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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範本

合同協議 閱讀(3.23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法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合同法範本

勞動合同法範本1

招聘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或____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個月(或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____天,星期____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____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包括在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第七條勞動保護。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動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並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十五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於年月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按()解決:(1)依法向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法範本2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本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其他約定條款

1. 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 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5. 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6. 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7. 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法範本3

編號:

南京市勞動合同書

(20xx修訂版)

甲方(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郵編實 際 經 營 地 郵編勞動保障證號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聯絡部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文化程度出 生 年 月 在本單位工作起始時間 居民身份證號 勞動保障卡號 戶 籍 所 在 地郵編 實 際 居 住 地郵編 職業資格證書名稱及等級就業登記證號 聯絡電話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雙方或一方不願續訂的,本合同終止。若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順延至情形消失時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 月 日起。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並提出或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本合同自 年月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該工作為甲方事先確定並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內容和要求應當符合國家制定的勞動基準。

2、工作地點: 。

3、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按相關標準及甲方依法制訂並公示的勞動規章和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崗位(工種),應當經甲方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2、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甲方規定由雙方商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每月 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委託銀行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方式確定:

(1)月薪制:每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

(2)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乙方的業績和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考核確定。

(3)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乙方的定額單價為 元。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的標準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及標準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2、乙方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時,必須出具工資清單,包括乙方姓名、發放時間、應付工資、實發工資、代扣和扣減工資等專案內容,由乙方簽字確認。

4、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當地政府釋出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標準,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工資正常增長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月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和個人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3、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保證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3、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合同。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其他約定條款

1、試用期: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乙方的工資待遇為元/月(或合同約定工資的 %)。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依法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承擔的違約金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雙方約定的培訓和服務期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的義務。乙方的保密範圍為: ,競業限制的範圍 ,競業限制的區域為,競業限制期限為月。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元。雙方約定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4、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應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2)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乙方確定居住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甲乙雙方因繳存住房公積金髮生的糾紛,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接受投訴、舉報,並按國家和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依法調解和查處。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法範本4

一、關於調崗

1.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崗位:

(1)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用人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約定予以調整。

(2)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試用條件,經與員工協商,可以調整崗位;

(3)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4)勞動者不能勝任原工作,可以調整工作崗位。對是否勝訴原工作,由用人單位承擔證明責任。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即:變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勞動合同。除第1項中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沒有得到勞動者的同意,不能擅自調整工作崗位。否則屬於違法。

二、關於降薪

1.單方變更

(1)勞動者由於不能勝任工作而被用人單位單方調整工作崗位的

(2)勞動者由於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定,按照規章制度被用人單位給予降職降薪處罰的

(3)採取結構性浮動工資,在約定範圍內進行調整

(4)其他情況的單方變更

2. 協商變更

《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即:降薪屬於變更勞動合同,除第1項中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沒有得到勞動者的同意,不能擅自降薪。否則屬於違法。

三、關於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2.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即:除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

四、關於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即:如果勞動合同是到期終止、公司破產或者解散,用人單位也應支付你自20xx年1月以後在其公司每工作滿一年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五、關於待崗

1.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3、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於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即2N;

4. 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是有權調整崗位的。當然,用人單位主張勞動者不勝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證據的。勞動者拒絕調整崗位的,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單位也是應該支付經濟補償,即N。

5、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4條規定:“經濟困難的企業執行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確有困難,應根據以下規定執行:(1)《關於做好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規定,‘企業發放工資確有困難時,應發給職工基本生活費,具體標準由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2)《關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的緊急通知》的規定,‘地方政府通過財政補貼,企業主管部門有可能也要拿出一部分資金,銀行也要拿出一部分貸款,共同保證職工基本生活和社會的穩定’;(3)《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的規定:‘企業可以對職工實行有限期的放假。職工放假期間,由企

業發給生活費。’

六、關於經濟補償及賠償金

1.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七、關於年休假

1.《勞動法》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因此,單位安排休的年休假比法定標準低的,應該要支付3倍工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具體的折算方法是:(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八、關於社保繳費不足

1.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3項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46條第1項規定,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16條第2項規定,用人單位申報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於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63條、第86條的規定處理。即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可以申請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

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據此,勞動者可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主張權益。

九、關於公積金繳費不足

1.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稽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2.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關於失業證明

1.《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2.現行《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也指出:“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 規定:“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4.《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 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裡所稱的賠償責任,主要是指因用人單位沒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致使勞動者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也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些損失都應當由用人單位賠償。

勞動合同法範本5

南京市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全稱: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乙方姓名: 身份證件號: 實際居住地: 聯絡電話: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時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崗位從事

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內容和要求應當符合國家制定的勞動基準。

(二)工作地點:

(三)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按相關標準及甲方依法制訂並公示的勞動規章和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_______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應當由甲方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二)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三)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單位有集體勞動合同的,可按集體合同約定。

四、勞動報酬

每月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委託銀行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一)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

(二)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_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_______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________元。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四)乙方實行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當地政府釋出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修訂勞動報酬規章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月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和個人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三)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二)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企業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三)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合同。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其他約定條款

(一)試用期:乙方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乙方的工資待遇為________元/月。

(二)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依法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承擔的違約金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雙方約定的培訓和服務期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的義務。乙方的保密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的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的區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期限為____月。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祕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祕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祕密;

3、高階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資訊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資料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範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製。

(四)其他(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約定。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

勞動合同法範本6

附件1: 編號:

南京市勞動合同書

(20xx修訂版)

甲方(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郵編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聯絡部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性別文化程度 出 生 年 月 在本單位工作起始時間 居民身份證號 社會保障卡號 戶 籍 所 在 地郵編 實 際 居 住 地郵編 職業資格證書名稱及等級就業登記證號 聯絡電話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雙方或一方不願續訂的,本合同終止。若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順延至情形消失時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 月 日起。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並提出或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本合同自 年月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該工作為甲方事先確定並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管理、技術、工勤)崗位從事 工種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內容和要求應當符合國家制定的勞動基準。

2、工作地點: 本合同履行地為 。

3、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按相關標準及甲方依法制訂並公示的勞動規章和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常白班、 班 運轉、輪班倒班工作制),平均每天的工作時數為 小時,每週休息日(保障每週不少於一個完整晝夜的休息);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崗位(工種),應當經甲方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2、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甲方規定由雙方商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每月 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甲方提供工資表(條)乙方簽收確認,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方式確定:

(1)月薪制:每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 。

(2)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乙方的.業績和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考核確定。

(3)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乙方的定額單價為 元。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的標準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法定工作時間以外超過定額部分,應當計發加班工資。

(4)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2、乙方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時,必須出具工資清單,包括乙方姓名、發放時間、應付工資、實發工資、代扣和扣減工資等專案內容,由乙方簽字確認。

4、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當地政府釋出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標準,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工資正常增長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方應當按規定自用工之日起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職工本人確認或公示,甲方應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

3、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4、甲乙雙方應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保證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3、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合同。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其他約定條款

1、試用期: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乙方的工資待遇為元/月(或合同約定工資的 %)。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依法約定服務期;乙方違

反服務期約定,承擔的違約金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雙方約定的培訓和服務期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的義務。乙方的保密範圍為: ,競業限制的範圍 ,競業限制的區域為,競業限制期限為月。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元。雙方約定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4、其他約定: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乙方確定居住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甲乙雙方因繳存住房公積金髮生的糾紛,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接受投訴、舉報,並按國家和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依法調解和查處。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人社部門辦理備案手續。(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法範本7

競業限制的定義: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協議或技術保密協議中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即: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有其他競爭關係的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新版勞動合同法。

保守商業祕密與競業限制的主體:

商業祕密的主體:1、企業董事、經理(法定);2、組織經營需要的勞動者(約定)。

1、也就是說,對於企業董事與經理(即一般意義上之企業經營者——總經理)不需約定,在其任期內有著法定的義務;

2、而對於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約定之。

競業限制的主體:限於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針對的是特定的物件,即掌握用人單位經營祕密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等等。普通職工雖掌握一定的公司經營機密,除非個別特定崗位,否則將得不到支援。

競業限制的條件: 企業有需要保護的商業祕密,沒有需要保護的商業祕密則無從談起。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本條所稱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商業祕密的構成要件有三:

第一,商業祕密的前提是不為公眾所知悉,該資訊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第二,該商業祕密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

第三,權利人對該資訊採取了保密措施。

競業限制的期限:《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以前規定為三年)

地方性規定如《深圳市經濟特區企業技術祕密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競業限制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二年,超過二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競業限制協議中沒有約定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協議,可以隨時解除協議,但應當提前至少一個月通知對方。

競業限制的範圍與地域:與本單位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合同範本《新版勞動合同法》。從事經營同類產品(業務)且有競爭關係。地域應經雙方在協議內約定。

競業限制的補償金額:雙方約定,但是地方有特別規定。

如:《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年經濟補償額不得低於該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前十二個月從該用人單位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一。《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技術祕密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補償費,按月計算不得少於該員工離開企業前最後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的二分之一。約定補償費少於上述標準或者沒有約定補償費的,補償費按照該員工離開企業前最後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的二分之一計算。競業限制協議中沒有約定補償費的,補償費按照前款規定的最低標準計算”。而《珠海經濟特區企業技術祕密保護條例》第22條規定:“企業與員工約定競業限制的,在競業限制期間應當按照競業限制協議中的約定向該員工支付補償費,沒有約定的,年補償費不得低於該員工離職前一年從該企業獲得的年報酬的1/2”。還有的地方規章規定由當事人雙方自主約定補償標準,如上海《關於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

違反競業限制的賠償:由協議雙方根據公平合理原則約定。

常見問題問答:

1、 競業限制的補償何時支付?在勞動合同內約定,工資內的一部分屬於競業限制補償金行不行?

答:《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在解除或者勞動合同終止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而不應該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由工資內一部分支付,實踐中有會被認為是工資的一部分而非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案例

2、 競業限制協議沒有約定補償金或者約定了補償金而企業方沒有履行,在競業限制協議期限內勞動者是否仍應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

答:《勞動合同法》的出臺,明確了經濟用人單位與具有保密義務的特殊群體勞動者可以約定競業限制內容,並需約定經濟補償金。但仍未明確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是否該競業限制協議就無效,勞動者是否就無需繼續履行協議。從公平原則來看,用人單位運用競業禁止條款限制員工離職後的活動時,應給予員工相應的經濟補償。實際司法實踐中也採納了用人單位未給予勞動者合理的經濟補償即認定競業禁止條款無效的觀點。

地方性法規如《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七條明確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照約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勞動者不具有約束力。但值得一提的是約定補償金的支付日與員工違約日孰早孰晚將是判定誰違約在先的主要依據,也是判定協議雙方誰該承擔違約責任的關鍵因素。比如協議約定勞動合同解除後半年內支付第一筆經濟補償金,結果勞動者遲遲等不到經濟補償金,在解除勞動合同後第五個月就去一傢俱有競爭業務的同業去上班了,此時會被裁定勞動者違約在先。

勞動合同法範本8

用人單位:廣東省廣州市帝華金屬結構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培訓人:(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一致協商:甲方有條件地同意提供場所和師傅來培訓乙方成為甲方的技術人員,為保證乙方學到技術之後繼續為公司服務,現正式簽訂本合同,確立培訓以及今後的勞動關係,以保雙方的合法權益。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2年。乙方自20xx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受僱用於甲方,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如一方有意續約,可向另一方提出,並在合同終止前30天辦理新的續簽的手續。

二、 培訓崗位:

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甲方正式接受乙方成為學徒工。

三、 勞動薪酬及福利待遇:

(1)為確保本合同的條款有效執行,使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乙方必須繳納保證金 元並始終以45天的計件或計時總工資作為本合同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合同期滿一次性退還,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單方面毀約的,保證金不得退還。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及食宿地(按實際情況而定)。 (3)為防範生產危害,本合同期內甲方將強制要求乙方購買工傷意外保險或醫療保險。 (4)公司將在每個季度會進行一次技能考核,根據學員技能,適當的調整福利待遇。

四、 勞動紀律:

(1)乙方在本合同期間內,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守則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安排,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如故意違反上述規定的,視其情節輕重與態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如因生產(工作)的所需,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安排。

(3)乙方不得在工作上利用職務方便,直接或間接進行或參與影響甲方形象或業務的活動。 (4)乙方如在合同期滿後離職,需將有關的資料交還甲方。涉及甲方機密的檔案不能帶走

或洩露,否則追其商業責任。

(5)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終止本合同的要求,否則甲方將通過法律的途徑向乙方追賠甲方的培訓損失費10000元。

五、春節假期規定:

春節放假時間為臘月二十五至正月初十,正月初八為正式上班時間,凡準時到廠者,廠方給予適當的車費補助。但無請假且未按時到廠超過三天者,視自動離職處理,電話請假無效。

六、其它事項: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等同法律效力,自簽約之日起正式生效。

(2) 合同期內如有勞資糾紛,應共同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交由甲方所在地的勞動部門裁決。

(3) 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屬於甲方,未盡事宜,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 上述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20xx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20xx年 月 日

擔保人:(簽名)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