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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終止勞動合同彙總10篇

合同協議 閱讀(1.29W)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終止勞動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終止勞動合同彙總10篇

終止勞動合同 篇1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同志:

本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因 原因,依據 , 決定於 年 月 日與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請你於即日起,60日內到各鄉鎮勞動和社會事務管理服務站失業保險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注:該同志:本單位工作時間為 年 個月;連續工齡 年 個月。領取(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安置費)計 元。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同志:

本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因 原因,依據 ,

決定於 年 月 日與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請你於即日起,60日內到各鄉鎮勞動和社會事務管理服務站失業保險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注:該同志:本單位工作時間為 年 個月;連續工齡 年 個月。領取(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安置費)計 元。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終止勞動合同 篇2

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存在以下不同之處:

一、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是否由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訂立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前,因出現法定的情形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情形,一方單方通知或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作為一種法律行為,勞動合同解除一定會涉及到用人單位或勞動者的意思表示,要麼是單方的意思表示的結果,要麼是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並可以因此將勞動合同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法定解除又分為用人單位的單方解除和勞動者的單方解除。因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做出相應的意思表示即通知對方,意思表示到達對方時,解除生效。

勞動合同終止則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因出現某種法定的事實,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的勞動關係自動歸於消滅,或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的繼續履行成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滅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主要是基於某種法定事實的出現,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實出現,一般情況下,都會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的消滅。

二、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不同

(一)勞動合同解除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解除分為: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36條)、勞動者提前通知單方解除即勞動者主動辭職(37條)、勞動者隨時單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條)、用人單位單方通知解除(39條)、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單方解除(40條、41條),前述各種解除的成就條件是不同的,下面分別進行分析:

1 、意定解除: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解除條件即成就。

2 、勞動者30日提前通知解除:為了保障勞動者全面自由發展的權利,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均規定了勞動者的辭職權,即勞動者單方無條件提出辭職的權利,但為了達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利益平衡,法律規定,此種勞動合同解除條件只有在勞動者履行一定法定程式(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後才能成就。

3 、勞動者單方被迫隨時通知解除:此種勞動合同解除是在用人單位存在嚴重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或著勞動者的人身受到威脅、迫害的情形下,勞動者有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而且在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情形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 、用人單位單方隨時通知解除:此種勞動解除的解除主要是指在勞動者存在嚴重違法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存在其他嚴重損害用人單位合同利益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有權單方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解除:此種勞動合同解除,主要是指存在非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主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提前30通知勞動者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此外,用人單位在出現經營困難等情形,需要裁減人員,解除與勞動者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也需要提前30日通知全體勞動者或工會。

(二)、勞動合同終止情形

我國《勞動法》第23條只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但並沒有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作出明確規定。而20xx年1 月1 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作出了列舉式的規定。該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當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上述事實之一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終止勞動合同 篇3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同志(先生、女士):

身份證號:

[ ]年[ ]月[ ]日,我單位與您簽訂的[ ]期限的勞動合同(編號: ),

現因 原因,[ ]年[ ]月[ ]日終止(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

[ ]年[ ]月[ ]日,公司已經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徵求工會意見,工會已經同意。

根據《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規定,符合(或者不符合)發給經濟補償的情形,經濟補償金按照本人 月工資 元人民幣整,工資待遇按照正常發薪日,停薪日為[ ]年[ ]月[ ]日。

請於[ ]年[ ]月[ ]日到公司人力部門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本通知書原件一式兩份,公司留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

單位: (簽字蓋章)

時間:

簽收頁

本人於 年 月 日收到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簽名:

日期:

終止勞動合同 篇4

茲有本單位XXX同志,性別X,年齡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自_____年__月__日到本單位工作,本期勞動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現因XXXX原因,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__款第__項之規定,現決定於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請你於___年__月__日前來本單位辦理有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某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終止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於 年 月 日入職本公司,乙方於 20xx 年 月 日書面向公司提出辭工。經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終止勞動合同關係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終止勞動合同關係書面申請(辭工書),雙方自 年 月 日終止雙方勞動關係。

二、雙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作為甲方對乙方的補償,此補償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與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所有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社會保險費等其它費用。

三、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終止,雙方不存在其它權利義務關係,除本協議約定的補償及相關費用外,雙方互相不存在補償或賠償事宜。

四、雙方同意無論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產生任何權利義務問題,自本協議簽訂後放棄向對方提起投訴、仲裁或訴訟的權利。

五、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乙方自願放棄補償差額的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收 款 收 據

今收到 支付的終止勞動合同所有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社會保險費等所有費用共計人民幣**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終止勞動合同 篇6

單位名稱(蓋章): 勞動保障證號:

填報日期:

填 報 人:

聯 系 電 話:

辦 理 須 知

一、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用人單位留存,一份經辦機構留存(影印加蓋公章有效);

二、用人單位需提供:(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2)《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應提供本人的書面辭職申請;協商解除的,應提供雙方簽字確認的協議書等)及有關材料

三、本表欄中:(1)非本市戶籍人員“戶籍所在地”僅需填至其戶籍所在城市;(2)“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依據條款”按照《勞動合同法》寫明(如依據合同法三十九條第二款,可簡化填寫為39.2或39-2等);依據三十六條的,應當在備註中註明單位提出或個人提出。

四、用人單位辦理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備案後,十五日內將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檔案轉移至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人員可憑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及本人市民卡到戶籍所在區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資格認定手續;非本市戶籍人員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選擇在寧領取的,在“暫住證”所在區經辦機構辦理;選擇回戶籍所在地領取的,需填寫《非本市戶籍人員回原籍享受失業保險金申請表》,在市經辦機構辦理。

五、不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用人單位應當將失業人員檔案及時轉移至就業服務機構或其他檔案管理機構。

六、本表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

終止勞動合同 篇7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由於 原因,致使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

簽訂的 家庭居室裝飾設計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協商後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已完成設計工作包括:

二、合同費用結算:原合同的設計費總額為元(幣種為人民幣 )。根據乙方設計工作實際完成情況和原合同中對設計費的約定,甲方應付共計xx元,甲方已付xx元,甲方應付未付xx元(大寫:元整),除此之外甲方無需支付乙方任何其他費用。

三、甲方擁有包括設計成果在內的本專案資料的著作權。甲方保留在本專案中繼續使用、深化該設計、或將設計成果提交其他第三方設計單位參考的權利。

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本協議生效、原合同終止。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協議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終止勞動合同 篇8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經營地址:

乙 方:

性 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以下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不再續訂勞動合同,並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勞動關係終止。

二、根據《勞動合同書》及雙方合意約定,乙方不享受甲方年終獎金分配,甲方給予乙方 月的經濟補償金共計______元整。

三、《勞動合同書》終止後,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一切業務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乙方掌握和使用的公司一切檔案、資料、資訊、資料、圖表、工作記錄,包括電子文件及有關物品等向甲方移交清楚;同時,報銷公司賬目、結清欠款;交接經手過的工作事項。

四、具體程式:乙方已經受理的業務尚未完成的內容應當交接給甲方工作人員。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五、簽訂本合同後,甲乙雙方不因勞動關係的解除或終止引起任何訟爭。除本協議書約定外,甲、乙雙方基於勞動關係所產生的其它一切權利義務均已了結,不存在任何爭議。此後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或提出任何要求。

六、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三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外洩露、披露、釋出、公開宣傳、傳授、轉讓或者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其任職期間瞭解和掌握的所有甲方的檔案、資訊、資料、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形式載體所記載的技術祕密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一切未經公開披露的記載並儲存的書面、光碟、電子文件、郵件等形式記載的甲方各類資料記錄檔案等。否則,乙方應按雙方所訂《保密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 篇8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動合同終止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1、甲、乙雙方於xx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及於xx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於xxxx年xx月xx日期滿終止,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係自《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起終止,雙方之間不再續簽新的《勞動合同》。

2、甲方於xxxx年xx月xx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人民幣xxx元。

3、乙方承諾,其在離職後不以甲方名義對外從事業務,也不損害甲方的形象及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否則,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願負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書並結清上述款項後,雙方無任何其他異議,同時一致同意放棄向對方主張任何其他補償、要求的權利。

5、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和其結清了全部工資、加班費、獎金等;乙方同意,即便甲方尚拖欠其工資、加班費、獎金等,其也同意放棄。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簽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終止勞動合同 篇9

劉連友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男 ,身份證號370911196606105632, 20xx 年 5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20xx 年 5 月 18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

動合同。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20xx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4000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20xx 年 7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蓋章)山東一山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終 止 勞 動 合 同 證 明 書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身份證

號, 年月參加工作, 年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4、用人單位破產;

□5、用人單位停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 年月日起與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月 日

用人單位(蓋章)年 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 篇10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如果存在該法第四十五條、四十二條規定的法定延續情形的,從其規定。

但實踐中常常出現這樣的情況:勞動合同期滿,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未採取任何措施,勞動者還繼續在用人單位上班。過了一陣子,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突然又想用上述四十四條之規定。

若諮詢律師,將得到這樣的回答:勞動合同期滿後,繼續履行的,雙方成立事實勞動關係,相關條件按照原合同約定執行。同時,對於用人單位而言,如果沒有在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還有支付雙倍工資之虞。

因此,作為用人單位,應當特別關注勞動合同續簽的管理,這應當是Hr部門的重要職責。操作建議如下:

1.勞動合同管理可以運用技術手段設定期限屆滿提前提醒,比如提前一個月。

2.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前,決定是否續簽,同時徵求員工意見。如果選擇就此終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一方有權要求按照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3.如果選擇續簽,應當及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最晚應當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前。

4.如果雙方無意續簽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勞動者或者與其達成協議,並辦理離職手續,避免期限屆滿之後仍然用工的現象出現。

5.未及時採取措施,等合同期限屆滿、事實勞動關係已經成立的時候,四十四條的規定已然不能為用人單位所用,要想解除勞動關係,則應當適用法律法規關於勞動合同解除的規定,違法解除的,勞動者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或主張雙倍於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前,企業的人事管理專員就應該及時的提醒部門主管與該勞動者,看雙方是否有續簽勞動合同的意願,如果有的話,則就要及時進行續簽,否則的話可能會承擔其他一些法律責任,如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等等。要是不打算續簽的,則視情況給予勞動者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