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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聯合經營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3.22W)

甲方:

土地聯合經營合同

乙方:

為了積極響應國家綠化造林政策,提高農村土地的綜合利用價值,以經濟效益為主兼顧生態和社會效益,依據農村土地經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特制定本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本村 畝土地(涉及農戶 戶,名冊附後)與乙方進行合作開發經營,主要用於綠化造林。

二、合作開發時間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後可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相關繼續合作手續。

三、合作開發期間,所辦林權權屬歸乙方所有,享受種植專案造林和管護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並全部用於生產建設,乙方通過其它渠道獲得的用於生產建設的資金也歸乙方所有並全部用於生產建設,如果合作開發的土地被徵收徵用,土地賠償資金歸甲方農戶所有,地上附著物賠償資金按照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比例進行分配。

四、合作方式:甲方以土地作為合格資本與乙方進行合作,乙方不需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合作期間甲方不出資,所有建設及管理資金由乙方全部負責。

五、效益分配:每年雙方熟地按5:5的比例進行效益 1

分配,荒坡按每年4:6,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效益進行分配。合作開發期間,如果由於乙方投入不足或經營管理不善,不能產生或達到預期效益,經當地人民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認定同意後,甲方有權收回自主經營或另尋合作伙伴,但只能從事林業生產經營。

六、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經過平等有效協商的結果,雙方均知曉全部條款內容,在協議履行過程中也可簽訂相關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甲乙雙方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雙方不可調和的爭議或矛盾,當事任何一方均有權申請仲裁或直接和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共4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當地政府留存一份,林業部門留存一份,甲方負責影印後分發給所有涉及合作開發的農戶儲存。

附件:1、合作開發的小斑圖(按萬分之一比例進行勾繪的小班圖);

2、合作開發小班涉及農戶表(含鄉鎮名、村民、組名、農戶姓名(一冊通戶主姓名)、小班號、面積、種植樹種及農戶蓋章或蓋印等資訊)。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代表:

望謨縣 人民政府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2

土地聯合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位於陽西縣縣城黎昌朗村委會張公橋村和黎昌朗村留用地地塊事宜,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供三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作模式

由甲乙雙方共同組建全新公司運營。

第二條、合作方式

1、甲方負責提供土地,並協助乙方輸一切開發手續;甲方不參與新公司經營、管理,採取固定預期收益的形式與乙方合作開發。

2、乙方負責出資組建公司,並負責開發、經營與管理。

第三條、合作的利益分配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共須向甲方支付合作開發土地收益總金額 萬元(以實際測量證載面積為準,面積如有變動,則金額相應調整)。

2、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合作開發土地的預期收益款,第一期在簽訂本協議之日起 個月內支付總額的 %;第二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第三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

3、該土地專案開發至結束過程中,產生利潤的分配,甲方佔 %,乙方佔 %。

4、政府按“三舊改造”政策返還給甲方的款項(包括各項優惠政策帶來的收益和土地出讓金等)和競買者支付給甲方的拆遷補償及

租金補償全部歸乙方所有,上述款項甲方應在收到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若甲方逾期支付給乙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額的每日千分之 的違約金。

5、甲方對已收取乙方的合作開發土地預期收益款,如各種原因造成合作開發土地不能轉為專案用地時,甲方需要退還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項。

第四條、土地交接

甲方須在乙方支付第二期土地預期收益款時,須在 個工

作日內將本專案土地的相關證件及資料交給乙方。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須有完整合法的關於專案用地用於開發的手續。

2、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土地用途變更、設臵及辦理招拍掛條件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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