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村委會
乙方:
因建設大唐風力發電,需要徵用乙方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了保證工程建設併兼顧農民群眾利益需簽訂本協議。
一、用地位置:白馬石鄉 村:
二、徵地面積 畝(耕地 畝,荒地 畝)。
三、徵地補償安置費按耕地 元/畝,荒地 元/畝。徵地補償安置費總額 元。
四、甲方付給乙方徵地補償安置費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攔大唐風力發電專案施工。
五、大唐風力發電專案徵用乙方土地 畝,其相應徵用的土地承包合同自行終止。
六、此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任何乙方不得更改或撕毀。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二〇一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