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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正員工勞動合同篇一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 工商登記___________ 註冊型別___________ 勞動合同___________ 履行地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負責人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 現居住地 址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社會(養老)保險號 碼___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c 、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 、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為休息日。
b 、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
c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 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 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 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五)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 條約定條款。
a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 、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 、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 (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 、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
f 、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
g 、 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 、勞動合同期滿的;
2 、---------- ;
3 、---------- 。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簽名:
鑑證日期:
轉正員工勞動合同篇二____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繫有限責任公司,現聘用____ 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試用期員工,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工作部門
____ 職位(工種):
第二條 試用期:乙方被錄用後,須經過____ 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如生病(一般疾病及慢性病)發生的醫藥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急診住院發生的醫藥費則根據甲方的經營狀況參照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結算方法適當給予報銷.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第三條 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 教育培訓: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進行教育培訓.
第五條 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條 獎懲: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他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終止合同或簽定正式合同,本試用期合同自動作廢.
第八條 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總經理(或其代表)簽名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轉正員工勞動合同篇三甲 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期限為: 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三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3.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一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及直接經濟損失。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三十四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