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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勞動合同模板錦集九篇

合同協議 閱讀(1.78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選勞動合同模板錦集九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條款,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__小時。

2、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小時工作制。

3、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1)每週_______至周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小時,下午_______小時。

(2)每週周_______為休息日。

4、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_______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甲方承諾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元。

七、社會保險

1、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3、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九、勞動爭議處理

1、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_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乙方有權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投訴。

2、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3、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不得塗改。

5、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6、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建築施工企業):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意見的通知》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者 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 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當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為:

三、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 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 元,每月工資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

五、 勞動保護

1、甲方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受因工傷亡待遇。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和防護設施;

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六、 其他約定的事項

七、 違約責任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相關損失。

八、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下列第 項: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 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地點)承擔 工作任務。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實行下列第 項工時制。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綜合工時制,按 (周、月、季、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中國薪酬網 海量人力資源資料下載 網站: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實行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准入工種(職業)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上崗前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 勞動報酬

1、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按規定支付夜班津貼。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八、 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外,其他情況下,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十、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聘用合同是事業單位與職工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關於履行有關工作職責的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聘用合同的簽訂代表著單位與職工已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用聘用合同來分別維持自己的權利不受到侵害。

聘用合同可以分為短期、中期、長期和專案合同。

對流動性強、技術含量低的崗位一般簽訂3年(含)以下的短期合同;

崗位或者職業需要,期限相對較長的,可簽訂中期合同。中期合同一般為3年(含)以上。

簽訂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的合同為長期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為專案合同。

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應聘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年限。

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經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上述任何一種期限的合同。

企業臨時聘用人員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省_____市_____縣(區)_____鄉(鎮)_____村(街)_____號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屬於:農業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

非農業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生產(工作)任務

根據甲方企業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從事_____崗位,為_____工種,承擔_____生產(工作)任務。其中應達到的數量(班產)質量指標為: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和防護設施。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支付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的崗位,技能水平,承擔的任務等情況,定為每月_____元。(乙方從事的工種為全額計件工資制,經甲、乙雙方協商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 .

(二)加班工資為每小時_____元。法定節假日每小時_____元。

(三)乙方從事夜班工作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夜餐費。

(四)按照國家及企業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享受_____等,每月計_____元,津貼_____元,獎金_____元。

五、勞動保險福利待遇以及社會養老保險均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六、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依據國家的__________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有權制定廠規廠紀。

2.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有關法規、政策,甲方有權對職工實施獎勵、處分、經濟處罰。

(二)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主人翁地位,參加企業民主管理。

2.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政治榮譽和政治待遇(入黨、入團、評選先進、模範等)

3.甲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為,乙方有權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甲方義務

1.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廠規廠紀等教育、培訓、考核與管理。

2.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勞動、工作、學習、生活條件。

(四)乙方義務

1.自覺遵守各項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2.刻苦鑽研業務技術,盡職盡責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嚴格遵守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三)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被招為合同制工人或參軍、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專業學校的。

(四)在下列情況下,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七條(一)款規定的;

2.合同期內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5.符合國家其他規定條件的。

(五)合同期滿必須終止合同。因生產(工作)需要,可按照規定重新辦理招用手續。

(六)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及(二)款中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___元,賠償金_____元。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給對方帶來損害時,違約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九、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略)

十、勞動合同鑑證

本合同簽訂後,必須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進行鑑證。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6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鑑於甲方業務需要,僱傭乙方為甲方提供種養殖一體化生產勞務。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務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週,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週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報酬

1.甲方按___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元/___人民幣。

2.甲方不需要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3.乙方不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安排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採取不定時工作制,具體工作和休息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情況適時安排。乙方請病假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內,病假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連續病假事假不得超過3天。超過或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 生病及事故責任約定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工作期間因病或非工負傷的,醫療及相關費用自理,醫療期內不能繼續工作的,甲方不支付勞務費,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意外傷害保險,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限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七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週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一週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籤

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 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6

不簽訂勞動合同後果有哪些?

目前還有不少單位為了逃避對勞動者的責任,而不與勞動者籤書面勞動合同。那麼這樣做就能避免單位的責任嗎?答案是否定的,那不籤勞動而合同後果是怎樣的呢?小編馬上為大家介紹相關知識。

一、未簽訂合同並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係,即使是沒有籤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

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二、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三、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四、不籤勞動合同不利於單位保護商業祕密。

商業祕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祕密採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是對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的表現形式之一。

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範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於商業祕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祕密採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祕密。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五、不籤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後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六、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並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用人單位以為不與勞動者籤勞動合同就能免除自己的責任,這樣的想法是錯的。只要勞動者與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那麼單位就要對勞動者負責。單位不與勞動者籤勞動合同,那麼單位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 篇7

一、籤不籤勞動合同大不同

新法實施前,不訂立書面合同耗費勞動部門大量人力物力來檢查、督促,卻收效甚微。因為實際操作上,約定俗成與非法用工被懲處的成本很低,民不舉官不究出現許多漏洞。如今,新法的第十、第十四、第八十二條都有明確規定,只要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者,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長短大不同

原來的勞動法規定試用期為6個月,實際中用人單位的.試用期更長,長期讓勞動者處於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狀態,侵權行為普遍存在。而新法就剷除了用人單位的免費午餐,對試用期內支付勞動者工資明確了3個條件:一是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是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三是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而且還規定,合同期超3個月未滿1年的,試用期不超1個月;1~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和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得超6個月。

三、承擔風險責任大不同

勞務派遣一度被推為轉移勞動力的最佳方式,把勞動者的風險轉移到了村委會、鄉政府、勞動部門等相關組織,發生了糾紛由他們來承接。在沒有解決問題前,被侵害的還是農民工的利益。新法認定,用工單位的責任通過協議方式轉移是無效的,發生糾紛後,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被告,負連帶責任。而且規定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不得向勞動者收取任何費用。

勞動合同 篇8

勞動合同是幾份才合法?必須具備那些內容

一、 具體解析: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幾份。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合同範本《勞動合同幾份》。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 法條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 篇9

勞動合同是勞資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依據之一,簽訂之後最重要的就是履行。實踐中,因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勞動合同的履行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用人單位為了便於管理而設立的管理制度等,這些經過法定程式制定的制度,單位和員工也都必須遵守。同時,工作過程中,往往會出現一些在簽訂合同時沒有約定甚至沒有預料到的情況。因此,在勞動合同履行的環節,勞資雙方往往會發生這樣或者那樣的勞動糾紛。對此,該如何解決呢?

近日,就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常見的違約、違規情況,記者邀請資深勞動維權律師王蘭勝結合具體案例進行了解讀。

案例一:

專案被轉擅辭高管

公司賠百萬違約金

為籌建體育場專案,公司高薪挖來老華擔任總經理,並與老華書面約定,在協議期內,除非老華有重大過錯,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解除協議,若公司執意解除,需向老華賠償120萬元的違約金。第二年,由於公司將股份整體轉讓,公司便通知老華另謀高就。老華多次與公司協商但均被拒絕,後訴之法律,終獲120萬元違約金的賠償。

點評:

單位違約辭員工

應依約支付賠償

王蘭勝律師認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22、23、25條的規定,勞動者只有違反以下兩種情形要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一是經專項培訓並與用人單位約定服務期且勞動者違反了服務期約定;二是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且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除此之外,不得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從《勞動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來看,之所以明確規定僅在上述兩種情形下勞動者有違約行為時需承擔違約金,其目的主要在於約束用人單位,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但是,對於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承擔違約金的情形,我國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卻並沒有禁止性規定,且該類約定的目的依然在於約束用人單位本身,與《勞動合同法》傾向保護勞動者的宗旨是一致的。

公司在協議中與老華約定違約金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不違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應為合法有效。在雙方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公司始終未對違約金提出過異議,表明公司自願接受該條款的約束。

同時,公司根據自身的經營需要將股份轉讓並獲利,顯然不屬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並導致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而老華也不存在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等法定解約的情形,公司擅自解除合同給老華造成損失理應承擔違約責任。

案例二:

合同沒約制度沒定

員工兼職被炒魷魚

小武迫於還貸壓力,入職後充分利用休息時間從事兼職。此前小武經認真研究,發現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公司的規章制度中均未對兼職作出禁止性的規定。上週末,小武在做兼職時被公司經理夫人瞅見。第二天,公司負責人找小武談話,對小武的兼職行為予以罰款,並考慮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點評:

兼職受雙重約束

單位制度與合同

王蘭勝律師認為,我國現行勞動法律法規並沒有對勞動者做兼職做出禁止性的規定。所以,勞動者能否兼職完全取決於與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中的規定。有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所籤的勞動合同雖然沒有此方面的規定,但這並不意味著勞動者就可以做兼職。因為勞動者做兼職還有一道“門檻”,那就是用人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補充及附件,同樣具有約束勞動者行為的效力。

我國法律雖然賦予用人單位一定的權利,可以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一些規章制度,但這些規章制度卻必須要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為依據,不能超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權,更不能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違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只能是國家法律、法規的具體化,只能更有利於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這樣才能使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規章制度作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法律”,是用人單位規範企業和勞動者權利、義務的基本規範,主要是針對勞動者行為規範的具體體現。同時也是貫穿於用人單位的整個用工過程,是用人單位行使管理權、合同解除權等的重要法律依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行使合同解除權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

本案中,雖然用人單位並沒有明令禁止勞動者做兼職,但在發現勞動者的這一行為後認為會影響本職工作,以罰款的方式處罰做

兼職的勞動者,這種行為是不妥當的。如若用人單位強行與小武解除勞動合同,屬於沒有法律依據,小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案例三:

個人手機兼當公用

受損公司拒絕賠償

年輕、活潑、親和力強的禾禾是公司的業務骨幹,因此,其手機在工作中使用頻率相當高。為此,公司每月發給禾禾一定數額的通訊費補貼,但未配發工作專用手機,禾禾只好在工作中使用自己購買的高檔智慧手機。一天下小雨,禾禾在公司大門口一腳踩空不慎滑倒,手機被摔壞。禾禾為此花了2500元維修費用,之後便拿著發票要求公司予以報銷。

點評:

私物公用很常見

賠償與否依約定

王蘭勝律師認為,“私物公用”情況在現實生活中也很常見,如個人手機、私家汽車、私人電腦等物品會經常在辦公中使用。由於這些物品不僅侷限於辦公使用,也是與勞動者個人生活使用中密不可分的財物。雖然用人單位在此種情況下不再配發類似的辦公裝置,而是給予勞動者一定數額的費用補貼,但並不能就此免除用人單位負有為勞動者提供必要辦公設施裝置的義務。

故此,在“私物公用”時,視為用人單位長期或臨時租用勞動者的私人物品並用於工作,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一定數額補貼”等租賃費用作為使用對價。

在本案中,由於禾禾自己不慎摔壞手機,責任在於禾禾本人,因此維修手機的費用應當由禾禾自己承擔。儘管禾禾辯稱,手機損壞是在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地點並因工造成的,但由於禾禾的手機是“私物公用”,公司已按月支付了“一定數額補貼”作為租賃費用,故在雙方無任何約定的情形下,公司不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王蘭勝律師指出,我國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已賦予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就相關事項可以進行約定或達成補充協議的權利。那麼,就“私物公用”的物品損壞賠償責任的承擔或分擔,雙方可明確約定或達成補充協議。同時,在沒有第三方責任的情況下,雙方或單方還可以就“私物公用”的物品予以投保,參加適合物品的財產或侵權責任保險。

綜上,只有充分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利,防患於未然,才能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這樣不僅有利於提高辦公效率,也有利於勞動者開展工作,更是與和諧社會相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