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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土地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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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證號碼:

宅基地土地買賣合同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宅基地及房屋轉讓相關的事宜,在平等自願、見證人見證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於 省 市 縣 鄉 村 社的宅基地及房屋轉讓給乙方。四址分明:東起 西至 ,南起 北至 。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號碼:

二、經雙方協商決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總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一次性付清,宅基地的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永久歸乙方所有。並將房屋及相關原件交付給乙方。

三、甲方保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在買賣之前純屬甲方個人所有,經家人同意,無任何產權、債權、債務、財務、繼承等各種糾紛。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買賣交接後因甲方發生在買賣前存在的產權、債權、債務、財務、繼承等各種糾紛,一律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且按甲方違約處理。同時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四,甲方必須無償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等過戶手續,有關過戶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

五、違約責任:

1) 共2頁(

1、如甲方違約應當向乙方全額退還轉讓款元人民幣,並賠償違約金 元人民幣,如有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包括建房、裝修工程款和房地產增值等部分);

2、如乙方違約,則以付的土地轉讓款作為違約金償付給甲方。

六、如甲方家人、親屬等行凶鬧-事者均由甲方承擔,並且按甲方違約處理。同時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點為乙方戶籍所在地。

九、甲方家屬作為履行合同義務、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損失的'連帶責任人。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證明人: 身份證號: 證明人: 身份證號: 證明人: 身份證號: 證明人: 身份證號:

2) 共2頁(

宅基地土地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總價為人民幣 元。

三、甲方陳述: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宅基地及房屋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願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後,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甲乙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並於__________前辦理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如因甲方原因,該房屋未在約定時間內交付給乙方,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願買受該房,甲方定金不予返還。

五、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好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甲方接到請求後應向乙方返還所有已收房款。

六、土地稅由甲方承擔,契稅由乙方承擔;其他稅務由國家指定各自承擔。

七、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完善後,甲方將房屋及相關原件交付給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後一筆房款。

八、甲方確保房屋建築質量達到國家標準,該房屋發生的任何質量問題均由甲方承擔。

九、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處置權、以及因國家動拆遷安置政策帶來的所有權益均與甲方無關。

十、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等其他證件未能辦理前,以本合同為準。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點為乙方戶籍所在地。

十三、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宅基地土地買賣合同 [篇3]

留存方 ( 甲方, 乙方, 見證人一, 見證人二)

出賣人(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見證人見證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況:坐落於 省 市 區 鎮 村(社群) ,東起 西至 ,南起 北至 。

二、該房屋及土地使用權利由甲方保證:為本人所有,經家人同意,無任何產權、債務、財務、繼承等糾紛。

三、經雙方協商總價格為 元整(大寫: 萬 千 百 拾 元整),當日當面現款付清。

四、經雙方簽訂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後,甲方將房屋和宅基地及其所有附屬物(包含附屬建築樹木等)歸乙方所有,並將土地使用證交付乙方。

五、甲方於 年 月 日按照合同規定將宅基地及所屬房屋售於乙方,乙方作為購買者擁有對於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權利(即:使用、改造、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所有權和處置權,也包括被徵用拆遷等產生的賠償或者其他形式產生的賠償,均由乙方所得,與甲方無任何關係,且甲方配偶和後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後代進行追償)。

六、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再將該宅基地房屋與他人簽訂《買賣合同》。

七、本合同簽訂後,永不反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見證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受人(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