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經評估機構評估重置價為人民幣______元/平方米。合計______元。

二、安置新建房屋坐落______區______街______號______棟______單元______層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單方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元/平方米。合計______元。

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新安置房屋單方工程造價減原自有的'房屋重置價差額人民幣______ 元付給甲方。

三、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新安置房屋產權移交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將房屋委託乙方代為租售及相關服務。現甲乙雙方經協商約定,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全權委託給乙方代為租售,在委託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房屋及相關的'資信嚴格保密。

第二條、委託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居住年限:________年;

2、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_____衛;

3、房屋範圍: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實際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

4、樓層層數:________樓,該租售房屋位於________樓。

5、房屋傢俱:________;

6、房屋費用:租金________元/月,除租金外其他費用有采暖費:________元/年;物業費:________元/月;其他:________。

第三條、委託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租售房屋,處理一切相關事務,關於房屋租售具體情況,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共________月,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五條、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甲方承諾”房屋資訊”中登記情況和如下條件屬實,如有不實造成一切糾紛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1)該房屋已經騰空。

(2)該房屋本身及各項附屬設施無欠費、損壞,符合環保要求。

(3)該房屋沒有產權及使用糾紛。該房屋如系共有財產,共有人需全部簽字。

2、乙方責任:

(1)乙方有義務對該房屋進行策劃宣傳,積極尋找有承租或者購買的意向人、介紹房屋並將資訊及時反饋給甲方。

(2)安排客戶看房,為外籍客戶提供外文翻譯。

(3)提供《租房合同》範本、代表房東與客戶協商合同條款並安排簽約。

(4)安排客戶入住。

(5)協助房東催促客戶按期支付房租及各項費用。

(6)在租賃期內,乙方有義務溝通雙方的意向並協調相關事宜。

第六條、服務費及支付

1、在委託期內,如乙方將甲方房屋租出時(簽訂租賃合同,或實際開始履行出租行為時),甲方一次性支付租房合同總金額的1/12給甲方作為服務費。(以一年租期為標準,相當於一個月的房租,不足一年或超過一年以此標準類推計算)

2、甲方與乙方介紹的租房人私自成交,也將視為中介成功,甲方也應按六(1)款規定支付乙方服務費。

3、支付費用日期:甲方應在收到房客首期房租後即將上述服務費支付給乙方。

4、房客提前解除合同,服務費不予退回。但如系房客原因,乙方可協助甲方向房客追究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此合同委託期間,不影響甲方通過其他渠道出售。此合同委託期間滿後,如不另行續約則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階級。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特區的經濟建設,提高單位或個人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XX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路(村)___________街(坊)_____號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房_____廳或間)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將座落在XX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住宅_____幢_____號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房_____廳_____或間)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即:_____年_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_____元整,並於當月(季)初_____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_____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後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由___________方負責交納;水電費、衛生費、房屋管理費由_____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20%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裝置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並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於深圳

經辦單位:(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訂於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5

第一章合同雙方

第1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3條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出租房屋

第4條

4.1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准的擴初設計製作的全套建築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如果因為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裝置,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 年月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為“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年月 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年月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於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

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為可交付使用。

5.2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個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為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個工作日之內為安排可移動裝置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為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為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為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裝置,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根據附件c中的規定為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為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6.6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

其他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如有的話)。

7.3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眾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為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為一個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7.4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裝置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裝置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保險。

7.5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裝置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7.6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定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7.7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裡。

7.9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保險率的儀器、機器或裝置,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裝置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為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9條

9.1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為 。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如果該日為星期日或國家規定的假日,則在以後最近的一個工作日支付)。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幣種)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為 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9.4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為 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 個月支付,以後每 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

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為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第10條

10.1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為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雙方同意,如果因為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應事先

通知乙方)或如果因為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應儘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為、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為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為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為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為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為,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為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11.3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個月。

11.4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緊急情況除外,此時無需通知乙方)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為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裝置或裝置的執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為,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為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為、政府 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為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

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裝置。這些裝置和裝置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為為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有或沒有第三者加入)或為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語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條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合同的生效

第22條如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則合同應生效

房屋合同 篇6

出售方(甲方):張三購買方(乙方):李四

身份證號:610000000000000000身份證號:6100000000000000000

電話:13500000000電話:13600000000

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某某縣某某鎮某某街某某處,坐東向西,東至文姓窯背為界,南至中山街惠世榮小房為界,西至大街,北至王智明窯房為界,為一間上下兩層。

該房屋建築面積為32.45㎡。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1、該房屋現登記的所有權人為郭振東,產權證號為:某房權證字第1000號。

2、該房屋抵押情況為:

(1)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2)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抵押登記日期為:年月日,他項權利證號為:。

3、房屋租賃情況為:

(1)甲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2)甲方已將該房屋出租,為該房屋承租人,甲方保證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三條房屋價款及付款方式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壹佰壹拾貳萬捌仟元整(¥1128000)。

2、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於20xx年7月29日一次性將房屋總價款壹佰壹拾貳萬捌仟元整(¥1128000)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房屋產權保證及具體情況的承諾

1、甲方應當保證出售的房屋權屬真實,並符合國家及本市縣房屋交易的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處)理,並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全面負責賠償。

2、甲方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付完成,對已納入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裝置及其裝飾保持良好的狀況。

3、該房屋交付之日前所產生的`供暖費、水費、電費、等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之日以後(含交付日)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該房屋交付之日之前房屋租賃所得收益歸甲方所有,交付之後房屋租賃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

5、甲方保證為辦理該房產的交易過戶手續提供必需的人證、物證。

第五條房屋的交付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同時履行下列手續:

1、甲、乙雙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相關物品;

2、甲乙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移交現房屋所有權證書及其他一切附屬證件於乙方。

第六條稅、費相關約定

1、房屋買賣雙方稅費各自承擔。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政策須繳納新的稅費的,依照新政策規定。

3、權屬轉移登記

乙方若要求甲方配合辦理過戶,甲方應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配合乙方完成過戶。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逾期超過15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乙方已付款,並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的,自交付期限期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七的遲延履行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付款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逾期超過1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甲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的,則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七的違約金。

3、逾期過戶責任

若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約定配合乙方辦理過戶的,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出售方(甲方):購買方(乙方):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二〇 年七月二十九日

房屋合同 篇7

對於租賃中的轉租問題,我國《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該規定說明未經原出租人同意轉租合同無效,且出租人與承租人曾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人不得轉租,因而承租人擅自轉租系無權處分行為。

該條只規定了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是有效的,但對於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是否有效則未規定。

通過房屋轉租合同,次承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獲得房屋的臨時使用、收益權。可見,房屋轉租合同在性質上仍屬於房屋租賃合同,但是,相對於房屋租賃合同而言,房屋轉租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房屋轉租合同以房屋租賃合同為基礎

轉租是承租人將承租房屋再出租的行為,因此,房屋轉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賃合同為基礎的,沒有房屋租賃合同,就不可能存在房屋轉租合同,房屋轉租合同與房屋租賃合同存在密切聯絡。首先,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決定著房屋轉租合同的效力。只有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房屋轉租合同才可能合法有效;房屋租賃合同終止時,轉租合同亦隨之終止,其次,房屋租賃合同的標的物決定著房屋轉租合同的標的物。承租人通過轉租合同再出租的房屋,只可能是其承租的房屋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不可能超出其通過房屋租賃合同承租的房屋的範圍、再次,房屋租賃合同的租期決定著房屋轉租合同的租期。非經出租人同意,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房屋租賃合同的終止日期,即轉租合同的`租期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租期屆滿前屆滿或者與房屋租賃合同的租期同時屆滿。最後,房屋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的,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如房屋租賃合同的租期縮短或者租金提高時,房屋轉租合同的租期和租金往往會相應發生變更。

房屋轉租合同涉及三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

一般的合同只涉及兩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房屋租賃合同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係,但房屋轉租合同涉及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首先,房屋轉租合同的成立,必須以出租人同意為條件,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其次,次承租人對租賃房屋的不當使用和損壞行為,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負責,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再次,儘管出租人並不是房屋轉租合同的當事人,但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和轉租合同。

房屋轉租合同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儘管房屋轉租合同以房屋租賃合同為基礎,二者存在密切的聯絡,但是,房屋轉租合同仍是一種獨立的合同,它不是房屋租賃合同的變更或者轉讓。房屋轉租合同具有獨立的雙方當事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次承租人通過轉租合同獲得獨立的租賃權,而不是受讓承租人的租賃權,承租人和次承租人分別通過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屋轉租合同享有租賃權,履行各自獨立的義務。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對轉租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現實情況往往比較複雜,而房屋出租人往往不知道房屋被轉租,這時轉租合同的效力則由出租人的態度決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轉租,則視為出租人對轉租合同的追認,那麼轉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確表示不同意轉租,則出租人有權解除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解除該合同的,轉租合同被撤銷,自始無效。

《最高院關於處理房屋轉讓合同糾紛案件的具體處理意見》第十六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根據該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房屋存在轉租的情況下,六個月內不提出解除合同或認定該合同無效,也視為其對轉租合同的效力進行追認,之後再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合同或認定合同無效將得不到法院支援,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權利。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對於租賃中的轉租問題,我國《合同法》僅在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該條只

規定了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是有效的,但對於未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是否有效則未規定。筆者認為,該轉租合同是否有效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如原租賃合同對轉租問題未明確約定,在此種情況下,承租人擅自轉租,如對出租人的利益未造成損害,依合同自由原則及合同的相對性原理,則該自行轉租關係僅為承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關係,雙方合意的達成即成立合同併為有效合同。若原租賃合同明確約定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此時承租人自行轉租,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本質上為惡意,屬違約行為,此時,轉租合同應為無效,出租人可行使合同解除權,收回租賃物;對善意的次承租人來說,可依據無效合同的處理規定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

簽訂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建議廣大市民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注意:第一,事前瞭解房屋的相關的權屬歸屬情況,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第二,房屋屬於轉租情形的,應事前徵得房屋產權人的同意。第三,轉租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期限,應該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

房屋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個人租房協議書: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裝置:

二、租賃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

每月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後住。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後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元,到期結算,多餘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裝置,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裝置,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水、電、煤氣、電話、網路、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後,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個人租房協議書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